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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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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通过强制“调换宿舍”清洗人证 |
真实情况一:2012年9月因同宿舍有人坠楼被强制全员搬离。 本人第一次入职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从2012年4月7日起至2012年9月24日离职 。 当时本人住在昌硕厂外员工宿舍,靠近周浦镇的“题桥纺织”正对面(题二E栋2楼15宿舍)。大概在2014年8月20日左右,本人晚上回到宿舍,听宿舍里的人说当天下午,同宿舍的一位山西籍约27岁左右,在215宿舍窗户摔到一楼(重伤)已经被送进周浦医院。 2012年9月10日左右,坠楼员工的床位被清理干净。听同宿舍的人说是伤者父亲过来收拾走的,具体详情无法核实。随后一周,两天一批共分三批跨区域调换宿舍,本人在第二批,本人在E栋215宿舍八人全部被强制搬离(题二)宿舍区,就因为同宿舍有人坠楼吗? 当时,本人因为已经习惯了(题二)住宿环境,而且搬宿舍很麻烦,就坚持不调换宿舍。2012年9月22号左右,本人找昌硕园区行政部的宿管协商,希望继续留在题二的宿舍。然而,行政部宿管拒绝协商,并限期三天之内搬离,否则就要强制清理。 无奈,本人找产线干部(组长)请求协调,2012年9月23日产线干部带领原告找到当时F3厂直属课级主管(牛瑞婧)小姐,牛瑞婧(课长)要求本人必须“服从管理”配合搬迁。本人只能当场向牛瑞婧课长请求办理离职申请,并于次日2012年9月24日退还厂服,办理全部辞职程序。 真实情况二:被违法解除前2014年8月1日发生在原告宿舍内的危险一幕。 原告2013年7月3日再次入职昌硕公司后就被安排在浦东周祝公路1218号集体宿舍6栋421宿舍(共6张上下铺12人间满员)。2014年春节以来,由于工厂人员空缺较严重,原告所在宿舍长期只住2人。节后的几个月里,虽然有三四批新员工住满又都全部离职了,人员流失很大。 2014年7月29日。原告所在6栋421宿舍被安排进来6位新员工。其中一位留平头短发约27岁左右,身高182厘米,体重180至200斤,皮肤较白略胖,自称山东人“小胖”。 因“小胖”住进宿舍的一些反常行为引起了原告的高度警觉,小胖住进宿舍的当天下午就屡次找原告套话题,显得格外热情。当时原告请“事假”十多天正在宿舍里躺着休养。小胖拿出几小袋精品(茶包)执意要送给原告,并说那是他大哥给人送礼剩下的(高档)茶包。原告以当时正在服药“治病”期间不能喝茶而谢绝了。 随后的几天里,小胖一回到宿舍就向原告嘘长问短,显得格外关切。声声“大哥”格外热情。让原告警觉的是他们住进来的第二天,当时宿舍里好几个人正在一起聊天,“小胖”突然问原告说“你信不信,我三招就能把你放倒在地。”虽然原告当时有点意外,但是原告直接回了一句“我不用三招就能把你放倒。”小胖听了没说话就转身了,脸色却变化很大。 后来小胖坐在床上,有意无意地又说了一句“打人,就要打了他还找不到伤在哪?又让他知道疼。” 第三天2014年7月31日。小胖在宿舍里对原告讲,他在云南省某边防武警部队服兵役期间在边界线巡逻的一些往事。据说他在云南边防武警服役五年,由于云南边防走私贩毒比较多,小胖和战友巡逻的时候,山上哪里一有动静,看不到人就直接开枪射击。一次无意中把一名百姓给打死了,随后他和战友把尸体抛下山谷,不了了之。 第四天2014年8月1日(下午2点左右)。正在睡意中的原告隐约中感觉到旁边站着有人似的,睁眼一望,差点一惊!不知道什么时候小胖提前下班了,此刻直直地站在原告床边正望着原告。见原告醒来,小胖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说了一句“我看你睡的好香呀”才慢悠悠地退回到3米之外的他自己的床铺去了。 当时小胖在宿舍内侧靠窗户的按顺序是7号8号床的下铺。而原告住在3号4号床的上铺。中间间隔5号6号铺一张床的距离。原告当时质疑小胖“你怎么没下班就回来了。” 小胖回复原告“今天是八一节”,产线干部给退伍军人放假半天,所以就提前回宿舍了。 第五天2014年8月2日。当时宿舍里约住着七八个人,大家都上白班时就只有原告一人在宿舍。上午11点多,原告起床洗刷完毕就下楼去隔壁的职工食堂吃饭。吃完午饭大概12点半左右,原告返回宿舍的时候看到自己6栋楼下楼梯口附近停着一辆约八成新(银灰色)奔驰小轿车,好像没有车牌号。(注意:原告下楼吃饭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楼梯口停有奔驰车。) 原告回到4楼421宿舍,小胖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回来了。原告问小胖:你怎么又下早班了。 小胖说,刚才在厂区上班和产线干部吵架了,并说差点要打他们组长,小胖说他不想干了。原告说“楼下停着一辆奔驰,你看到没有。”原告在这里住了一年,第一次见有奔驰车进来,以前,偶尔也会有“本田”之类的轿车进出。 就这么一问,小胖炫耀似的爆发了“什么呀,就那北京组装的破奔驰,前引擎盖还凹凸不平的,都修过好几次了。......”一连几分钟,如数家珍。 当时,原告并没有直接揭穿质问他。 但是,凭着原告十多年以来的社会工作阅历,小胖一定有着什么秘密。加上前一天,小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宿舍站在自己床边观望,回想起小胖短短的这几天以来的言语反常(如第二天小胖说:你信不信我三招就能把你放倒!)。原告确定,小胖肯定是有目的地有备而来,目的不纯或“来者不善”。 正常情况,从厂区上下班都有班车接送。小胖这次把轿车直接停在宿舍楼下,为何?! 2014年8月2日刚好是周六下午,原告故意在宿舍里当着小胖的面给朋友打电话,说晚上要回徐汇区吃晚饭。随后,原告便带着笔记本电脑一起下楼离开了昌硕(申江)宿舍。 2014年8月3日周日下午,原告在徐汇区住了壹个晚上后,回到被告公司申江宿舍,小胖的铺位早已经被清理一空。原告直到20天后的2014年8月21日被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算是虚惊了一场。 就上述事实,原告保证全部属实,并愿意配合公安或司法部门的相关调查。 (注意:虽然小胖只有短暂五天住宿,按照被告公司规定,全部人员入住的第一天就要办理全部入住手续,如:人资电脑系统分配,宿管电脑系统入住登记等记录。) 相关部门调查可以按日期查询入住人员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如2014年7月29日申江宿舍6栋4楼21号房间入住人员名单身份证号),2014年7月29日入住6人中有两人以上来自山东省,身高180厘米左右就小胖一人。 原告就是因为当时没有直接危害后果而没有立即报警备案,也没有再向任何人说起此事。今天作为关联事故之一,原告还原举证给法院,是说明这里面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间存在复杂的关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