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春节还“债”与贪官春节收礼
林伟
2010年02月12日08:3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2月1日,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原局长韩春喜因涉嫌受贿罪,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韩春喜收受的贿赂之一,就是收受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大股东张佩亮于2007年春节前送的3万元。其实,翻看诸多贪官腐败案例不难发现,在春节前后收受“红包”的占有很大比例,有的贪官受贿所得的绝大部分就发生在这一特殊时间段里。(2010年2月9日《检察日报》)
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每到元旦、春节来临前,中央纪委监察部都要发出双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然而,通知年年发,年年有贪官倒在“春节腐败”上。从胡长清、慕绥新、韩桂芝、王昭耀到王有杰、杜世成、刘志华、邱晓华、郑筱萸概莫如此。
究其原因,无非是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然,是权力欲、贪婪欲、侥幸欲在作崇,也就是说“忘本变质”所致。
“春节腐败”就像病毒,人人都可能接触,但生病的多是抵抗力弱的,党员干部谁都很难保证不受腐败行为的影响和攻击,但自己会不会受到腐蚀,受到腐蚀后会不会恶性发展,关键就看我们能不能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到什么时候都不能忘本。
本,原意是指草木的根或茎,也引申为事物的根本或主体。花草树木,如果没有根或茎,就难以生长,甚至会死亡。同样,一个人如果忘了本,就会蜕化变质,就不可能健康地生活。
由此,让我想起了毛泽东主席“春节还债”的故事。说的是1920年,毛泽东为了湖南的革命运动以及一部分同志去欧洲勤工俭学,急需一笔数量较大的银款,他去上海找到章士钊,章随后发动了社会各界名流捐款,一共筹集了两万银元,全部交给了毛泽东。1963年毛主席对章世钊的女儿章含之说:这笔钱帮了共产党的大忙,从现在开始还他这笔欠了近50年的债,一年还两千元,十年还完两万。章含之回家告诉父亲,章士钊哈哈大笑说:“确有其事,主席竟还记得!”几天之后,毛泽东主席派徐秘书送上第一个两千元,并说今后每年春节送上两千元。章要女儿转告主席不能收此厚赠,当时的银元是募集来的,他自己也拿不出这笔巨款。主席听了微笑说:“你也不懂,我这是用我的稿费给行老一点生活补助啊,……你就告诉他,我毛泽东说,欠的账无论如何要还的,这个钱是从我的稿酬中支付的。”自此,每年春节初二这天,毛泽东主席必定派徐秘书送来两千元,一直到1972年送满累计两万元。1973年春节过后不久,毛泽东主席又提出“……从今年开始还利息。五十年的利息我也算不清应该多少。就这样还下去,行老只要健在,这个利息是要还下去的。”
我感到,毛泽东“春节还债”的故事,就是“不忘本”的典型范例。任何“人民公仆”都是吸吮人民的乳汁长大的,接受人民的培育成才的,都要思源思进,竭尽全力回报人民的“养育”之恩,而决不能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攫取人民的利益。否则,就是“忘本变质”,其结局必然是身败名裂,人毁财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