县太爷从衙门内缓缓走出,说道:乡亲们,今遇旱灾颗粒无收,幸得皇恩浩荡,开仓放粮以赈灾情,人人有份。众乡亲听后齐跪大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这熟悉的场景,不知道大家从中看到什么?大家肯定认为此皇帝英明神武,开明大方。
但是别忘了粮食是谁种的、皇帝是谁养的。百姓养活皇帝就是为了自己有难时有人出来相助,养活皇帝是为了让皇帝操持国家事务,让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是皇帝的职责。
我的一个在北京的中国朋友参与了一个微博上的活动,捐钱给青海贫困地区的儿童买手套围巾帽子,我不反对这样的行为,但是我觉得这样的事情是徒劳的、改变不了任何事情。慈善是好事情,但是这不是解决贫困的根本。一个能在运动会后燃放1小时烟花的政府;一个本国地震干旱之后号召百姓积极捐款却把钱给非洲给朝鲜不用偿还的政府;一个近10年贪官外逃转移资产500亿美元到海外的政府;一个行政开支占国家财政支出44%是日本20倍的政府;一个国家GDP注水后世界第二的政府,却没有钱解决儿童的吃饭穿衣问题,这是非常幽默的事情。
我想,上述的这些钱,足够给中国西部贫困地区建立起完整的妇女儿童保障体系;足够让所有的儿童都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有学上;足够。。。。还有什么我不是很清楚,我的国家没有绝对的贫困这个概念。
来中国之后,我学了一个词叫“人人有责”,比如“缓解市区交通拥堵人人有责”、“打击犯罪人人有责”、“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打击盗版人人有责”、“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但是我想说:有些“责”人人有,但是有些“责”就不应该也不能是普通人的。比如保护动物、爱护环境,这个人人有责;但是上面提到的那些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将本属于政府部门的职责,置换成了所有普通民众的责任,这根本就是推卸责任,导致事故发生之后无人负责,或者是找人代替负责,就好象去年上海高楼大火的责任人是几个被“疯化”的电焊临时工。
一个公民应当担负何种责任,是要由法律赋予的,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能将法律之外的责任强加在公民头上,“慈善”也不例外。
而消除贫困,也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利用百姓无处释放的爱心,堂而皇之地收税、收捐,然后政府办的慈善机构正正经经的扣除捐款总额15%的管理费,政府机构的行政开支不是应该在政府的财政支出里面吗?这15%是不是拿去给美美女士买LV就不清楚了。一些机构侵吞慈善款,扶贫贷款被富人贷走,血汗钱白白的流入私人腰包,这种慈善实在不堪啊!老百姓的“保险金”如何才能保护老百姓呢?政府的慈善款本质上其实就是老百姓让政府保管的保险金。因为政府的钱全部来自纳税人的口袋,我们情愿给你,就是为了你来保护我们。这个问题必须正视!
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这个时候政府的功能是要解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而“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1)
本文结束。
(2)
起初,本不想写这个博客,来中国这许多年,不能说中国不好、不能说中国社会不好、不能说中国政府不好、不能说中国人不好。。。这太多的禁忌成为在中国的日本人――我的常识。
每次批评我看见的中国现象,都会有如『中国就是这样的,习惯就好了』『中国有这样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什么时候轮到你一个日本人来说了』『你没有资格说中国不好』『不喜欢中国你还来中国干嘛呀,滚回日本去吧』,我就很奇怪,中国人怎么了,我在日本的时候学习的中国文化不是这样的呀,中国人谦虚有礼貌、中国有4000年的悠久文化、中国的美食世界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