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苑柍
当官搞风流韵事,总是人才辈出。2012年12月3日,网上出现一段视频,内容是河南省林州市卫生局纪检书记冯某与某女子搞男女关系。然而,大河网报道, 林州市卫生局一位领导说,网上“艳照门”事情发生后,因冯某不是卫生局管的干部,县纪委已经到卫生部门宣布,要求冯某停止工作,配合调查。涉及此事的女子系一家医院的医生,两人此前均有婚史,但已经先后离婚,12月5日该女子已和冯某结婚。
这叫什么?这叫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人民不能有选票的前提下,反腐的招数总是赶不上腐败的暗渡陈仓,花样翻新。 从林州这个不大的小科级干部身上,人们再一次看到了“官场风波分身术”。一旦乱搞男女关系的事捂不住了,便马上与那人结婚。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婚姻自由,受《婚姻法》保护。与谁结婚,只要自己单身和对方也单身,无论别人怎么想管都是自己的自由。而之前的未婚同居,也只能是恋爱过程中的情之所至。
其实,这种小官对付监督越来越鬼,可他们的上级,即林州市委,也早有警惕和要求。在林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扩大)上,市委书记郑中华说,“市委将一如既往地坚持‘重德才、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坚决做到‘三不’:要官的不给,跑官的不用,混官的不提。力排干扰,坚定不移地选拔任用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务实干事、群众公认、拥戴的优秀干部”。
理论联系实际,将林州市委书记手下的干部与林州市委书记不久前讲过的话作比较对照,这名卫生局的干部显然不是干得太好的干部。虽然他离婚了,那个女子也离婚了,两人的好属于婚姻自由,但是这种先破两个家庭然后成一个家庭的婚姻生态,却是对和谐社会的一种坑害。
林州市委书记说的好,不等于做上也好。尤其自己若也做不到,自然就难让别人也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