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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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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琴女/文)
9月14日,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就股东个人所得税问题向投资者披露风险。据东方财富网报道,此前,公司为了筹备上市工作,在2011年进行了股份改制,改制过程中,将企业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个人股本,其中涉及公司三位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1975.4万元。2012年3月秦皇岛市长办公室会同税务、财政、国土等多部门召开办公会,形成了待公司IPO上市后及时予以补缴的会议决议,并在税务局备案。不过,就在当年6月起,税务机关多次向博硕光电催要税款,并多次拒绝为公司开具纳税无违纪证明,使公司上市进程受阻。今年4月,博硕光电税务等级被评为D级,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了影响,经应税人缴纳200万税款后,公司税务等级被上调为A级。但是,日前税务局又要求公司15日内缴纳税款,否则进行相应处罚。公告中,博硕光电向投资者披露,公司可能会受到高额的罚款,税务等级可能重新下调回D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巨大影响,公司上市进程将继续受阻。
依法纳税,是企业和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收入达到一定的数额,就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上市,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就是,税务上必须清白。博硕光电在2011年进行股份改制过程中,将企业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个人股本,其中涉及公司三位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1975.4万元,这不是一个小数目。钱是硬货,好东西,赚钱时高兴,花钱时又舍不得往外掏,乃人的天性。
然而,博硕光电当年三位自然人股东没有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原因却是市长办公室会同税务、财政、国土等多部门召开办公会,形成了待公司IPO上市后及时予以补缴的会议决议,就太“人治”了,太指望市长能压住税务局了。这种不相信税法,而有事找市长的做法,在当年就没有跟得上时代,也就甭说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时代了。
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现在的官场生态变化速度,影响到企业命运何需三十年?几个月,就能形势斗转。这几年,由于强烈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已经没有市长再敢乱压法律了。换句话说,不用等到今年,博硕光电早在2012年就应该看出法律比市长大,市长没有能力压过税法。当年3月形成了待公司IPO上市后及时予以补缴的会议决议,但当年6月起,税务机关就开始催要税款,并多次拒绝为公司开具纳税无违纪证明,难道还不能明白怎么回事吗?其实,这在当年就已经明白地告诉了博硕光电,税务局长可以暂时给市长一个面子,先将就一下,但绝不会为市长的以权压法承担更大的责任。
时间可以检验一切,能证明任何好人坏人、好事坏事。如果说2012年3月还在为上市后再补缴税款,和以找到市长帮助为荣耀,那么从当年六月起,税务局一催款,就应该明白指望市长能压过税务局是多么愚蠢。而几年后,依然拿着当年市长办公室协调出来的那个决议来说事,不赶快把税款补齐,就更是愚蠢,徒留笑柄,为以后上市制造麻烦。“此一时,彼一时”,2012年还没有全面从严治党,市长还能协调一下税务局,但是到了全面从严治党时代,市长就不敢乱压税务局,更不敢留下官商勾结的嫌疑了。更何况,“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市长说换人就换人,陪不了你们一辈子玩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