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ygqyx88的个人空间 //www.sinovision.net/?124093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韩寒收到“死亡威胁” 是网络暴力还是苦情大戏?

已有 1178 次阅读2012-4-17 03:13 |个人分类:人间百态|系统分类:杂谈| 网络, 韩寒, 暴力 分享到微信

“韩寒”、“死亡威胁”,光是标题上的这两个关键词,就足以给本文带来至少一万的点击率。你不信?咱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话说方舟子韩寒大战经过了热闹的春节、温情的元宵节、火辣的妇女节、秀逗的愚人节、哀怨的清明节之后,不但没有偃旗息鼓的迹象,反而愈演愈烈、高潮迭起——甚至连那场宫廷大剧都没有能够把各位看客的眼光吸引开。方舟子和韩寒之间忠贞不渝的感情感动了我,我又开始相信爱情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最新的一波高潮在4月15日出现。当晚18点14分,一个名为“司马不迁”的凤凰网VIP博主(实名黄麟),在博客上(新浪博客同步发出)向韩寒和韩寒的父亲发出了“死亡威胁”。 上面写道:“本人郑重声明:公权力如果不介入调查人造韩寒事件,韩寒父子在半年内(时间从本声明发表之日起,到2012年10月15日止)如不从实招认造假行为,不向全国人民公开道歉,超过此期限,我将采取史无前例的激进方式……”

 

仅仅过了一个多小时,19点37分,经认证的韩寒乐队的微博账号“亭林镇独唱团”就发出微博,披露了这件事情,“凤凰网的vip博主,倒韩派的主力黄麟向韩寒和韩寒的父亲发出死亡通牒,并向网友征集韩寒的行踪。已经从造谣构陷的网络批斗发展到了焚烧图书破坏公物,最终走向了人身伤害。韩寒没有方舟子59万一年的保镖,出席公众活动甚至连个陪在旁边的助手都没有,情况令人堪忧。”

 

在众多大V的关注转发下,黄麟的“死亡威胁”成为15日晚最轰动的热点事件。20点21分,曾经表示不再介入方韩之争的时政漫画作者“变态辣椒”,发了一段微博,直指黄麟是“方粉”,要求方舟子管教方粉,“别倒韩倒得自己坐牢啊。”无独有偶,坚定的挺韩派主力,评论作者李剑芒在《防备邪恶的质疑》中,把黄麟归为“质疑派”,并声称方舟子等“质疑派”是搞“文革”。

 

不过,很快事情就戛然而止了。

 

当晚22点4分,黄麟道歉:“自从我的第一个计划诛杀韩寒的声明发出后,我认真看了所有网友在我博客和电子邮箱的留言,纷纷指责我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经过认真反思,我接受家人朋友和网友的劝阻,决定收回这份声明的全部内容,并向韩寒家人诚挚道歉,决定删除此博客文章,避免扩大其影响;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韩寒本人是什么反应呢?有媒体记者联系到韩寒妻子金丽华,她表示,“刚才我问过韩寒,他也是刚知道这个事情,他觉得威胁的人可能也只是一时冲动,希望所有人都能理性对待。”

 

16日,韩寒发表博文,《各自万古流》,对此事作出回应。“我不奢望所有的对骂能够变成争鸣,所有的对掐可以变成拥抱,只盼都不要把伤害和仇恨带到现实世界里,别再为此而纠缠,愿大家各自江河万古流。”

 

黄麟也在回复《北京青年报》记者的采访中如此说,“方韩之争进行了三个多月,可能我“入戏太深”,用过许多冷嘲热讽的过激言辞批评过韩寒。现在,我正式收回那些偏激言辞。”“本人希望此事到此为止,媒体不要无度抄作。顺祝韩寒诸事顺利,合家幸福。”

 

“破”朔迷离的剧情让人看不懂……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中国传统折子戏。开始,“坏人”因为不理解“英雄”,四处散布“谣言”,甚至对“英雄”进行人身攻击。“英雄”对此忍辱负重,宽以待人。后来,在“英雄”伟大人格的感染下,“坏人”痛改前非,决定重新做人。“英雄”把“坏人”搂抱在怀里,都以45°角仰望天空……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掌声在哪里?鲜花在哪里?尖叫声在哪里?女粉丝的热泪在哪里?

可惜的是,看似圆满无缺的剧情处处都是问号,处处都“破”朔迷离。

比如,“亭林镇独唱团”声称黄麟是“倒韩派的主力”,然后把矛头指向所有的质疑者,即“倒韩派”。真的是这样吗?

否。

 

从去年麦田发表博文《人造韩寒》开始,我就关注了这场后来变为方舟子韩寒之争的网络论战。期间挺韩派和倒韩派如走马灯一样,你方唱罢我登场,让人看得目不暇接。不过能称得上主力的,不过那么十几、几十号人,而在这十几、几十号人之中,从来就没有黄麟的身影。否则的话,也不会在他发出“死亡威胁”之后,大家还得去搜索他的尊姓大名。

 

比如,“变态辣椒”和李剑芒都指黄麟是方舟子的粉丝,声称要方舟子为此负责。真的是这样吗?

否。

 

首先应该指出,“变态辣椒”和李剑芒混淆了“质疑派”和方舟子的区别。在整个质疑活动中,方舟子的影响毫无疑问最大,但并不能据此说,质疑派就是方舟子,方舟子就是质疑派。很简单,“不加V”、吴稼祥等质疑派跟方舟子就不是一个路数。而且,据我所知,前两人都骂过方舟子。其次,退一万步,就算黄麟是方舟子粉丝,名人需要为粉丝的不当言行负责吗?答案也是一目了然。举一个例子,刘德华有很多影迷歌迷,当他的影迷歌迷在现实生活中违法犯罪时,会把刘德华也列为被告吗?

 

比如,韩寒要宽容这位对自己发出“死亡威胁”的人,让人不得不感叹万千:多宽容、多善良的韩寒啊。真的这样吗?

 

否。

几个月前,韩寒张口就是“秃子”, 闭口就是“答春绿”,动不动就笑骂别人丧失了“性能力”。那时候,“宽容”和“善良”在哪里?当初,网友刘泽明仅仅是转发了几条质疑韩寒的微博,就被韩寒告上了法庭。那时候,“宽容”和“善良”在哪里?就在几天前,韩寒在宁浩的新片发布会上,面对众多媒体,公开辱骂方舟子“U,SB”,那时候,“宽容”和“善良”在哪里?

 

“亭林镇独唱团”在发出那个披露“死亡威胁“的微博后,我也转发了,表示“支持报警解决”。我认为,网络论战,无论多激烈,都可归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但是,一旦突破“言论自由”的底线,就必须让司法力量进入解决。一方面,这是对被威胁一方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是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在这方面,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微博名吴法天)做得非常好,堪为表率。

 

去年,男子闫某对吴法天在微博上发布的言论不满,与其发生争执后,称要到其家中登门殴打,并利用微博“直播”实施过程。吴法天保留证据后报警。在警方介入调查后,闫某因涉嫌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日处罚。

 

韩寒对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内的普通争论睚眦必报,动辄诉诸法庭;而对明显违反法律的言行却宽宏大量,如何不令人怀疑:这到底是一场网络暴力,还是韩家军自导自演的苦情大戏呢?

 

号外:所谓“国会纵火案”……

在黄麟发出“死亡威胁”后,知名评论作者“十年砍柴”曾经比喻为“国会纵火案”。我认为是比较准确的。那么,所谓“国会纵火案”是怎么回事呢?

 

国会纵火案是德国建立纳粹党独裁政权的关键事件,发生在1933年2月27日,柏林消防队于晚上9时14分开始接到德国国会大楼火警报告。火情同时发生在几个不同地点,但当消防队到达时,主要的议会大厅发生爆炸,燃起大火。警察搜索现场时,发现一个赤裸的冻得哆嗦的男人,这个人叫马里努斯•凡•德尔•卢贝(Marinus van der Lubbe),是荷兰共产党人,一个失业的建筑工人,在此前不久才到德国。

 

希特勒和戈林很快到达现场,发现凡•德尔•卢贝后,戈林立即宣称这起纵火案是共产党人干的,他们抓到了共产党的领导。希特勒立即抓住这个机会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要求年事已高的总统兴登堡签署《国会纵火法令》,取消大部分魏玛宪法赋予的私人权利。

 

纳粹党首脑宣称这起事件是第三共产国际策划的,逮捕了三名驻共产国际的保加利亚人:季米特洛夫、塔涅夫和波波夫,当时警察并不知道季米特洛夫是共产国际的负责人,在莱比锡审判时,季米特洛夫自己辩护,被宣布无罪释放。

 

这里要交代案件发生的背景。

希特勒于1933年1月30日被选为德国总理,但他的纳粹党在议会中只占有32%的席位。他想实行魏玛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授权法》,授权法规定总理可以不通过议会自行制订规章以代替法律,可是授权法需要国会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员通过才能生效,在魏玛共和国的历史上,只在1923年经济危机时启用一次。因此希特勒上台后立即要求总统解散议会,定于1933年3月5日进行重新选举。

 

当时德国共产党是议会中第二大党,占有17%的席位,并且坚决反对启动《授权法》。希特勒要想占有议会需要的多数,必须将共产党打下去,因此他大力宣传德国正处于共产党发动革命的关键时刻,只有启动《授权法》才能制止共产党发动革命,否则德国就会处于共产党的恐怖统治中。国会大厦纵火事件发生后,他立即宣称这是共产党发动革命的信号。

 

结果凡•德尔•卢贝经过严刑拷打后,承认国会大厦是他纵的火,是为了反对纳粹党。经过和德国共产党领袖同时进行的审讯,根据《国会纵火法令》,于3月1日宣布共产党意图暴动,因此为非法。第二天,纳粹冲锋队占领了全国所有共产党党部,德国共产党是第一个被迫退出国会的党派。

 

共产党的领袖们都被捕入狱,冲锋队禁止共产党员参加选举,因此在3月5日的议会选举中纳粹党赢得了44%的席位,但仍然没有能达到2/3的多数。其中国家人民党和希特勒站在一起,他们共占52%的席位,纳粹党通过胁迫或贿赂的手段,强行通过了《授权法》,其中只有社会民主党没有投赞成票。希特勒掌握《授权法》后,立即在一个月时间内取缔所有非纳粹党派。建立了希特勒纳粹独裁政权。国家人民党也被迫自我解散。

 

1934年1月10日凡•德尔•卢贝被斩首。

希特勒对莱比锡审判宣布季米特洛夫等人无罪非常恼火,宣布今后的一切审判都得由新组建的“人民法庭”执行,后来这种法庭处死了许多无辜的人。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战犯时,德国将军弗朗兹•哈尔德宣誓书面供认:“在1942年元首生日午宴上,当大家谈论国会大厦的建筑和其艺术价值时,戈林大声说:‘只有我才最清楚国会纵火案,因为火是我放的。’他一边说一边拍自己的大腿”。但戈林在审判中完全否认。目前对国会大厦纵火案的起因历史学家们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凡•德尔•卢贝出于个人原因放的火,被纳粹党利用了;另一种认为是共产党策划凡•德尔•卢贝放火。近来的研究显示,国会纵火案为卢贝的个人事件,而正好为纳粹党人所用,认为此事为后者所作可能是对纳粹罪行反对而强加于身的论点。

 

《国会纵火案》 资料来自维基百科。链接是: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B%BD%E4%BC%9A%E7%BA%B5%E7%81%AB%E6%A1%88

 
文:何仁勇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