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还我十三岁女儿许思莹一个公道!!!2011年10月23日,我女儿许思莹在傍晚六点左右外出后失踪,当时家人相差几分钟就出去寻找,但未找到,过了3-4小时报警,家人、亲戚、朋友找了整整八天,把半个常熟找遍也没找到,在那期间,梅李派出所从未过问过,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在10月31日中午12点左右,捡垃圾的人在梅西路中宇织造河边芦苇丛中发现一个趴着的裸体女尸,旁边还有一条草席,裸尸的周围芦苇完好无损,在芦苇上方是一个厂房男厕所的窗口,厕所窗口没有任何栏杆,至今,警方给我们的结论是女儿溺水身亡,排除他杀,但是一下如此多得疑点,警察均未向我们解释,我们实在不甘心!!! 疑点一:我们当晚就向梅李派出所报警,并到第二天傍晚再次向警方说,已经24小时希望立案,当时警方说已知道,但到第三天中午常熟110还不知道,为何现在派出所的时间观念这么差??? 二:当时尸体打捞起来没有通知家长到场辨认,请问当时梅李登记失踪的女孩有几个??? 三:在发现女儿尸体的地方,是一家私人厂厕所窗口的正下方,那里安装探头,当时许多群众有目共睹,并当即向警方提供,警方答应派四人轮流拷贝,其实他们没有去查看,过了30多个小时,再去看,那里探头没有了,我们就问该厂的工人,老板的爸爸二话没说就挥拳打人耳光,后来我们赶到派出所,警方说本来没有的,这如何解释???这个地方也应该是第一现场,警方应大力追究的,但警方却一次也没去过,这又如何解释?? 四:警方在11月2日为何派警察编制的记者来颠倒黑白,断章取义来混淆事实??? 五:发现女儿尸体地方的芦苇完好无损,毫无折断或倾向一边的痕迹,打捞尸体是通过割掉大片芦苇,花了一个半小时才完成的,而警方的解释说尸体是飘过去的,如何飘?难道我女儿裹着草席去跳河??? 六:警方说事溺水身亡,但女儿只有肺部有硅藻成分,按常规,溺水身亡嘴巴、鼻子中会有大量泥浆,但我女儿一点都没有,还有一般女的溺水身亡是脸部朝上,背朝下,但我女儿是脸部朝下背朝上!!!女儿尸体打捞起来时脚后跟皮肉磨损很多,并且舌头吐出,该如何解释???要说溺水身亡,为何身上有多处明显的出血点??? 七:警方说女儿衣服被船螺旋浆刮走,但为何衣服丝毫不剩,双手臂都骨折三段,大腿也骨折,脚踝处也骨折,全身皮肤完好无损。11月5日下午,应我们的强烈要求警方才派4条船去河内打捞女儿衣物,但什么也没打捞到,难道螺旋桨能把衣服全部粉碎的什么也不剩??? 八:法医尸检后,告知我女儿胃里的米粒还成形,却检不出吃得时什么菜,说所吃得菜已嚼烂??? 九:为何不服的群众在网络发发得照片帖子均被删除?且有6名警察于11日深夜10点赶到发帖子的人家中,强行把他带走,并没收电脑,到凌晨12点才放回家,所有发有关帖子的人均受到威胁,不允许再发,并被列为黑名单,不允许发表评论,何目的??? 十:在还没有警方告诉我女儿死因的情况下,梅里镇企业、单位领导、居委会被叫去召开会议,要求一致认定自杀,不允许任何人谈论此事,何目的??? 十一:女儿就这样不明不白得死了,我们只是要求警方给我们一个公道,一个解释。11月11日,家属去听尺检结论的时候,在没有走出会议室,并且没有破坏一点公务的情况下,警方就派了防爆警察来强行镇压我们和在场的群众,并把围观群众拍照的手机摔坏并没收多次,还吧群众的车牌号码记下,并威胁事后要找他们,这是为什么??? 十二:11日,警方召开记者招待会,律师们都说可以拿尸检报告的复印件,但公安局三番五次就是不给,难道他们还要在尸检报告中作文章,或者还有不可公开的秘密吗?刑侦队的说尸检报告之可以给家属看,不可以公开的,为什么???只有警方说法是没有他杀的依据,知道这件事的群众没有一个说不是他杀的,难道人民群众的眼睛不是雪亮的吗???以上事实我以性命保证!!!请有良知的人,帮帮我!还我死去的女儿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