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苑柍
广东省怀集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森源,到新城区行政中心建设现场调研和检查时要求,新城区的建设项目要全部实施目标管理制,务必按时按质完成。指挥部要做好统筹,做到项目到组,责任到人,并要关注各项细节,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做技术指导,切实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与此同时,《京华时报》报道, 怀集县一家拟上市公司透露,他们没有给员工缴存公积金,原因是当地政府曾经发过通知,规定可以暂不缴存 。对此,该县住建局副局长证实确曾发文规定“外资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可暂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甚至,为了让未缴上千万公积金企业顺利上市,曾出具未违规证明。
不难看出,如今的有些官简直就是既能当官又能做鬼。一方面,也知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上项目,快发展;另一方面,为了献媚商家,又不惜牺牲民众的利益和不惜破坏法治。这是顾此失彼的发展,也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做法。
我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地方的法律法规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更是无效的。问题是,怀集县一开始发文允许企业不缴公积金的时候,也知道这是无效的和违法的,官们怎么也比老百姓懂法。可还是出了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这根本的原因就在,以为即使那么做了也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官帽。
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土政策,这是长期以来违宪审查缺位导致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 。
其实,建新城是政绩,让企业及时给职工缴存公积金也是政绩。但是地方官们二者比较了之后,还是经常选择牺牲民众的利益而不耽误上项目。这就是因为,形象工程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容易显摆政绩,而让企业及时给职工缴存公积金则有隐形的特点,只要职工不越级信访或不被曝光就一时不会被上级知道。
“ 郡县治,天下安”。县委书记是一个县的一把手,却出台与宪法精神相悖的土政策,不纠正与宪法精神相悖的土政策,可见他们嘴上的“和谐”不是真和谐,而是一时的官跟官的学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