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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者高山

已有 1392 次阅读2012-9-25 03:52 |个人分类:人物、访谈|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八年潜伏隐居,十亿涉案资金,从2006年偶然暴露身份到近期回国自首,加拿大对其进行了最为复杂的聆讯程序与风险评估,而其中折射出的外逃生涯,均在神秘的绳结中,直指一个名字——高山。

 

丈夫离开后,李雪带着女儿高山雪莲,决定继续留在加拿大北温哥华市。

 

从2002年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46岁的李雪在北温哥华市生活了10年。北京时间8月13日,一则短短的200字消息,在中国公安部网站上发布,瞬间将她的丈夫——高山,重新带入舆论热潮。

 

“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潜逃加拿大近八年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高山已于近期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

 

公安部所公开的“近期”,无人知晓。其间内情,也只能流于猜测。

 

面对加拿大媒体,李雪则公开表示,高山从未向她透露过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且高山回国自首是认真考虑后的决定,“未受到任何逼迫”。

 

与此同时,联合报系的美洲《世界日报》随即刊发报道,引述高山在加拿大的法律顾问任立三的话称,高山回国投案,“代表他与中国当局已取得某种协议”。

 

而加拿大知名华文媒体《环球华报》总编辑,长期跟踪报道中国外逃加拿大经济案犯的黄运荣,在接受《新商务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相关部门和高山肯定“谈过”,但具体细节不得而知。

 

国内学者对高山回国自首则做出了不同的分析,曾参与“中加刑法犯罪理论体系比较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桂萍向本刊记者强调,高山回国自首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是加拿大关于移民、难民的司法程序所耗费的大量纳税人的财富,越发让加拿大国内不满,使得“高山们”在加拿大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二是近年来中国司法部门不死刑、无酷刑、无虐待,公开公正审理外逃案犯的承诺,对“高山们”也有很强的辐射效应。

 

2004年底,成功潜逃至加拿大;2006年,因意外涉及一场车祸而暴露身份;2007年被加拿大警方以“移民申请表职业资料填报不实、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资产、涉嫌中国国内案件遭中国通缉、涉嫌在加国从事洗钱活动”为由逮捕;随后进入加拿大移民局聆讯程序,期间被当地友人保释、申请难民被拒后又进入非公开审理;再到今年8月份回国自首的消息突然传出——

 

高山加拿大的8年起伏,相比于赖昌星12年的潜逃生涯,充斥着更多的扑朔盘结与交错暗流。

 

潜伏

 

一米八身高的高山,相貌堂堂、不多言辞;行事低调、为人谦和。和高山多次接触过的黄运荣,对他的印象是城府之外“很有一套”。在担任中国银行哈尔滨道里区河松街支行(以下简称河松支行)行长时,谁都不会想到,高山示于他人的持稳背后,却潜伏着不为人知的重重心计。

 

直到2005年,亿元大案惊曝河松支行。

 

2002年,拥有英国爱丁堡大学儿童心理学硕士学位的高山之妻李雪,通过技术移民移居加拿大,由此获得了全家在加拿大的居住资格。当时她购买了公寓,携女儿高山雪莲定居在温哥华市。

 

当2005年1月4日,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负责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高速)存于河松支行账户上的2.93亿元资金不翼而飞时,高山已经“失踪”,后方知早在案发前的2004年底,高山已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离境,去往了加拿大。

 

河松支行的经济大案,让高山的同事及友人十分吃惊。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踏实厚道、与人为善是案发前大家对高山的普遍印象。而其所在支行员工,对这位行长颇具好感却也保持“敬畏”。

 

2004年12月29日,高山正常在河松支行工作办公,毫无异常。第二天,他还向其上级支行请假去北京看病,获准同时,还去电河松支行讯问了工作情况。

 

据2007年《南方周末》报道,正式移民前,高山赴加拿大“考察”达18次之多。

 

“加拿大整个司法体系属是海洋法系,其特点之一便是‘宁纵勿枉’,对可能受到压迫或有不公的外来移民持同情态度,这种对当事人最大限度的司法诚信体系,使得中国的‘高山们’有‘漏洞’可钻”,黄运荣对《新商务周刊》记者分析道。

 

而今回溯,高山的潜伏“本领”,在“隐居”加拿大前悄无声息的票据诈骗与违规提现中,已然显现。

 

除却高山,河松支行大案中的关键人物,集中于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北京世纪绿洲原董事长李东哲身上,李东哲均为高山、张晓光的好友,李还是高山的小学同学。据加拿大媒体报道,2002年李雪在加拿大购买的公寓,实为高山以54万加元从朋友处买下的温哥华市片打西街(W. Pender St.)1111号的柏文单位,而出售柏文单位的朋友,正是李东哲。

 

通过李东哲的关系,张晓光管理的东北高速在河松支行设立账户并存入大额资金。

 

如此,高山利用其行长身份,将东北高速的存行巨款通过偷换预留印鉴等方式,转移至李东哲名下。同时,李东哲再通过私设十几个账户用于转款提现。

 

据媒体公开报道,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李东哲就在18家银行设立了提现账户29个,开户则以“亚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北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看起来与东北高速关联紧密的虚拟账名混淆视线,李东哲下参与开户提现的人员,均以职务之便变用化名。

 

高山出逃后,公安机关的调查使其暗箱操作手段渐出水面,东北高速外,被高山以同样方式窃取资金的,还有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新华社报道统计,高山案涉案金额达10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

 

2005年1月13日,存于河松支行的3.2亿元资金同样被去向不明的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庆斌跳楼自杀,此时,远在加拿大不久的高山,或许也得知了这一消息,但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

 

——直到一年以后一次车祸的偶然。

 

隐居

 

曾就读于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现定居温哥华市的张琦,常活跃于当地的网上华人社区。通过加拿大移民局信息,她告诉《新商务周刊》记者,2006年夏,温哥华一起很小的汽车事故,阴差阳错地“掀开”了高山的“秘密”。

 

当时,两车相撞,事故中驾驶一辆蓝色二手马自达轿车的男子,在向交通警员提供车主信息时,竟然是家址在北温哥市的高山。

 

“或许这就是报应吧”,在加拿大移民难民局对高山的一次聆讯中,参与过当地华人抗议游行的张琦,对此评价道。“当时在一个移民论坛版主的组织下,大家齐声喊出了诸如‘遣返高山’、‘加拿大不该成为罪犯的天堂’等口号”。

 

“但高山一脸镇定,丝毫看不出他有一点畏惧或羞愧”,张琦说道。

 

与外界想象不用,高山在加拿大的生活十分低调,和一般中国外逃贪官相比,其一家过得近乎“简朴”。《环球华报》总编辑黄运荣形容其在加拿大简直就是“隐居”状态:“若不是2006年那起汽车事故的偶然,很有可能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高山在哪”。

 

据公开媒体报道,与高山一起潜逃加拿大的李东哲、李东虎兄弟生活奢华,曾在温哥华高调买下价值300万加元的豪宅;而同样出逃至加拿大的赖昌星,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并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

 

抽离于这种高调与奢华,北温哥华市第二大街的一宁静社区内,一栋淡蓝墙壁、白色大窗的独立房屋浅立于花草中,这便是高山一家的住处。

 

《世界日报》记者周化尧在高山回国自首后前去探访,了解到该屋去年11月以79万加元(1加元约6.4元人民币)成交,今年的最新估价为83万加元。而婉拒采访的李雪“脂粉未施,神情憔悴略显倦容”,不断向其重复“没有什么好说了”。

 

黄运荣向《新商务周刊》记者这样描述高山在加拿大的生活状态:“他在加拿大一直很低调,但也有自己的圈子,比如和李氏兄弟(李东哲、李东虎),除外,高山和外界几乎没有什么接触,连其邻居对他都十分陌生。”

 

综合此前外媒报道,记者了解到,高山在加拿大没有用其名开过任何银行账户,也没有用自己的名字购买过保险、交纳过水电费、电话费等,甚至连他与外界联络的方式,竟然都是租用邮局的邮箱。

 

如此费尽心机,埋名隐居,若非意外曝光,高山回国“自首”的“自愿”,难免被披上一层怀疑色彩。

 

2007年2月16日,高山及妻女在北温哥华家中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及皇家骑警联合拘捕,2月20日,在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对高山的首次拘留聆讯中,高山就通过律师表示“不愿被遣返”,理由是中国司法制度“欠透明”,担心“不能得到公平审判”。

 

经济犯罪、金融诈骗类犯罪刑辩专家,曾承办过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的美国国家刑事辩护委员会名誉会员钱列阳就对《新商务周刊》记者直接表示:高山的回国自首,更多的是在外交程序而非侦查程序:“即便是自首,高山也是被迫自首,一定有让他不得已的办法。”

 

香港《明报》则援引中加刑法专家、曾在加拿大联邦移民部的高山案中担任过专家证人的澳门圣若瑟大学国际法讲座教授杨诚的观点分析道:

 

虽然“去年赖昌星回国对高山造成极大震撼”,但高山“仍然坚持赖在加拿大,直到今年他的上诉被法院驳回,(被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取消居留权后,高山以“滥用司法程序”对移民部提出指控,记者注)面临被强制遣返,才会去‘自首’”。

 

活法

 

从黄运荣向《新商务周刊》记者提供的照片上可见,在加拿大被捕后的第二次移民暨难民局聆讯中,高山被裁决可获保释。法官宣读完判词后,身穿橙色囚服的高山,闭上双眼与妻子李雪紧紧相拥,身边的加方工作人员,都善意地将目光投向了别处。

 

为防止身份暴露,高山在加拿大几乎不与外界交往,除却与李东哲、李东虎兄弟等保持往来外,高山一家在加的人际关系,主要在李雪及女儿高山雪莲身上发展。

 

2007年2月22日的聆讯中,高山被裁定有条件获释(需30万加元的房产担保),而3月1日的再次聆讯,加边境服务局提出拒绝接受高山提交的30万加元的房产担保,(资金来源不明)并要求裁判官撤消有条件释放高山的裁定。

 

就在这时,一位名叫达拉·奇比的女士出现,表示愿意为高山提供15万加元的经济担保,如此高山方被成功保释。

 

在聆讯上的担保质询中,达拉·奇比称她的女儿与高山的女儿是同学,2003年便与高山结识,他们一家与高山一家也是非常好的朋友。此前她并不知道高山受到中方指控,李雪也从未向其提及。

 

在高山自首回国后,李雪方首次向外界透露,高山在加拿大一直受雇从事装修行业,每天都辛苦工作赚钱养家;而她本人,则在与其专业对口的托儿行业工作,一家人的生活,完全凭夫妻二人“自食其力”。

 

黄运荣告诉记者,据加拿大当局对高山聆讯时所公布的资料,李雪的工资是年薪3万3千加元左右,折合人民币约为21万元,在移民初期,李雪银行账户上存额为6万5千元加币,到2007年,也就是高山潜逃加拿大3年后,其银行账户存额只剩下1万1千加元。

 

“当然,他们(高山夫妇)是否还有其他账户,我们并不知情了”,黄运荣说道。记者查阅往年加拿大媒体关于高山的报道得知,2005年,李雪将2002年购买的温哥华市区片打西街的公寓出售,与其公寓一起销售的,还有同在一栋楼的三套公寓。

 

“这四套公寓是‘捆绑’在一起的”,黄运荣告诉记者,根据加拿大皇家骑警的调查文件显示,其余三套正归于李东哲、李东虎兄弟其中一人之妻名下。2002年,四套公寓总值为219万加元,到2005年卖出,总价为260万加元,李雪占有其中1/4的卖价逾60万加元。

 

2005年至2006年,高山夫妇在北温哥华市又分别以31.9加万(贷款29万加元)和54.5万(贷款32.7万元)加元,购买了公寓和期房,如此,高山夫妇每月要缴纳两处物业贷款3470加元。而据《世界日报》报道称,现在李雪及其女高山雪莲所居住的北温哥华市社区的独立房,是在去年以79万加元的价格成交。

 

单以高山夫妇的房屋卖卖与贷款按揭来看,正如他们自己所强调的,高山一家在加拿大的生活趋于“简朴”。但即使高山已经回国自首,到现在未进入案件审理前,他所涉案的10亿元人民币巨款去向,仍就是个“谜”。

 

中国警方调查获知,在高山出逃前,他就已通过沈阳西塔的地下钱庄,把巨款转移到了国外。而高山在加拿大身份曝光被捕时,及此次回国自首后,李雪均表示,关于高山在河松支行的经济案件及非法巨款转移,她“毫不知情”,高山从未向其透露过其中细节。

 

追赃

 

10亿元人民币涉案巨款,究竟流向何处?

 

“从某种程度上说,追赃比追逃更复杂、更困难,一般而言,外逃经济案犯向外转移资产都是通过洗钱的手段,这样就为追赃的证据、材料提供造成很大困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参加过40余项我国与外国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多边国际公约谈判的黄风,对《新商务周刊》记者分析道。

 

高山被捕后的2007年3月1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证实,加相关部门以所持旅游签证过期为由,已将李东哲、李东虎兄弟拘捕。

 

在对李氏兄弟的聆讯中,获得保释的高山还曾到庭旁听,并与李氏兄弟交谈。黄运荣告诉《新商务周刊》记者,在一次李氏兄弟的聆讯前,高山与其在庭外相遇,因黄运荣多次参与高山案的聆讯,此前高山与黄运荣认识但无深交。

 

“他看见我后,主动先和我打招呼并向夫人李雪介绍我,聆讯前我便和他们简单交谈了几句”,黄运荣说道:“之前我们见过几次面,但没有沟通交流,而当时高山夫妇是比较躲媒体的。所以说他比较有心计,他知道我和赖昌星很熟悉。”

 

黄运荣告诉记者,因和赖昌星的相似“命运”,高山也一度找过赖昌星,但他们交流多深、为何见面,外界并不知晓。

 

不管是与李氏兄弟还是赖昌星的交流,都被外界解读为高山回国自首前的“权衡”,而关于赃款的交回,也自然被认为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

 

早于高山,去年年中及年底,李东虎、李东哲分别回国自首,而据李氏兄弟在加拿大的代表律师坎农则向多家媒体表露:中加关于李氏兄弟回国自首曾达成一个协议,即李东虎维持人身自由、不受指控。而就在高山回国自首前期,一直保持人身自由的李东虎突然失去踪影。

 

坎农认为很大可能上,李东虎也已被中国公安机关逮捕,并预测高山将会与李氏兄弟在法院互相顶证对方犯罪,正如知名经济犯罪、金融诈骗类犯罪刑辩专家钱列阳对《新商务周刊》记者所言:“‘钱’能回来多少,是高山回来的一个核心问题”。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作者林喆则对《新商务周刊》记者表示,因赃款追回的困难,必须需要资金外逃过和资金带入国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进行协商合作,“资金带入国必须要有一定的分成”。

 

如林喆所说,中加刑法专家、曾在加拿大联邦移民部的高山案中担任过专家证人的澳门圣若瑟大学国际法讲座教授杨诚,便在高山回国自首后对港媒透露,中两国终于开始谈判签署赃款分享协议,称此是继赖昌星回国后中加合作处理逃犯问题的又一标志性事件,“将为两国进一步开展刑事司法合作打开大门。”

 

从邓新志、赖昌星,再到高山,黄运荣告诉记者,诸如这样的外逃人员在加拿大“为数不少”。而高山的回国及最终的审判结果,必然又将成为一个“信号”,告诉仍在逃的“高山们”:国外不是庇护案犯的“天堂”,国内也非缺失公正的“战场”。

 

作者:汪峥(工作稿,《新商务周刊》2012年4期封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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