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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之死: 法与权力的傲慢

已有 2445 次阅读2008-12-5 12:15 |个人分类:社会观察|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作者:刘学伟 /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杨佳在走完全部法律程序后,已于11月24日在上海被处决。杨佳手刃六人,如果不是神经病,最终死刑是必然的结果。引起网上舆论严重关注的不是这个预料中的结果,而是在审讯过程中出现的太多的程序不公。

   首先,案发的背景自始至终没有得到足够的厘清。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最关键的证人,杨佳的母亲(以下简称杨母)离奇失踪。但由这个失踪的母亲“指定”的与上海警方有密切关联的律师却垄断了杨佳的法定辩护权。杨佳的父亲指定的律师却始终无法得其门而入。杨佳入狱之后的资讯来源显然受到严重阻绝,他一定不知道母亲是在什么情况下“指定”的一个什么样背景的律师在为他做辩护。他也一定不知道父亲为他聘请的律师有着为他辩护的强烈得多的意愿。

  其次,关于判定杨佳精神健全的医学鉴定也显有瑕疵。他的母亲都因“精神病”化名住院,还能在精神病院中合法指定律师,他母亲也一再陈述杨佳过往有行事反常之处。但这些都被屏蔽在一审二审之外,精神病的医学鉴定都未接触到这些资讯。

  第三,不知出于哪位有力人士的何种动机的干预,杨母在“人间蒸发”数月之后,又复回人间。时间是在最高法院复核杨佳死刑之前许多天。能得到的资讯中杨母仍未公开杨佳在案发前与她的多次谈话内容以及警方赴京调解时的细节。这些细节是如此之重要,以至于离开了它们,案情根本就不可能是清晰的。全国人民都知道,为什么高院不觉得应当向杨母调查清楚后再宣判更为适宜

  第四、最重要、也最令人愤慨的是,什么人有那么大的能耐、胆量,敢于把一个可以说受到全世界关注的要案的一个健康的关键证人在如此紧要的时刻送进精神病院雪藏达两月之久,而不受到非法拘禁之类的指控。如果杨母真有神经病她又如何能够在上海司法当局必然知情的情况下合法指定辩护人,杨佳精神健全的鉴定中又如可以丝毫不提及他有一个正住精神病院的母亲?最高法院真的完全不知道杨母离奇失踪、关进精神病院,而又复回人间的奇事吗?真的不认为有人在这个奇事中上下其手,玩弄法律,欺骗公众吗?如果真的不知,那是怠忽职守。如果知而为之,那又是何责,我都不敢说出口。

  至于说道最高当局,胡主席,温总理,我当然相信他们绝对未直接参与到这件事情中来。但是作为领袖,这样一件受到全世界关注,在中国的网络媒体中炒得如此沸沸杨杨的事情,他们不可能是完全不知情的吧。如果真是完全不知情,那也太过耳目不灵了吧。如果知情,那是不是应当过问一下了呢?

  最后我来揣测一下让这整个审理过程出格的核心意志之所在:那就是上海市公安系统的尊严。而这个尊严的滥用表达的则是一种典型的权力的傲慢。公安局是强力执法机构,让一介平民持刀闯入,杀六人,伤五人,其面子可谓丢大矣。如果不找回来,将来谁还敢当警察,警察在市民中又如何还能有权威?这个思路不是毫无道理。所以杨佳若非真有神经病,那是必死,这点我毫无异议。如果谁遇不平事,就以杨佳为榜样,那这个世道就会成为没有法律的丛林了。但是把杨母就那样藏起来,也太过目无法纪,知法犯法。不过他们似也未能一手遮天,杨母未被灭口,还在高院复核之前给放了出来添乱。这肯定也是不让上海那个傲慢的权力十分称心如意的。高院完全不考虑杨母被非法拘禁以及由此导致的一系列严重的程序非正义,其理由何在,我们拭目等待答复。

  最后谈远一点。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举世公认。但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进步,则似还不能与经济方面的业绩等量齐观。杨佳不过一介平民。整个事件,与中央权力,意识形态无关。如果处理得妥当,真是一个全国上下树立法治意识的好教程。如果处理不妥,自会激起许多的民怨。现在的处理状况,我看是不妥的。就不知还有没有挽回的机会。就没有人敢或可以出来正式控告什么人对杨母的非法拘禁吗?那只把杨母放出来的手能不能再显一下神通呢?中国还没有真正的法治,为了公平正义,我们就只好再这么祈求一下上苍了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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