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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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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天蝎(座)不要,摩羯、天秤、双鱼(座)优先。”22日,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老汉口校区看到,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贴出了招聘英语教师和文员的启事,其中竟对应聘者的星座有要求。据招聘者透露,不招处女、天蝎座,只因为这些星座的员工个性强势非常挑剔,不容易在一个岗位上做长久。(11月23日楚天都市报)
本来,星座占卜只是年轻人玩的浪漫游戏,有些人偏偏奉若神明,凡事不分大小,先看星座再作决定,更将其渗透到生活当中,根本就是缺乏科学依据的无稽之谈。
招聘员工,首先要考虑对方的求职意愿,继而考察职能是否匹配,至于应聘者会否在这个岗位上干长久,则要根据岗位的劳动强度、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及其职业设计等综合情况加以决定,现在,招聘方仅凭星座就评判求职者忠诚度欠佳,把特殊的个例上升为普遍而绝对的真理,就构成了星座歧视。因为星座“不对路”而失去了就业机会,对求职者也是一种伤害。
目前,职场供求“买卖”失衡,形成了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招聘方占有一定优势,他们便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制定苛刻的选人标准,招聘看血型、星座、身高、体型、酒量甚至C罩杯处女,荒唐招聘不一而足,“星座招聘”正是在供求双方权力不对等情况下诞出的一个怪蛋。时过境迁,如果遭遇用工荒,招聘方还会挑三拣四?
显失公平的“星座招聘”反映了法律贯彻和监管约束不力。国际劳工组织第111号公约《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称,“所有人都有机会按照自己的选择得到培训和就业,只要他适合这种培训和就业”。我国《劳动法》也有明文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在招聘规定中对应聘者的性别、年龄、学历、经验、身高等设置种种雷人条件,其实是一种入门歧视。用人单位为岗位设定一定的招录条件是合理的,但这些招录条件一定是因为客观上为了满足岗位的工作需求;星座之类的招录条件明显是一种就业歧视,劳动者可以通过举报和诉讼方式来维权,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合力纠偏。这也说明,在消除就业歧视、维护就业公平问题上,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稿源: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