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哲关系及其理事体用(张大昌)
已有 879 次阅读2014-10-2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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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哲关系及其理事体用
阴阳五行学说,哲学也,此学为万事之宗,岂但医家区区一派哉。然医者,科技事也,阴阳五行为其理,如证之以实事,则必准以科学。医学不能脱离哲学而存,但若只尚空谈于理,而昧于实验之事,则无济也。以此治医,则如认指为月,以月为指,非但无益,反受贻误也。譬如说食,科学事也,为汤为馔,说食难饱,汤馔果腹乎?奕有兵机,兵果奕乎?戏有人情,戏果人事乎?
脏腑、经络为医家之基础学,五脏为阴,六腑为阳。经络则太阳、少阳、阳明为三阳经,太阴、少阴、厥阴为三阴经。脏腑、经络存于内,其功能变化显现于外,故脏象经络学说出,依此外显之迹占验诸病,识其脏腑经络之平变而调之,即医家之事也。
辨证候之类别、部位、反射、性质,诸如八纲、六经、卫气营血、三焦、脏腑、气血津液等辨证之学说,为诊断学也。依辨证结果决生死、处百病,随其证而治之,以期康复,此为医家之本体也。
掌握药物性味归经和处方学说,及针灸、汤浴、按摩、刀割、祝由等医技所宜,按病人情况而施治,则可药到病除,治必有效。利国利民之目的臻,医家之用显矣。
《内经》一书,详于理法,而略于方药,但仍不失为理事体用具备,故为医家之经典也。所言阴阳五行、气象、天文者,医之理也;脏象、经络、营卫气血,医之事也;色脉、证候虚实,医之体也;治法补泻,疏散导引,药物之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及十三方和医案,医之用也。读《内经》者,当如此着眼。
此理事体用四项,医家之道尽矣。虽然理为道统,如圣王理政于上,经法典范,洋洋大法,只道于君子,不明于民士,但知执斧锯绳墨而施事于术,功成而不知其然,此何责乎?愚妇愚夫,守纯贞于草莽下,此何责乎?抉择事体,当体谅其情,不如斯者陋矣。论虽彬彬而无术,何足为美?为医而大夸其言者,不乏其人,学者当慎识之。
(一)阴阳
《黄帝素问》云:“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易经》云:“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万物。”《易传》云:“《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返终,故知生死之说。”
1.阴阳之理事
阴阳:如近代术语“矛盾”者是也。此中含有四性。对性:如天地、男女、明暗、大小等,皆相对而言。互性:如上所引皆相依而成,不能单立。如医经云:“阳中有阴、阴中有阳、虚中有实、实中有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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