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紐約時報專文報道了在曼哈頓上東城區送外賣的林先生的故事(見中文網的譯文)。披露了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外賣郞的工作和生活,報道寫得很人性化,但對於親身經歷過或了解新移民所要走的路的人,這個故事避重就輕,是一個典型的Feel Good Story,是媒體喜歡做的那種,類似前二年前西聯匯款贊助中文電視拍的福州新移民過中秋節的故事,看後令人熱淚盈眶。雖然紐時的報道只是有選擇性地敘述林先生的日常生活,但憑其影響力,無疑很有正面性,讓社會大眾了解新移民所面臨的嚴酷挑戰,即使不是全部的挑戰。
對主流美國人,這個故事很震撼,大家都不知道在他們身邊如同瘾形人一樣的外賣郞的待遇和工作環境是如此的惡劣,世界之都的熱鬧繁華、鶯歌燕舞與他們毫無關係,他們一方面要同的士汽車行人紅燈爭道,處處風險,一方面要見盡上東城豪華大樓內住客的世態炎涼。他們的收入完全靠小費,碰到Cheap的客人時小費會更少,甚至沒有(打鐵),自己有怒不能言,否則可能會被老板炒魷魚,因為老板不想得罪客人,外賣郞則可隨時更換。飯菜凉了或送慢了客人還會退件。
這是一項很辛苦的工作,同時很矛盾,一方面希望天氣惡劣,客人不願出外用餐,這樣外賣單子就多,但翻風下雪送外賣很危險,跌倒受傷是常有的事,天氣好時就掙不了多少錢。數百萬的美國失業大軍沒有幾人會去做,唯有社會底層的新移民會用命去搏。(送過外賣的人都知道,華爾街的小費最Cheap!)
該文在紐約時報的讀者中引起很大的回響,很快就有200多則留言,大家義憤填膺,一面倒地同情外賣郞的處境,責罵那些給小費小器的客人,建議每次至少要$5. 這篇文章無疑讓主流更多的人關注這一團體,關注他們的處境,希望會帶來好的改變。
很多中餐館對外賣郞的待遇是違反勞工法的:不合最低工資的底薪、自備送外賣的自行車、沒有相關保險等等,假如餐館稍有規模,就一定會被人告了,不少律師以此為專職。這是聯邦勞工法,沒有幾個餐館,包括華人的超市能打贏。之前中城幾家大型的越南餐館就輸掉外賣郞的官司,賠了數百萬。希望這篇文章能令大家多關心這一弱勢群體,改善待遇。
文中的林先生說老板對他很好,因為-老板讓他吃客人退回的飯菜!看了讓人心酸。
文中說林先生每週工作6天,每天的伙食費是$2-一杯奶茶和一块麵包。週一休息,會去教會聚會和做義工,他還當場唱了一小段聖歌。但這些看似正常的生活的背後,還有很多不為外裔知道的細節-雖然林先生來美才二年,但已取得身份,這比很多同伴幸運許多,因為政庇的機率很低,有些人十數年甚至一生都搞不到身份。四十歲的他計劃將家中的妻兒申請來團聚。但路很漫長,首先他要分期償還高利的偷渡費用(對福州同胞市價是8萬美金),然後才可以正式規劃自己的將來,從現在至66歲退休,真是需要上帝的很多保佑。
紐時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