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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原副局长“卖书受贿” 曾指使人写诬告信陷害他人

已有 1030 次阅读2011-11-21 22:55 |个人分类:天下杂谈|系统分类:财经分享到微信

受贿118万余元,并非法“搭车”销售自己编著的书籍《寿世补元》4.3万余套,国家药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近日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昨日记者获悉,张敬礼被控受贿罪、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据悉,张敬礼曾指使他人向中纪委及相关领导寄出1300余封诬告陷害他人的信件。

  受审承认部分指控

  现年56岁的张敬礼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安徽人。他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助理员,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保健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局长,2003年10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去年12月24日,张敬礼因涉嫌受贿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6日被逮捕。

  张敬礼被逮捕当天,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了张的“四大罪状”:收受巨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得巨额利益;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生活腐化。他因此被“双开”,并被移交司法机关。据报道,药监局内部通报张敬礼的处理决定后,当场播放了一段视频,是张敬礼在“天上人间”被拍到的画面,内容不堪入目。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追究张敬礼的刑事责任。庭审当日,张敬礼对指控的三项罪名,仅承认其中的部分罪证。

  “著书立说”实为受贿

  此前,张敬礼在国家药监局分管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作,手握重权。

  起诉书显示,张敬礼涉嫌受贿4起,共计118万余元。2005年至2010年4月间,张敬礼利用时任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广州某公司建设国际医药港项目过程中多次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并于2010年4月向该公司总经理卢某索要人民币38万元。

  另外3起贿赂均是以强行“搭车”销售书籍的方式受贿。据了解,张敬礼在国家药监局任要职之余,仍“笔耕不辍”著书立说。其署名或并列署名的著作有《百年FDA:美国药品监管法律框架》、《维护公众健康: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探索与创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理论与法律实践》、《寿世补元》等。

  张敬礼利用自己在国家药监局任副局长的身份销售自己所著书籍,一些药企为了巴结这位副局长,不惜出高价购书以“曲线行贿”。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间,《寿世补元》一书就售出第二版、第三版43000余套,非法经营额合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违法所得额约1600余万元。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张敬礼在部队任职多年,在48岁时转任国家药监局副局长,有着美好的前途。两年后,他遇上了郑筱萸(原国家药监局局长,已被执行死刑)案发,药监局一批干部落马,但这都没有给张敬礼创造晋升机会。

  2010年,药监系统再发腐败案。张敬礼认为,只要一把手落马,他这个副局长就可以尽快转正,执掌药监大权。为此,他让人编写一把手一些所谓的“问题”。很快,一篇黑材料在网上迅速走红。网上至今还能搜索到该诬告文章,文中直指国家药监局领导失职渎职、搞形象工程、任人唯亲、收受贿赂等,并列出了所谓“违规提拔干部清单”。

  与张敬礼一同受审的还有两家企业的3名负责人,他们是北京浩博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军,副总裁潘京萍。检察机关指控称,张敬礼指使廖洪炳捏造事实于2008年11月间向中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指使杨军和潘京萍在2010年2月至5月间向中纪委等部门及有关领导邮寄诬告信共计1300余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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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获死刑。在郑筱萸被判刑的同时,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缓。

  2010年4月,国家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正处级调研员卫良、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孔繁忠、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祁自柏、白坚石、陈继廷等多人涉嫌贪腐落马。

  2010年10月,国家药监局原药品审评中心八室主任陈海峰因受贿而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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