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测地震,以观测天象及自然为主,当中不乏科学根据。
地震是极其复杂的一种自然现象,即使在科学技术十分发达的今天,也很难做到准确预测和预报,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则更加困难。翻检史籍,有很多专门记载地震现象的五行、祥异等门类,保存了古人对地震前兆的认识及对地震预兆认识的若干总结,其中也不乏科学的成分。
征兆之一:天象变化 古人往往将天象变化看成是地震的前兆,以日食现象最多,且多在两汉时期,愈至近世愈少。如《汉书》卷10《成帝纪第十》、卷27《五行志》,均记录了建始三年(前30年)日食之后的地震,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为此,成帝诏令公卿等各思其执政过失,并令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谏言举过。在卷75《翼奉传》中,翼奉还引《小雅.十月之交篇》强调日食后必会发生地震,说“知日蚀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犹巢居知风,穴处知雨”,并认为“天变见于星气日食,地变见于奇物震动”。在《后汉书》卷5《孝安帝纪》中也载有东汉永初五年(111年)春正月丙戌,“郡国十地震”的前兆是:庚辰朔,日有食之。同书卷62《荀淑传》也说梁太后执政后,有日食地震之变,遂诏公卿举贤良方正对策。直到明代,日食后伴随地震的记载虽然相对减少了,但也仍见零星记载,如《明史》卷180《李森列传》有“明年夏,日食,琼山县地震”。
当然,直接视星相变化为地震前兆的记载也不少。如《晋书》卷118《姚兴载记》第十八下记载:义熙年间,“客星入东井,所在地震,前后一百五十六”。于是,公卿抗表请罪,但被姚兴否定。姚兴认为“灾谴之来,咎在元首;近代或归罪三公,甚无谓也”。在历代五行志中,记录了个别星象变化与地震的联系,如《宋史》卷49《天文志》记载:“彗、孛犯之,地震。”《虞乡县志》卷十《旧闻考》载,清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十五日夜,陨星如雨,继而地震,而且连震不断,“十月初七日,地震,十一月初七日,又震”。
关于星变与地震之间的关系,《明史》卷236《金士衡传》也有记载,尽管所载是在讥讽万历年间的政治昏暗,但是,对甘肃地震前四处灾异频发的情况作了详细综合记载,既反映了时人对异常灾异现象的认识程度,也保存了灾异发生呈连锁反应的珍贵资料。金士衡疏曰:“往者湖广冰雹,顺天昼晦,丰润地陷,四川星变,辽东天鼓震,山东、山西则牛妖,人妖,今甘肃天鸣地裂,山崩川竭矣。”并直言神宗“明知乱征,而泄泄从事,是以天下戏也”。从清人王弘祚对星变与地震关系的论述,也可窥见为什么时人把星变与地震联系在一起的原因。人们认为星变与地震与官场治政是密接相连的,认为治理有序,政治清明,就可以预防或消弭地震。于是,当康熙四年(1665年)清廷因“星变地震,求直言”时,王弘祚旋即疏言:“异星见,天失其常。地震,地失其常。挽回天地之变,首在率循人事之常。”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二十八日,京师大地震,魏象枢与副都御史施维翰也上疏陈述一个同样的道理。言:“地道,臣也。臣失职,地为之不宁,请罪臣以回天变。”
征兆之二:地发雷声 地发雷声,也是古代先民最为关注的震前预兆。《宋书》卷34《五行志五》记载,南朝刘宋明帝泰始四年(468年)七月己酉,东北有声如雷,地震。又,泰豫元年(472年)闰七月甲申,东北有声如雷,地震。《魏书》卷112上《灵征志上》,高祖延兴四年(474年)五月,雁门崎城有声如雷,自上西引十余声,声止地震。唐开元二十二年(734年)二月十八日,秦州地震前的“地发雷声”现象,在《旧唐书》卷37《五行》中记载十分明确,“先是,秦州百姓闻州西北地下殷殷有声,俄而地震。”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右都督麻贵镇辽东,恰巧征战蒙古炒花时,“其地忽天鸣地震”,炒花退去。河北《三河县志》保留有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巳时京师大地震前的一些征兆,如:“有声自西北起,殷殷如雷,其声渐近”,“忽然地底如鸣大炮,继之以千百石炮,……俨数十万军马飘沓而至”。当然,关于地震发生的瞬时殷殷有声、有声如雷的记载在历代史籍相关门类中皆屡见不鲜。
同样,古人认为,地发雷声,随之而发生地震,也与治政过失有关,地震仅仅是一种惩戒方式。明万历三年(1575年),御史傅应祯谏言,就是以地发雷声为说辞,言:“迩者雷震端门兽吻,京师及四方地震叠告,曾未闻发诏修省,岂真以天变不足畏耶?”
征兆之三:动物异常反应 史籍中也记录了地震前或地震瞬间动物的异常反应,如北魏太和三年(479年)三月戊辰,平州地震,有声如雷,野雉皆雊。《晋书》卷29 《五行志下》有:晋穆帝永和十年正月丁卯,地震,声如雷,鸡雉皆鸣呴。此事在《宋书》卷34《五行志五》中也同录。《大唐开元占经》是唐代收集整理古代天文文献资料的集大成之作,其中有震前老鼠反应异常的记载,如:鼠聚朝廷市衢中而鸣,地方屠裂。明清时期,对地震前动物异常的记载也不少,比如,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一月二十三日夜,河南郑县地震前,“分闻风雨声自西北来,鸟兽皆鸣,已而,地震轰如雷。”清嘉庆年间山西平陆强震后,人们回忆动物异常现象,也认为“牛马仰首,鸡犬声乱,即震验也”。
征兆之四:天气异常 古籍中将异常天气,如太白昼见、冰雹赤雪、云霠蔽天、淫雨水旱、季节反常、风霾等的发生与随之发生的地震联系在一起的记载也较多。有关太白昼见的记载,《宋史》卷33《孝宗一》有:隆兴二年(1164年)春甲寅,白气亘天。是月,福建诸州地震。《金史》卷23《五行》,金章宗明昌四年(1193年)三月,御史中丞董师中奏:“乃者太白昼见,京师地震,北方有赤气,迟明始散”。并认为这些自然现象均是“天之示象,冀有以警悟圣主也。” 《宋史》卷359《李纲传下》,也综合记载了几年间的灾异现象,包括:太白昼见,地震水溢,或久阴不雨,或久雨不霁,或当暑而寒,乃正月之朔,日有食之。关于雪雹与地震的记载有:《宋史》卷62《五行一下》,庆历六年(1046年)五月,雷雹地震。同书卷295载孙甫给宋仁宗呈十二事,其中“河北降赤雪,河东地震五六年不止”,“忻州赵分,地震六年。每震,则有声如雷,前代地震,未有如此之久者”。孙甫认为这些自然现象都是“政事弛,赏罚差,百官废职,所以召乱也”,而要“应天之实”,必须“救阴盛之变,莫若外谨戎备,内制后宫”。这种减灾的认识,至明代时已有所变化,一些官吏已经不再把政治得失与自然异常现象联系起来了。
《明史》卷258《汤开远列传》载,汤开远为河南府推官时,给崇祯帝的上疏就陈述的是盛夏雪雹后地震以及天气干燥所引发草场自燃的事情,认为对此不能怪罪官吏失职,说“今岁盛夏雪雹,地震京圻,草场不热自焚”,即草场燃烧是因地震天热、气候干燥,并非官吏管理不善而致。云霠蔽天也是史籍中记载的地震前兆之一。《宋史》卷67《五行志》载,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七月壬申夜,云霠蔽天,地震良久。《明史》卷24《庄烈帝二》有风霾连地震的记载,崇祯十七年(1644年)春正月庚寅朔,大风霾,凤阳地震。同样在《甘肃新通志》卷2《天文志.祥异附》也记有:乾隆五十年(1785年)春三月初八日,甘肃永昌震前,“大风霾拔木,越二日地震”。史籍中还留下了风霾霪雨与地震相连的记载,如《明史》卷215《周弘祖传》载,隆庆初年邓洪震以地震言事,其疏中有:“入夏以来,淫雨弥月。又京师去冬地震,今春风霾大作,白日无光。近大同又报雨雹伤物,地震有声。”当然,人们经常会把几年间连续发生的自然异常现象联系起来对比朝廷吏治,如《明史》卷246《满朝荐传》有:“比者,风霾曀晦,星月昼见,太白经天,四月雹,六月冰,山东地震,畿内霪潦,天地之变极矣。”
霪雨水旱接连不断而发生地震的记载也不少。《宋史》卷102《吉礼五.祈禜》载,绍兴四年,四川自七月以来霪雨地震。同书卷336 有,熙宁初,吕公着知开封府,“时夏秋霪雨,京师地震”。同书卷310载,神宗时,李迪知瀛洲,遇“大雨地震,官舍民庐推陷”。同书卷228载,治平中,蒲宗孟因“水灾地震”上疏言事。又,《明史》卷258《黄绍杰传》,崇祯五年八月,淫雨损山陵,昌平地动。
古人关于地震征兆的总结 史籍中还保留有一些经历过地震的人关于地震征兆的一些描述,主要包括对阴雨、大霁、雷声、动物反应等的记述。山西《虞乡县志》卷十《旧闻考》中,李元瀛的《地震记》,就记录了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九月二十日山西平陆强震全过程。地震前,自八月初六,“阴雨连绵四旬,盆倾檐注,过重阳微晴,十三日大霁”。对此异常天气,“乡老有识者谓,霪雨后天大热,宜防地震”。“二十日早,微雨随晴,及午歊蒸殊甚。傍晚,天西南大赤。初昏,半天,有红气如绳下注”。“二鼓后,……忽然屋舍倾塌,继有声逾迅雷”。而“自初震及次日晚,如雷之声未绝”。地震中动物的反应是:“震时,鸡敛翅贴地,犬缩尾吠声”。“二十四日晚,云如苍狗,甚雨滂沱,天上地下,震声接连,即地水盈尺”。“日数次震,牛马仰首,鸡犬声乱,即震验也”。“初震时,有大树仆地旋起者,有井水溢出者”。
除上述外,历史上地震多发地的有关方志中,也保存有地震征兆的记载或总结,如《皇朝经世文四编》卷10《学术地学》载有龚华民所归纳的“地震之兆”“六端”,这六端又被宁夏《隆德县志》卷4《拾遗.震灾》所转引:1、井水本湛静无波,倏忽浑如墨汁,泥渣上浮,势必地震。2、池沼之水,风吹成縠,荇藻交萦,无端泡沫上腾,若沸煎茶,势必地震。3、海面遇风,波浪高涌,奔腾A渹,荇藻交萦,无端而泡沫上腾,有若煎茶之沸,是为地震之兆……若风日晴和,台飓不作,海水忽然浇起,汹涌异常,势必地震。4、夜半晦黑,天忽开朗,光明照耀,无异日中,势必地震。5、天晴日暖,碧空清净,忽见黑云如缕,蜿如长蛇,横亘空际,久而不散,势必地震。6、时值盛夏,酷热蒸腾,挥汗如雨,蓦觉清凉,如受冰雪,冷气袭人,肌为之栗,势必地震。县志作者还十分明确地说:“居民如遇此六兆,急宜趋避,以防不测之灾。”(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