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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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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简单说一下个人对设计的一点看法。看过现场照片和一些网友画的示意图后我认同一些网友所说的,这种单敦T形支撑的桥梁确实有一些安全隐患,尤其在小型车和重型车分道行使规定的情况下隐患很大。我想这点对于非均布荷载等概念和杠杆原理有些了解的人都不难理解。虽然这次事故是由于三辆重型货车超载所引发的,但不排除桥墩左侧因长期受拉力(我想通车9个月的时间一直是重载车辆单侧行使),受力处已经出现了疲劳。如果不考虑量变的积累,对事故的分析恐怕就会失真。
由于这种结构的桥梁,尤其是在城市高架桥中非常普遍,所以我认为这是这次事故中一个必须引起重视的因素。
其次说一下“豆腐渣”工程问题(这个问题只能简单说一下:一方面因为没有证据很难详述,另一方面已经有很多网友提出质疑了)。
由于在中国,腐败严重,尤其在工程建设中的腐败似乎更为严重,以前就有几公里高速就倒下一个副厅级的说法。因而,虽然哈尔滨官方似乎对该桥的质量很有信心,从坍塌现场看似乎工程质量也难有直观的“豆腐渣”特点,但哈尔滨官方急于下结论的心态依然令人怀疑。我想这样的事故,没有对现场进行数据采集,没有一定的科学分析就轻易下结论本身就缺乏公信力。
另外,中国的很多项目都是以工程指挥部这种形式进行建设的。而这种指挥部是临时性机构,工程结束以后一段时间就会解散。虽然可以把档案材料完整移交,但由于具体工作人员各奔东西而导致在今后工作中的衔接出现问题,再加上中国的过程层层转包的因素,在出现问题时会因找不到具体责任人而互相推诿。所以,我认为以指挥部这种形式建设的方法要改革。
第三,谈一下超载问题。从报道得知,坍塌的桥段是一整块桥面,长度大约50米。而一般而言,6轴的货车长度都在15、6米以上,考虑到车间距,三辆车的总长度也有50米左右。也就是说,这三辆大货车基本是占满了这段桥面的一侧,当然前后可能会有一辆车跨越到另一段桥面上。如果把桥面和桥墩看做是一种杠杆的话,换句话说就是全部重量都压在了杠杆的一端,我想这可说是当时这段桥面受力最极端不利的情况。如果当时车辆严重超载的话,那危险可想而之。我甚至想,即使桥面的另一侧也有几辆差不多的车,虽然总重量大了,但因为分布均匀不会出现那种“一头沉”的杠杆效果,桥都不会坍塌。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
从目前已知的情况看,说超载引发了该大桥坍塌不能说是错的,同时设计问题是不应被排除而且是必须引起重视的。至于“豆腐渣”过程问题,尚未有明确的证据,只能存疑——虽然对政府的公信力不抱有希望,但还是要他们拿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也许,大桥不是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使用,即使设计有些问题,甚至工程质量有些瑕疵都不会引发这个事故。同样,如果设计合理,工程质量优良,那一定程度的超载也不至于引发这个事故。甚至,司机要是有点常识,把车距拉大,使得三辆车分散在三个桥面上,我估计都不会发生这起事故。遗憾地是,所有的相关者都把效率因素提到最高而把安全系数降到最低,那我觉得出现事故就是必然的了。
一个事故的发生,往往不是单一因素的原因,而可能是多方面综合性的问题。但从我对互联网上,人们的言语、意识和评论看,发现很多人都只会强调自己知道或自己认为正确的那方面因素而拒绝不同看法。这种以偏概全的思维既不利于对问题作出正确分析,又会导致极端化和立场决定观点的意识。
拿超载来说,国家也不是不治理,而且在十年前曾经在全国全面、同步、统一规范地治理过一次。当时想通过这次治理根除超载这个顽疾,但很短时间就以失败告终了。因为,反对的力量太强了,首先是运输业以及车主和司机们坚决反对,其次是地方政府不支持,还有就是执行过程中的很快就被腐败给瓦解了。这其中既有执法人员索贿、敲诈,又有运输户和司机们主动行贿——其实在他们眼里对于超载的处罚,罚款是成本最低的,所以他们的心态其实是只要允许超载,罚款不是问题。无论是管理者、执法者还是经营者都厌恶守法经营,都不喜欢按章办事,而喜欢非法经营——普遍的认识是水至清则无鱼、浑水摸鱼,于是,规范市场秩序的行动很快被瓦解,而非法经营长期存在,虽然问题越来越多但却都以为然或者见怪不怪。而人们已经形成了警察罚款就是为了创收的固定思维,就忽视了超载是违法的不正确的竞争手段这一事实。
我认为仅靠严刑峻法是解决不了超载问题的,它效率低下,还会导致政府权力扩张。因而,如果运输户和驾驶员们自己不改变认识,把超载当作谋生的必须,那这个问题就无解。当然,改变把超载当作谋生的必须的认识既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也要在制度上给予保障,如社保等。同时也要改变包括官员、执法者在内的全体国民的认识,而这需要反思——常言道知耻而后勇,如果而我们非但不知耻反而讳疾忌医还信誓旦旦,那真的就万劫不复了。
凯迪网友亡灵巫师说:“运输行业的超载安全问题,其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问题。”我认同这个说法,同样我认为“豆腐渣”工程也一样。在我看来,当全民都把投机取巧当作最根本的竞争手段时,假冒伪劣、毒食品、“豆腐渣”、超载就是必然结果。同样,当你认为,为了生存可以媚上,可以写一点违心的文章、报道,可以去行贿孩子的老师,可以不坚持规范设计,可以不坚持原则监理,可以抄袭论文,可以糊弄上级……那结果就是今天我们的现实。
文: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