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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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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一法不可信,辨证选方必遵守
常听胡老说:“这个哮喘病人是大柴胡汤合桂枝茯苓丸证”;
“这个肝炎患者是柴胡桂枝干姜汤合当归芍药散证”,并见其方总是原方原剂量,很少加减,疗效却很好。
感到很奇怪,于是请教胡老,胡老笑曰:“辨方证是辨证的尖端。”
当时因习惯于用脏腑经络等辨证方法,故对其言不理解。胡老看透了我的心思,因此常利用星期天给我讲解《伤寒论》《金匮要略》及其方剂的特点、适应证,这样渐渐有所领悟。
在《伤寒论》中第34条“桂枝证”、第101条“柴胡证”等,有以方名证的范例,因此,方证是《伤寒论》的精华。
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逐渐体会到,不论是脏腑辨证、经络辨证,还是八纲六经辨证,最终都要落实在方证上。也就是说,有无疗效,决定于方证对应与否。
例如,八纲和六经,虽然是辨证的基础,并且在这个基础上也能够制定施治的准则,但在临床治疗、确保疗效上,是远远不够的。
具体来说,若已辨明为太阳病,其治疗原则是用汗法,但发汗的方药是很多的,是否任取一种发汗药即可用之有效呢?当然不是,中医辨证,不仅是辨八纲六经而已,而更重要的是,还必须通过它们辨方药的适应证。
如,太阳病治须发汗,但发汗必须选用适应整体情况的方药。更具体地讲,除太阳病的特征外,还要详审患者其他一切情况,选用恰当、有效、适应整体的发汗药,这样才能有可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即如,太阳病,若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则宜用桂枝汤;
若无汗、身体疼痛、脉紧而喘者,则宜麻黄汤;
若项背强几几、无汗、恶风者,则宜用葛根汤;
若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则宜用大青龙汤。
这些方剂,虽都属太阳病的发汗剂,但各有其固定的适应证,若用得不恰当,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方剂的适应证,即简称为方证,某方的适应证,即称之为某方证。
这即《伤寒论》的方证对应的理论和经验。
如桂枝汤证、麻黄汤证、葛根汤证、大青龙汤证、柴胡汤证、白虎汤证等等。故胡老称“方证是八纲六经辨证的继续,亦即辨证的尖端”。中医治病有无疗效,其主要关键就在于方证是否对应。
经过胡老的熏陶,逐渐熟悉了方证,在临床治疗上获得了很大自由,临床疗效有了显著提高,也更深刻地认识到方证的意义。
如:曾治一婴儿,感冒后只喝水不喝牛奶,家属很着急。西医检查治疗无效,转中医治疗。
先以停食着凉给服至宝锭、保赤丹等不效;又以脾虚服健脾汤药,治疗月余不效。
诊得其脉浮数,苔白润根厚,又症见易头汗出,饮水或喝牛奶后常呕吐,
一看便知此是五苓散证,予服一剂,汗止、吐已,但仍不爱喝牛奶,因尚有嗳气、腹胀等症,知此时为茯苓饮证,随予服2剂而痊愈,转而一天能喝4瓶牛奶,其父母甚是感慨,立志要自学中医。
又曾治一日本留学生,咳嗽2月余,曾服中药数十剂不效,而剂量、药味越来越多,视其方多为养阴清肺之剂。诊时症见咽中干、不思饮,恶寒无汗、鼻塞、头痛,舌苔白润,脉沉弦。
此证首辨六经当属少阴,再辨方证为麻黄附子细辛汤证,仅服1剂而解。
“执一法,不如守一方”,这是充分认识到《伤寒论》的方证辨证的重要性。
方证较之证型更为直接,它具有定性、定量和实践检验性质。古今不少人看到了方剂和证间存在着一定对应关系,重视了证和方剂间关系的研究,诸如孙思邈、柯韵伯、方有执等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留下了许多宝贵资料,值得我们在他们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