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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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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河南交通系统是腐败重灾区,曾有连续3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受到法律制裁。而卢氏县因出了个大贪官“土皇帝书记”杜保乾,也成了全国的“新闻县”。不久前,三门峡市交通局和卢氏县交通局的几位主要领导也因腐败问题中箭落马,卢氏交通系统的腐败仍在进一步深查深挖中。但卢氏交通运管所的主要领导不吸取教训,仍在刁难客运业主,乱收费用。椐知情人举报:他们利用特权卖客运线路,15公里的公交线路,竟然让跑30公里以外,城市公交竟然“统筹城乡”。且大肆敛财,公款吃喝,索贿受贿,私设小金库等。并违反交通法规,让其下属公交公司进行不正当竞争,打击排斥其他客运车辆。
丁、田二客运业主要求并不过分,向记者反映问题也属正常,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维权更是他们的权利。运管所规定其它客运车可在站内停留25分钟,但只让他二人的客车只能停留12分钟,否则,就要处罚、停运,批的线路不让跑,这不是明摆着打击排斥吗?
现在丁、田二业主的要求是给其它客车25分中的停留时间,他们只要24分钟,按给他们批准的线路和停车点继续跑车。这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问题,合理的不能再合理的要求难道卢氏县政府的领导和卢氏县交通局的领导、运管所的领导都解决不了吗?
小小问题解决不了,必然引起群众不满,客户投诉,向上反映,甚至引发上访,引起舆论监督。更重要的是败坏了卢氏县的光辉形象,引发了一系列不安定因素,不和谐因素,甚至还会导致更大的不良后果。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卢氏,平安卢氏。这应该是卢氏县委、政府领导所希望的吧?丁、田二车主的问题何时解决?如何公正、公平解决?记者还会继续跟踪报道的。(冉义 常文秀)
后附《卢氏交通是服务发展还是刁难限制?》
卢氏交通是服务发展,还是刁难限制?
----从丁、田二业主客车被禁看卢氏运管所职业行为
记者近日在豫西深山区卢氏县采访时,短短三天的时间里,就先后4次“遭”到丁明房等部分个体客运业主的含冤“拦截”和求访:他们或饱含冤枉委屈之泪,申述着该县运管所及其下属部门收着各种名目的费用,而不尽管理服务职能的行政不作为之责的种种违纪表现。或慷慨陈词,愤怒指控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龌龊行经。更为严酷的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县县城至磨口线个体客运业主丁明房、田陶亮的两部客车却因为所谓的各种“违规”行为,被勒令停业近一个月了!当他们多次前去请求放行时,却以各种非正当的原因,而到记者发稿时仍然没有对他们“解禁”。当记者顺藤摸瓜,对此事件进行跟踪调查时,方才知道了他们的两部客运车辆自今年4月份以来,已经多次遭遇该县交通局运管所及公交公司的卡、压、逼、截的残酷事件。然而,就是这样一起起已经在卢氏客运业主中几乎无人不知,甚至引起公愤的严重事件和残酷事实,至今还被交通主管部门在扯皮着。
独特的“待遇”:县城发车限时12分
丁明房、田陶亮二车主经营的豫M-58088、豫M-51766客运业务已经有3至8年的历史了,同样是卢氏至磨口的客运线路,过去他们都与其他客运车辆实行的是一样的发车时间和班次。而且当日发班的班次安排最少也在三个以上。然而,今年6月份以来,运管所及其下属的运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却惟独对他们两部客车作出硬性规定。丁、田二车主的营运客车限定为每日两个班次,每次在县城内自发车到出城只允许停留12分钟,而同样参与此线路客运的其他营运车辆的发车时间则被指定为20分至40分不等。否则,将不是动辄就被县运管所传唤停运,或当即勒令停业整改,就是多次遭遇运管所下属的公交公司管理及乘务人员的多次恐吓、阻拦和追截,甚至对人身进行攻击和迫害。照运管所这种强行指定的班次和发车时间,丁、田二位每天仅发两个班次营运。而且仅有12分之短的候客时间,在连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由于在车站及城区候车的时间明显太短,多数班次的乘客稀少,导致客运萧条清淡,业务亏损严重,实在难以运营。出现了不跑不亏,越跑越亏的收支倒挂现象。最后又被运管所以不按照指定线路运营等为由,下文停业整改通知书。当他们多次去找运管业务部门反映情况时,所长及业务股负责人却多次十分冷横的说,“就是这样的规定,嫌亏了你们就不跑了,不想跑了就把你们的车和线路收缴给我们,不服的话你们就去告吧”!
在发车时间和车次上强行对他们卡和压,就是对已经批复的线路也是朝令夕改,为所欲为。存在着严重的排斥和限制客户业务的问题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田陶亮的客运车辆自2006年11月被批准的线路一直就是卢氏至桃花谷(后更名为双龙湾)景区,而且途经的站点始终经过磨口街--东虎岭等站口,直到今年5月份换牌办理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时,仍然审批的是2009年5月13日到2011年6月30月为期两年的营运手续。但是当田陶亮的车按照运管所被批既定的线路运营时,只能停靠磨口街头,而不能够直接到达乡政府所在地,终点站又不允许他的车停靠被审批的双龙湾景区,而是强行限制他们只能够将乘客拉到距终点站还有5公里之遥的中点站东虎岭下车。在一条总长还不到50公里长的营运线路上,不能够按照审批的路线运营,就前后有两处遭到运管所的多次干预与强行阻挠,严重的影响了该车的正常营运,使业务收入每况愈下,收不抵支。当他们按照原定的路线营运时,却遭到了运管所主管的业务人员的多次强行拦截。在运管人员的连续高压下,他们每月花去高达1500元的聘金招聘司机,加上每月平均上缴的线路发班费、运营管理费、停车费以及不检车也得交纳的检车费等各种“规费”,每月所承担的费用也在3000元以上。而正常的线路不能够运行,最后竟发生了该车前后10天就被公交公司管理人员和其他车主3次堵截的恶作局。当他们向运管所业务人员反映时,却一直没有得到处理。当丁、田二人一起去运管所要求解决问题时,不仅没有引起重视,反而于6月30日、7月4日被勒令扣车。此间,他们先后达10多次到运管所反映,到交通局等主管部门诉访,请求调整时间,恢复营运,却没有任何进展。到记者此前发稿时近一个月仍没有得到任何满意的答复。
支持“车匪路霸” 欺行霸市
作为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责应该是在收取业主的管理费用的同时,为他们提供正常运输、安全监管和维权等系列服务,当好业主的“保护神”,为客运车辆搞好服务。然而,在卢氏县运输管理部门,却出现了一种十分怪癖的现象:按照有关部门的明文规定,城市公交公司的营运车辆只允许从事县城周围15公里以内的客运,而该县公交公司的营运车辆却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连续从事距城区30公里以外的客运业务。更有甚者,就连木桐至灵宝这长达100多公里的线路,也竟被卢氏运管所批卖为公交线路。这种利用特权,大卖线路,大肆敛财的行为,至今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由于运管所的违规违法行为,致使象丁、田等10多部班线客车线路不能够保证正常的客源,业务运营举步维艰。而作为运管所不但不坚持按照规定办事,不自觉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不查处违纪超距离运营的公交车辆,不积极协调之间的收入差别和已经愈加尖锐的行业矛盾。而一味的纵恿和暗地支持公交公司对丁、田等运输服务公司的客运业主进行多次追截。最为典型的是今年6月24日下午4点40左右,当从事中专考试客运的丁、田二客车返回时,却被20多名公交公司的人员追截,致使他们的运营车辆被强行拦截在东明镇的涧北村,引起了乘客的强烈不满。次日,当丁、田夫妇含泪找到运管所的业务管理人员要求依法查处公交公司的“车匪路霸”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却没有得到该所的任何调查处理。从而更加导致了卢氏客运市场出现了无序竞争,非常混乱的客运局面,拿卢氏人民的生命开玩笑。
违法违规收费 业主叫苦不迭
记者在卢氏的个体客运业主中了解到,今年4月初,丁明房等4部客车才营运了4年多的油压刹车客运车,就被县运管所以更新气刹车为油,强行勒令将并没有达到报废条件的客车报废停运。当时明确答复在更新车辆后仍然按照原定的线路和时间发车。但是在更新后的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完全的改变的原来的时间。而对公交公司的20多辆(实为个人私车挂靠)已经营运达近6年的油刹客车,到现在也没有责令报废。上级有关部门已经明令禁止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收取线路租赁费等管理费用,但是,卢氏运管所却在上级文件已经明确下达之后的今年4月份照样收取了丁等4个营运车主(车号为:豫M—58088、豫M—58777、豫M—58978、豫M—58988)每车1万元的线路租赁费。而且在此期间,田陶亮等数名业主为记者现场提供的收费发票中,除在办理买卖过户更新车辆之机,一次已经交纳了每车3000元的线路发班费外,还提供了近年来每年每月交纳的300元至500多元不等的发班费收费票据,而且收费票据的第二联的后边连任何的复印标记都没有,显有违规收费、帐外收费、私设“小金库”之疑。而且每月还要交纳没有任何依据和不开任何发票的60元的费用,这种明目张胆的重复收费、无票收费已经在业主中持续了5年多的时间,此间也多次遭到客运业主的多次质疑和询问,但是到现在也没有得到任何纠正。
咄咄怪事:运管所威逼车主必须卖车
丁明房本是磨口当地乃至全县个体客运的资深司机,经营客运已经有8年多的时间,没有出现过任何的安全责任方面的事故,在当地群众中享有运营好、服务佳的口碑,为缓解群众坐车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然而,就在今年7月份以来,运管所的业务人员甚至所长曾经先后5次通知他,威逼他限期把自己贷款15万元,刚办过车辆手续不到3个月的,经过检验达标的新客车限期处理掉。6月30日下午4时多,当丁明房开车拉着运管所的业务人员,自西关飞马停车场前往运管所处理事情时,被多次前来阻拦他们正常行车的公交公司的3名司乘人员阻拦,丁在正常行车时,经过离他们还有3米远的地段开去,但是他们却以丁准备寻机报复公交人员为由,向公安派出所报案,导致丁被行政拘留5天,并将丁的车辆于当天扣押。运管所所长竟在非法扣压丁明房的客车后,当面找他谈话:“你不要再经营了,客车交由运管所收管并变卖”!他们夫妻拿着自己合法有效的运营手续,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刚买回的车不但不能够营运,特别是在客车已经被非法扣押了整一个月后,却于近日再次遭遇运管所上自所长,中到业务股人员,下到一般工作人员的多次刁难和恐吓,勒令其必须处理掉他们的班车。一连几天的卖车传唤和行政干预,使他们夫妻连气带吓,患病输液甚至病倒在病榻上食不思饮,夜不能枕,精神恍惚,身体虚弱。7月25日,当丁、田二车主几家属借三门峡市政府前来卢氏检查交通安全工作的市领导以及交通部门的负责人反映情况时,县交通局的在场领导明确表态在两日内处理此事,但是事后至今仍然没有处理。并依旧勒令丁必须卖掉自己的客车,不许他再开车。其理由是他不适合开车,怕出事故。其真正原因是他不是“顺民”,敢顶撞运管所领导,向县领导反应过运管所的问题。试想,个体业主贷款15万元更新的车辆就这样轻率的收缴运管部门了吗?还不准他向有关领导反映,这不是明摆着打击报复么?难道说,运管所的职能就是威逼业主卖车吗?
胆大妄为,充当非法下属管理企业的保护伞
在采访中,当地有10多名客运业主纷纷向记者举报,由卢氏县县交通局批复的、县运管所监管的卢氏县公交公司,到现在已经营业近6年的时间(城市公交应由省交通厅批准)。有谁知道,这样一个担任着30多部运输客车(都是个体车挂靠)的交通运输管理任务,对数万名流动乘客的生命财产负责的公司,却是一个无法人资格、无正规营业执照、无经营场地的“皮包”公司,公司领导竟是运管所安排的。就是这个公司,已经几易其主,多次被转卖,最后竟被卢氏县运管所经营,从中捞取好处。难怪运管所把卢氏公交公司视为己出,违规放长营运路线,放宽发停车时间,大加保护,排挤其他营运车辆。而对向丁明房、田陶亮等一些合法营运业主,则大肆排挤,纵容自己公交公司大搞不正当竞争。并动辄拦截、下令停运、百般刁难。这种恶劣行径,就连交通系统内部有些人员也看不惯,并向记者提供了很多不可告人的黑幕。但由于时间仓促,还待记者进一步核实。、。
卢氏公交公司已经堂而皇之的从事了这样长久的非法管理业务,而至今没有引起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查办,而使其照样进行着非法经营。众所周知,2009年春,在河南省渑池县境内发生的重大交通肇事事故,就是由于公交公司的无证经营和疏于监管而酿造的一起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当即,该县的公交公司即被取缔,有关责任人受到严惩。三门峡地区几个县市的公交公司都已取缔,而唯独卢氏却欺上瞒下,违法经营,仍在非法经营,不知卢氏运管所有多大后台背景?难道说,这样血腥的惨痛教训,还将在卢氏县重演吗?
据了解,河南省交通厅曾有3位厅长因腐败纷纷中箭落马,“前腐后继”。今年3月份以来,三门峡市交通局、卢氏县交通局主要领导也因“腐败问题”而接连被查。就在我们在卢氏采访时,更有不少客运司机和群众反映卢氏交通运管部门领导及业务管理人员长期存在的收受贿赂、顶风收费、刁难业主、执法违法、借乔迁之际大肆收受客运业主礼品的变相贿赂等等严重问题。记者将对卢氏交通运管系统存在的诸多问题和采访事实继续跟踪报道,真正为正义立身,为业主撑腰。
结束了卢氏的采访之行,记者的心沉甸甸的。丁明房夫妻那种迫于无奈的可怜相,田陶亮年轻夫妻带着4岁的孩子,到处乞讨公道的多次无效诉访,以及卢氏运管部门的为所欲为的一幕幕事实,在记者的脑海里象电影镜头一样的涌动浮现。其形其影催人泪下,发人深思!但是,为了督促问题的解决,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有关网站和记者还是通过有关渠道和人士,两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手段,侧面将以上问题和暴光材料的稿件传至有关部门,以期敦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即可。然而,卢氏交通以及直属的运管部门一边劝阻不让发表稿件,忽悠答应解决,一边继续推委扯皮,没有任何整改问题的诚意和表现。直到记者29日发稿前,没有收到该县交通运管部门的任何解答回音。我们难以相信,卢氏县的交通主管部门竟会这样的无视舆论监督?!如此严重的问题难道会到何时整改?关于该事件的进展以及卢氏交通运管系统的混乱状态和问题,本报记者将联合有关媒体记者,继续予以关注和追踪报道。(记者 钢丝刷子)
来源:人民内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