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bay的个人空间 //www.sinovision.net/?125603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一件小事儿,但是中国人至少100年内做不出来! 文/李贵宝 ...

热度 4已有 4866 次阅读2012-7-29 05:31 分享到微信

一件小事儿,但是中国人至少100年内做不出来!          文/李贵宝

如出一辙之证据,看看今天抚今追昔,是不是感觉尽管时代变了,但是他们的做事风格依然没变吧!
一件小事儿,但是中国人至少100年内做不出来!


文章的题目应该叫“处罚我们!”原因很简单,你看下面之文字便知。

话说1935年,当时的纽约市长名叫拉古迪亚,这位拉古迪亚先生在一个贫民区的法院旁听一个偷窃案的审判,案件很简单,也很清晰,被控的老妪肯定有罪,因为她偷窃面包。

当法官问她为什么偷面包的时候,老妇说我需要面包喂养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他们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再不吃饭,那就饿死了。

审判长见市长在旁听,便答道:“我必须秉公办事,你可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者是10天的拘役。”

审判结束后,拉古迪亚从旁听席间站起身来,脱下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出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区域。”

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出那一刻人们的惊讶与肃穆,每个人都默默无声地、认认真地捐出了50美分。

从此事,你可以看出,不和谐啊,对吧,面对要饿死的孙子,即便明知道犯罪,也得先吃了饿不死再说吧,你不能因为犯法,就把人饿死。把人饿死,那可能不犯罪不犯罪,但是你会天理不容的。而我们的法律有时就是这样,因此,美国人为了公正公平,在中大案件中才采用评审团制度,只要评审团投票说他无罪,那么即便罪大恶极,也可以无罪释放!

一个小故事,感谢大家!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4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4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liushaodongliuq 2012-9-10 03:44
要杀、要刮、要抓,没有理由(尤其对小人物!)!这就是我们伟大的DANG......   
回复 光头 2012-8-22 11:05
相册已被关闭。中国是封闭审判,不让媒体曝光。这就是民主与极权的区别。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