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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驻陕督导立案 调查或督促宝鸡市政法委成立调查组对“两案 ...

已有 641 次阅读2019-6-9 07:19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请求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陕督导立案

调查或督促宝鸡市政法委成立调查组对“两案枉法审判”的申诉

尊敬的王伟光组长;

首先,我向您问好。

我叫杜斌,生于共和国成立不久的虎年为老四。因家庭生活困难出生半月后,经人介绍耒在现家。58年养父生了儿子,在二年级后学期玩耍失去了右眼残疾人,被家里排斥成年后端公家饭碗而辍学。12岁起在生产队挣工分自食其力,曾任记工员,会计员,队长,公社科技农场负责人,村会计,1985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村主任,村信贷员等职。家住陕西省凤翔县柳林镇柳林村。联系电话; 13369213921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扫黑除恶打击渎职犯罪,纯洁司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的威望,现将两案涉及枉法裁判众多的问题,借此之机特向陕督导反映如下:

在我七旬的生涯里,仅打过两桩官司;一案;合伙纠纷被告,原告是陕西省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提起虚假诉讼。我遭到的损失无一支持,鲜血染红了17份法律文书形同雾里看花;一案是;"医疗侵权"为原告,被告是凤翔县医院。我付出了昂贵的费用,由于其在治疗中违法违规,没能将我仅有的左眼视力挽回,15年讨来7份法律文书对有损害证据证明的事实全遗漏。可以说被告和原告都当过,不是没理而是口袋羞涩;凭关系举目无亲;无奈给办案官员办不了啥事,他(她)们认为;我一残疾人既没社会靠山,又未有固定经济耒源支撑!肯定翻不了船,均遭到一场诉讼,一场,寒至今仍未案结事了!但两个对方都有权有势,能呼风唤雨,更能给办案的官员解决实际问题。自然也就不会把一碗水端平。因此,依法维权就成我的误导至今土已涌到脖颈仍在上访路上,不是危言耸听。既是扫黑除恶值得关注的问题,又是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绝不允许制造冤假错案的指意,这对我还是社会都是能避免而未避免的悲剧。更是投向有法不依,以权压法渎职犯罪的司法腐败一颗炸弹!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对公平的最朴素的定义,“法律是调正,每个人都应当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

申诉请求;

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陕督导组立案侦察或督促;宝鸡市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展开对;

1.凤翔县法院21年未了结虚假诉讼案;

2.宝鸡市市检察院仍遗漏诉求9年不支持监督抗诉等问题调查;

3.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规定请求宝鸡市政法委对两案;作出上报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证据。

事实与理由

 

.“合伙纠案” ,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 . . 六审申诉人,抗诉申请人.常年在县..省及六次去京上访. 信访人。此案从1998年2月开始,经历了多次发回重审、再审。屡屡败诉又屡屡上诉。

发案时间长、涉及(凤翔县法院七审. 宝鸡市中院. 市检察院不立案)、凤翔县法院和宝鸡中院21年支持‘虚假诉讼’,不履行司法监督职责,把国徽当玩具让血染17份法律文书,仍未案结事了’险些成丧生之源! 此案从1998年2月发案时间长、该案涉及(凤翔县法院七审. 宝鸡市中院. 市检察院不立案)、涉案人员多。

 

. “医疗侵权案” ,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 四审申诉人,抗申请人。严肃的审判变成一个过程序的形式主义,是“理”字,认定事实方面存在严重瑕疵,我不能接受。15年耒去县... 六次去京的上访. 信访人。该案从20055月发案,涉嫌;凤翔县法院审理中,遗漏诉求;伪造鉴定;违反法定程序等,宝鸡市中院上. 申诉各一次,省法院申诉一次..市检察院抗诉各一次,程序“空转”。在司法扎堆的监督中除对一审遗漏诉求,伪造鉴定;违反法定程序等不监督外,对边诉边产生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的无据错误认定又遗漏 。开始起诉的是被告,因最后一道防线不履行监督职责,引发出了控告宝鸡市检察院,就形成了“案中案”........

今年1月初《中央政法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千亿矿权案”卷宗丢失等问题》给依法治国奠定了切实可行的基础!在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渺茫窘境中,幸运迎来全国扫黑除恶这股时代的激流。乘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之机,为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落在实处,下面就两案枉法裁判分别陈述;希望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立案调查后,能给社会及我一个说“法”。

.“合伙纠案” 我是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三. 四. 五. 六审申诉人,抗诉申请人;

96年12月28日西凤酒厂工人,刘乃笃恶意串通胞兄刘乃信和在云南当过兵的赵建奎,引诱我签订了一份从本地向云南贩运两车皮苹果的“购销协议”,协议约定了合伙人之间的出资与分工义务,违约造成的损失由各承担。同时,合伙人约定了均不违约,两车分别均摊盈亏额。

运行中,刘乃笃从我手领去“购销协议”约定,两车我应出资5万元后,才告知他三人无钱出资,你在信用社有熟人贷点款。为不影响错过年前销售季节,我畏心借用他人存款单采取抵押的补救措施,在自己名下贷款7万元,弥补了他三人未出资的空缺,保证了资金到位按时发果。

“购销协议”第5条分工约定,我和赵建奎去昆明销售已发运的上王第一车皮果,由刘乃笃.刘乃信负责发运兴平的第二车皮果。临去昆明前,刘乃笃从我手先后12万元7次领107468.60元,我怕刘乃笃再耍赖,延误发果给丁招明提前付果劳务费6460元,两人共领113928.60元。从果农家运果均刘乃笃收验后分头装运。但在收果中刘乃笃以带的钱当场不够支付果农果款为由,乘机借收果协议约定,在车站清点数后再返回为由,丁招明信以为真就按其要求退回5361元。可收果人将果运到自己联系的车皮站台,刘乃笃清点箱数后变脸以“收的果不符合质量标准,下欠款在法庭给”。(实际贪婪的刘乃笃以此为借口将要回钱归己)收果三人中有一是兴平当地人,其以不履行‘收果协议’第8条约定为由,不付淸下欠劳务费,挡住不能往车皮装果。刘乃笃兄弟二人怕在兴平挨打连夜回凤,导致原订的车皮1月15日至18落空!一周后刘乃笃料到收果人已撤离,重新去兴平联系车皮,擅自给代办人增加3000元费用,1月27日托运,路途还需走7天,推迟18天市场果堆成山。这是刘乃笃为谋私利推迟发果,错过了年前销售黄金期,造成亏损!

购销结束后,97年3月15日合伙人核算帐务时刘乃笃除车票不是作弊外,其它购物全用工便利自书白条报帐,尽管合伙人怀疑白条数字不实,但未有证据并未追究其白条套取的4.3万元未作追究(此数字是后经律师取证)“购销协议”的原则是共同履行出资义务;共同履行分工义务,把两车皮苹果运到云南销售后从中取得的差价才是合伙人可分配的盈利。但刘乃笃既不履行“购销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又不履行分工义务,苹果未从本地运出就从中自书白条套取,我为采取补救措施弥补他们三人的出资。有证据的如;“收果协议”约定∶“兴平至云南火车运费1.2万元” 擅自自书1.5万元报帐,是导致兴平推迟发果造成亏损额的责任。刘乃笃应承担“购销协议”第1.2条未出资的违约责任和5条不履行分工造成亏损的责任。但一连坐了两个晚上协商,刘乃笃一直沉默不语也不愿承担推迟发果责任。97年3月17日我付清外欠帐务后,按照“购销协议”第1.2.5.6条约定核算;其应赔偿我6000余元,我没要他也没给,此事算作了解。可合伙人未在该核算单签名!

刘乃笃于1998217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无中生有捏造亏损额,凭空编造债权标的;伪造掩盖自己推迟发果的证据,借未履行自暑签名的‘购销协议’以生非为原告,杜斌.刘乃信.赵建奎列为被告;“我与三被告于19961228日签订了苹果购销合伙协议书,前后共购销苹果两车皮,合伙人均按协议约定履行职责。购销结束后,杜斌仅用收回的果款对他经手的贷款进行了归还,而对我经手的垫支未作处理,索要无果”要求‘四合伙人均摊亏损’凤翔县法院。

但法院审理中应倾听双方辩词,查认双方所举涉案的证据后,依法“驳回”,既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又不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

蹊跷在;一审法院偏听偏信,遗漏我的诉求。盲目认定‘购销协议’合法有效。但不按自认的协议1.2.5.6条约定,在合伙人之间没依法确认谁是债权人,谁为债务人?三拉麻一捆。于1998125日作出(1998)凤翔民初字笫133号判决判令‘四合伙人均摊亏损造成防碍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后果。正是这份枉法裁判成‘导火索’,引起我长达21年上诉四次(反诉三次),申诉三次,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一次,凤翔县法院八次审理均不支持,成为原告的帮凶。

不服提出上诉, 开庭前我聘请几位律师调查取证;

原告自书白条套出资金4.3万余元;

⑵.在兴平车站货运室调取抄录该站,97年1月16日至18日的约定期内,发往全国的苹果车皮的登记,并未停用。

(3) .足以推翻原判认定“事实不清”

宝鸡中院审查中,被告赵建奎从云南打工回耒参加诉讼,告知法庭自己没出过一分钱,也从未让原告垫过资。中院结合律师取的证,要求合伙人重新核准亏损额,带上四合伙人签字认可的帐务清单耒开庭。

合伙人于1999年522日晚署名拟订了‘合伙纠纷纪要’范围的原则约定,告既不通知胞兄刘乃信参加清算帐,又不自剔报帐中白条含有的虚数。我赵建奎商议,就按律师取的证硬把原告白条中含有不实的水份剔除,其二人不在帐单签字也是枉然。报知后中院1999年6月17日作出1998)宝市中法民终字笫580号民事裁定;撤销(1998)凤翔民初字笫133号民亊判决,发回凤翔法院重审。

凤翔县法院重审成“法外之地”,我上诉而生报复审理中;.准许原告将共同诉讼人刘乃信和赵建奎从夲案分离只对我一人审判。原告未举出新的证据支持维持被撤销了的原判;②.法院利用职权从我手要去未经全体合伙人共同签字认可亏损的票据,为原告补充伪造了鉴定; 在合伙人刘乃信和赵建奎未参加诉讼的前题下,掩盖事实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委托雍兴会计亊务所对合伙期间的帐务进行了审计”。我以审计报告违背“购销协议”及“收果协议”和“算帐纠纷纪要”约定为由,申请重新审计,法院不准许。支持原告‘虚假诉讼,已经露出了原形,2003年10月29日经院审委会决定,作出(1999)凤民重字笫02号民事判决,维持了原告的‘诉求’。为弄虚作案给枉法裁判埋下伏笔,利用职权捆绑住我挨揍,又拉开了帷幕的闹剧!

我不服原判,第二次上诉。

宝鸡中院仍不准许重新审计,2004年3月12日作出(2003) 宝市中法民一终字第577号判决,维持原判;我不服提出申诉。

原告于2004年对赵建奎另行诉讼,我是本案合伙人法院未通知参加。2004年910作出(2004)凤翔民初字笫454号民亊判决,判令赵建奎承担四合伙人平摊亏损之一。

宝鸡中院2005年8月26日作出(2004)宝市中法民监字笫145号裁定决定;‘一.中止原判执行;二.由本院另行组织合议庭再审’。

宝鸡中院2006年12月30日作出(2006) 宝市中法民再终字第15号判决,维持夲院(2003) 宝市中法民一终字第577号判决!我的申诉图而无功,又回原辙。

我不服原判,向省高院申诉,接待人员告知;∶“一.最高院规定,以审判监督两审维持原判的,不再立案; . 你若不服原判,去宝鸡检察院抗诉。

我无奈向宝鸡市检察院提出抗诉,2007年2月12日作出 (2007)宝检民行不立字(11)号决定不予立案通知。

原告申请凤翔法院执行,当时执行庭的庭长又是(1998)凤翔民初字笫133号判决的审判长,冤家路窄,如虎添翼提着手铐强制执行。(至今原执行的钱未退回)

求真相陕西省高院几次申诉,接访人员均以最高院立案规定;“经过两次审判监督审查,维持原判的一般不予受理 ,不收材料!应诉进入有法无处依的绝路。

2009年贵州省因上访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激起全省的愤怒--动乱,为稳定局势省委书记在省电视台给访民道歉。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要求全国各级政府领导亲临现场调查,合理处理民间积怨的实际问题。并批示开展了各行业的大接访,强调对事件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社会正常秩序和稳定。  

我又去陕西省高院申诉立案,经调卷审查;原审认定;‘购销协议’为有效证据,但未按其约定分清事非20091230作出2009)陕民申字第485号民亊裁定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且漏列当事人。一.指令宝鸡中院再审。二.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的执行。仓天不负冤枉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正确适用《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下称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但宝鸡中院怕得罪原告或嫌麻烦,构成违反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同一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三)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之规定,宝鸡中院违规没改判”,201099日作出2010)宝市中法民再终字第06号裁定认为∶“……‘购销协议’约定,各合伙人各人务必做好夲职工作,如造成损失由各人负担。……,再审判决认定该协议未约定追究个人的失责,……明显与合同约定不符。……而原判根据刘乃笃申请将刘乃信和赵建奎排除在夲案诉讼之外,程序违法。一.撤销了上述六份法律文书,二.发回凤翔法院再审。

对违规已认定发回“再审”校正了倾斜的天平。依法锁定了原判支持原告“假官司”已尘埃落定此后的多次司法程序中,宝鸡中院裁判均有利于我,但凤翔县法院拒不接受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

按照再审的规则;凡是上级法院发回下级法院重审的案件,就意味着原判的內容已全被法律全面否定,等于原判是图劳无功。蹊跷;一审法院死心塌地“一边倒”,进入审判监督后又与上级法院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拉锯战”!

凤翔县法院第三次穿审判监督鞋,走的前科枉法裁判路。原告已升任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其既没有举出新的证据支持诉求,法院又不执行上级发生了法律效力的裁定文书!我依法提出反诉状完全不理,除不追究原告“虚假诉讼”责任外,荒唐2015316日作出(2011)凤民再字笫00001号民事判决,同出一辙采信“认定亊实不清的证据维持被撤销了的四审原判。

我不服原判,第三次提出上诉,宝鸡中院2016120日作出2015)宝市中法民三终字笫145号裁定…….撤销(2011)凤民再字笫00001号民事判决,二.发回凤翔县人民法院重审。

凤翔第四次 我依法提出反诉仍不理。荒谬作出(2016)凤翔民再字第3号判决借尸还魂循环认定“非法”证据,坚信原告是受害者以身试法2017511日作出(2016)凤翔民再字3号判决,病入膏肓仍维持原判。 不服原判,第四次提出上诉。

宝鸡中院2017127日作出201703民终1354民亊裁定经院审委会决定裁定如下; .撤销(2016)凤翔民字第3号判决;.发回凤翔县法院重审。 

凤翔第五次再审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内外勾结,我提出反诉仍完全置之不理,给虚假诉讼穿上华丽的外衣藐视法2018710作出的(2018) 0322民初330号民事裁定,“原告刘乃笃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诉讼,按撤诉处理”。违反【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之规定!执法总是站在破坏规则者一边充满基督山复仇式传奇色彩,隐瞒了事实真情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几次作出与原一审判决同样的结论,导致出现多次“发回”文书等于未作过的尴尬。

   我多.申启动再审为零。瞒天过海让省.市法6份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于未做过原告的;达到了双赢,既让前几审支持虚假诉讼消脏灭迹,又让原告逃避制裁羞辱尊纪守法人我的地狱;既未对原告白条套出的4.3万余元未返还;又不准我上诉!未将我提出的反诉一并处理,羞辱尊纪守法人这起案件还有些疑点待解;.“另起炉灶”是本案再起争议焦点。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宣布休庭后,我拿上裁定书去找何审判长办公室询问;何缘我垫付不该承担的诉讼费不处理?见何审判长和原告坐沙发上闲聊,此行为能够证明与“内鬼”有里勾外联?2015年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被加入我国刑法,法条的定义如下: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违反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之规定。 尤其是法院与原告20年耒始终高度保持一致,前所未有的“抱团取暖”,其实质这已经超越本案的纠错范围,而变成法治与人治的较量。

凤翔县法院21年顶风作案上瘾审理本案,其中的猫腻;

.一案罕见出现上述3“初字”文号;

.六次审理均认定‘购销协议’合法有效。自打嘴巴并不按自认的合法有效协议1.2.5.6条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划分责任。每次审理我均提“收果协议”和“算帐纠纷纪要”是合伙人署名签订的合同,均置之不理。违反【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三) (四) (五) (六),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我提出的诉求无一采用全遗漏;把我当作来法院是看他们演滑稽魔术戏的。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饥不择食!无据否定省.市两级法院六份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文书,作出多份完全相反的法律文书,认定事实缺乏证据的支持。是中国民事审判史屈指可数审判周期性长,作出的法律文书之多,本院现任法官多数属回避对象,如;(2018) 陕0322民初330号民事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仅有一位法官其二人是人民陪审员组成。创最高史独一无二的记录!

事实上,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本职秉公办案为零,其中的隐情不言而语。未解开“虚假诉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死结”。以权压法骑虎难下救了今天的火,埋下明天的雷。本案已凤翔县法院烤成一块“烫手的山芋”,照射出官场认人不认理的黑暗!我请教几位律师协指点下步迷途?仅有一位建议;去公安报案”。2018/7/21我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之规定,向凤翔县公安局柳林派出所;举报刘乃笃虚假诉讼犯罪”,看材料后答复;“根据15份法律文书推定,就按【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现已过我们管辖的追朔期,去法院看咋处理?剩余律师表示“弄不懂也不敢妄言”!

 

1]. 我根据省高院规定书面申请凤翔县法院判后答疑,未有下文!

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去年112宝鸡中院申请再审,124日通知;“经院领导研究,领回材料由凤翔县法院再审。1210日又将申诉再审呈递,于2019年4月15日作出(2019)陕0322民申1号裁定书,“驳回杜斌再审申请”仍不准许上诉。本案启动再审依据是“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明显违反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三条;(五)之规定。

3]. 我在村上开了介绍信,去法院门卫调查取证;其一.2018年6月15日我是否去过法院交反诉状;同年7月10日原告啥时到的法院?但主管领导不签字答复;“上级没有此项规定”。成了金蟾脱壳的悬案

4].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之规定,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原告凤翔县法院于2019年4月17日作出(2019)陕0322刑初40号裁定认为,“虚假诉属公诉案件,对杜斌起诉不受理”。离奇枉法裁判愈演愈烈,颇有收不住的架势彼时木已成舟,质疑还需多久案情才能秉公执法?令人震惊,我已提出上诉,不知宝鸡中院启动再审 

案析;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以履行了‘购销协议’约定而起诉,是否履行了为导具的‘购销协议’?为何在诉讼中从不提自署签名的“收果协议”和“算帐纠纷纪要”?要作出正确的判断,必须明确履行与未履行是两个不同的区别。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 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上述第一条给出了审判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二条给出用法律评判的准绳。由此可见,有上述省.市两级法院作出的六份裁定,以法确认;“原判支持原告诉求,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再审在卷佐证。几审反复强调其行为无违法之处,即不存在违约的观点无证据支持是错误的。

凤翔法院始终充当着原告的保护伞维护省.市两级法院裁判效力的稳定性。违反【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之规定。

 

案从上世纪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耒过度 “三个代表,历经社会科学发展观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经了漫长的年代三个年代,从牙缝里省出的6000余元交了诉讼费;为求正维权的法律反成“误导”!由于凤翔县法院和宝鸡中院玩忽职守,渎职造成我陷入绝境,遭到没顶之灾!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规定凡是法院立案后逃逸的当事人都要追究。本案先后作出17份法律文书重1斤。消耗了我21年的时间血本无归。在挫折中我忍受着愚昧,仍未能案结事了对我是一个沉重打击,也没有得到知情权;实际成效获得幸福感、安全感。反成丧生之源。原告没依法制裁,还要受世人莫名的白眼,影响做人的尊严。情伤法律,正义让位,“举步维艰”买耒17份法律文书废纸一堆抵不上从个体商店1-2元买耒一卷卫生纸实用。该问司法维权为何出现这种莫名其妙的困境

. “医疗侵权案” ,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三. 四审申诉人,抗申请人

(起因详见 “陕西凤翔医院处方毁眼睛 一老党员成医生“小白鼠” 2015-05-28 15:10中国新闻报 记者:admin ”)

⑴.凤翔法院第二次开庭中,我举出多家医院病历,证明左角膜异物未取尽。凤翔县医院提供的住院病历. 处方. 医嘱单. 一日清单. 答辩状.药品说明书等证明,被告存有下列不规范的诊疗行为;①.眼内异物应取尽而未取尽;②.二次角膜深层取异物未使用抗生素药品消炎预防感染;③.三次使用禁忌眼药水;④.利用职权索取240余元卖给患者药品归己;⑤.伪造篡改住院病历等;证明凤翔县医院违反诊疗常规,规范;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及存在过錯的行为的证据。提出让被告答疑,其不答。
  ⑵.“证据是审判的命脉被告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 (八) 项;“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举出,仅有两封陈述不能自说其圆的答辩状及补充意见,表示不愿承担经济赔偿。按照【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法院理应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阴错阳差未判。
  ⑶.临休庭白审判员利用职权多此一举问‘双方是否需要鉴定’?我根据【若干规定】笫25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进行反驳; 被告答; “我们还没有说定”!后白审判员又引导被告; “对原告的伤情是否作鉴定”?被告不肯定地答; “隨后以我们书面材料为准”。而白审判员露骨驳斥“被告已錯过举证期不能启动鉴定,但国家早有规定,人民法院为查清事实,调查收集证据就不受法律规定的约朿和时间上的限制。原告若不参加鉴定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隨后利用职权责令“限被告在五日内提交书面鉴定资料!”
  ⑷.随后,对医方篡改伪造了患者住院病历,原吿当庭提出质疑。被告未答疑,一审法院未质证,认证,就不具有证明力。如;⑴.凤翔医院利用医患纠纷发生后,乘双方未封存病历之机,篡改伪造的住院病历;⑵.病历共三页,①.纸色不一,上下两页纸色白,中间一页微发黄;②.右下角页数编号字体不一;第一页是手写体7;笫二页为印刷体8;笫三页又成了手写体9,③.上下两页与中间医师署名签字的笔迹不一。法院为回避原告受到被告损害的下列事实,将矛盾全推给了医学会。依职权启动了鉴定,并将此做为唯一的鉴定有效证据交给不明真相的宝鸡市中院委托宝鸡市医学会作为鉴定根据!
  ⑸.蹊跷在我提交给医学会十份鉴定材料;有从凤翔医院出院后多家医院的门诊病历及凤翔医院住院病历. 处方. 医嘱单. 一日清单. 答辩状.药品使用说明书等,证明被告存有下列不规范的诊疗行为;①.眼内异物应取尽而未取尽;②.二次角膜深层取异物未使用抗生素药品消炎预防感染,导致产生了并发症及后遗症;③.两次使用禁忌眼药水;④.利用职权索取卖给患者药品240余元;⑤.伪造篡改住院病历;.超剂量使用地塞米松针剂;[1].住院26;[2].处方开地塞米松28支;[3].一日收费清单载明卖地塞米松28支,一日收费清单载明;球结膜下注射收费20次;[4]..临时医嘱记录;用于静脉注射7次;稀释用5%葡萄糖,13周在球结膜下注射一次;[5].《说明书》载明;用法与用量中,超大剂量使用会导致产生并发症白内障和后遗症糖尿病说明该医疗方法已被客观肯定,且被普遍化的接受,并达到可被一般执业医生所知悉和运用的程度,成为一种医疗水准。而医方用甘露醇稀释:球结膜下注射实际超剂量十九次。同时,我出院后在多家医院诊断,在凤翔住院期间已产生了不该有的并发症外伤性白内障和后遗症 “糖尿病。与违规使用地塞米松有关,和说明书不适症相符,已形成有损害亊实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及存在医疗过错”。
  ⑹.医学会20051011日受理,我委曲求全提供给其证明被告有损害事实的上述6项证据,无一未例入审查全部遗漏。医学会未让被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第二十八条;通知对医疗事故争议的被告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规定,同年1110日作出宝医鉴[2005]014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下称鉴定】结论;“根据笫2. 33条;夲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同时,鉴定未确认;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要件。违反【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因此,鉴定结论违反法定程序,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无法律支持。同时,宝鸡市医学会没有司法鉴定资格。县.市两级法院启动了不符合本案医疗侵权鉴定”。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十八条之规定。但在随后的县.市.省三级法院四审及宝鸡市检察院监督中每诉必提应属“法外”证据但收效甚微同出一辙将鉴定作为“有效”证据采用。

一审法院除认定“事实不清”外,同时,适用法律违反立法本意。2006年5月24日作出(2005)凤翔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以医疗侵权”审查,但掩人耳目陈述:“且被告所举之医疗亊故技术鉴定证明,……即无侵害行为。经院审委会决定依据【民法通则】笫106条.笫119条……驳回杜斌的诉讼请求。”给被告的违法行为签发了“通行证” 。

不服原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二)(三)(四)(五)之规定提出上诉

1.宝鸡中院(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维持原判。 

2.不服原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二)(三)(四)(五)之规定提出申诉。并举出边诉边治疗中产生新的证据;⑴.金台医院诊断证明:“角膜白斑残留粉未状物。”⑵.从凤翔县人寿保险公司调取耒2004年10月14日在凤翔县医院购买“典必殊” 药品发票。⑶.西风酒厂职工医院门诊证明;2007年1月15日经诊断为:Ⅱ级糖尿病。足以推翻2005)凤翔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无据认定“即无侵害行为”的事实。可宝鸡中院作出2007)宝市中法民监字第60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除对起.上诉遗漏诉求未查认外;对申诉中产生新的证据仍遗漏。

不服原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二)(三)(四)(五)之规定省高院提出申诉;

3.陕西高院除对前三审遗漏诉求不查认,仍对一审伪造的鉴定照本宣科;对治疗中产生新的证据仍置之不理,又未对申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原钊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1. 我不服陕西高院驳回申诉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一)(二)(三)(四)之规定,向省检察院抗诉,除提交法院四审遗漏诉求证据外,又提供了新的证据;2009年12月12日在千阳县人民医院眼科作了外伤性白内障术诊断证明。其2010年4月19日作出;陕检民行转字24号民事行政案件转办下级通知书。

2. 同年5月10日我拿转办单去宝鸡市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告知;“省高院最终的案件,市检察院无有法律根据监督,将我推出检察院门外。

3.第五次去最高两院上访,接待人员告知;“回去继续找检察院。

1].1312月又去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接访人告知;根据新修订的法律,省院统一按排当事人不服原判的,由第一次驳回再审的检察院受理抗诉。你拿上驳回再审通知】去宝鸡检察院抗诉

2].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一)(二)(三)(四)(六)(七)(九) (十一) (十三)之规定,141月初拿上在治疗中产生的新证据;①.2010年8月19日,被中囯残疾人联合会确认;视力【盲】残疾二级; ②.2012年4月26日宝鸡市人民医院门诊诊断证明;“ 左眼未视网。”向宝鸡市检察院申请抗诉,其签发了(2007)宝市中法民监字第60号驳回再审通知受理通知书。

3].裤裆放屁--两头走了。审查的是(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的上诉案,张冠李戴属“法未所授”。2014年3月28日作出了宝检民(行)监[2014]61030000006号不支持监督决定【下称不支持决定】本院认为;该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监督条件,我不服下列无据支持的事实如下;

1.无证据支持认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枉法行为如下;

⑴.受理通知∶“杜斌;关于你与凤翔县医院医疗侵权纠纷(2007)宝市中法民监字第60号一案,夲院定于2014年元月21日决定受理。”检察院耒家解释∶“不属于监督范围”,不知为何要受理?

⑵.【不支持决定】称∶“杜斌因与凤翔县医院医疗侵权纠纷一案,向夲院申请监督(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有受理通知在卷佐证,大白天说梦话!

⑶.提前住院四个月∶“杜斌因被飞溅的木屑等物击伤左眼,于 同年515日至1011日在凤翔县医院门诊,住院治疗。

2.法院四审后,产生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和抗诉中举出新的证据仍未列入审查,再次遗漏。

   3.对眼内异物未取尽如;我举出多家医院的证据,被告在住院病历和答辩补充意见中自认眼内异物未取尽”。医患双方对此有证据在卷佐证检察院竟然看不到?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我不知还能举出什么样的证据,履行司法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检察院才能认为;“眼内异物未取尽”? 

4.以“医疗侵权”审查;采用“且经宝鸡市医学会鉴定,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错误认定证据无法律支持。应根据【民法通则】启用“医疗过錯”鉴定为有效证据。混淆了【条例】与【民法通则】是分别处理不同性质法律关系的矛盾。

5.【不支持决定】程序“空转对四审法院遗漏诉求,抗诉提供在治疗中产生足以推翻原判即;“无侵害”新的证据又遗漏。违反【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督规则】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6.救死扶伤被告将我治重残是原凶;不分清是非四审法院遗漏诉求,让法律低头是帮凶;行使监督的检察院让正义退位成真凶。两院的行为;形同司法“抢劫”!

案析;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错。首先要作出正确判断,然后必须分清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是两个不同慨念的法律关系。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下称答记者问】规定属于医疗事故外的案件审查,应采用“医疗过错鉴定”为证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称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在诉讼中,对本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十八.本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上述《条例》答记者问】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给了认定事实启动鉴定范围的定义,【民法通则】规定了医疗过错的定义。两相比较可以发现二者在有许多共同点:1、侵权主体都是医务人员;2、主观状态都是过错与过失;3、都有客观损害结果。但有明显的不同:1、行为标准不同,医疗事故要求医务人员违法或违规,医疗过错只要求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这里的医疗水平相应义务一般是指同一地区或相似地区并在相同条件下从业的医务人员通常所具有的学识和技术,侧重于强调医务人员的医疗经验;2、处理后果不同,《条例》属于行政法规,除过解决赔偿问题外,还注重解决对医务人员的管理问题,发生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而医疗过错不存在行政处分。由此可见;1.被告在诉讼中,未举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证据,仅口头反复强调诊疗行为无违法违规之处;2.答记者问】虽属行政行为,是依据【民法通则】规定明确解释,正确处理医疗侵权案”和医疗事故”分别适用证据的原则。.市.省三级法院与宝鸡市检察院,均以医疗侵权案”审查,采用医疗事故鉴定”把口水和鼻涕混为一体,错误认定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侵权案”的证据,不应当把受到伤害的弱者诉求全遗漏,将没有法律根据的重点过多的放医疗机构应当如何不承担赔偿责任上,两院五审仅以;即无侵害认定的观点更加错误。

.市.省三级法院6年四审,市.省两级检察院两次受理9年抗诉,在扎堆的司法监督中,同出一辙指鹿为马,未排除遗漏诉求非法鉴定”的证据,更没有一级站出耒“校正倾斜天平”?如果法律无法保障公民的尊严和安全,那么自尊何在、正义何在?

1].14年8月我在京上访,省高院驻京办给宝鸡中院出具(2014) 陕高法(京) 访第017号函,让其联系最高院视频接访,市中院推诿了几个月,最后推给凤翔法院定在农历年腊月26日下午,我由2点等到四点半,视频人影告知;卷内有检察院【不支持决定】的文书,不服原判,继续找检察院”,不容我说一句话,接待人员在视频中消失。

2].在最高法院和西安的第六巡回法庭上访,接待人员告知;“你的案子网上有登记,检察院不支持,证明三级法院裁判无误。你若再不服原判,仍需找检察院”。我才知夲案已被宝鸡市检察院以权代法,封锁了进法院再审的程序,讨不法律支持的入场券。

3].我不接受【不支持决定】以权压法的行为;多次去宝鸡寻办案的检察官王东平并捎去申诉请求复核抗诉,对【不支持决定】出具有法律依据的文书,其躲藏见不上,在家电话联系上需当面沟通文书中的质疑他说;“需请示领导”。隔了一会,王回电话说∶“处长有话说”。话简传出∶“我老王有心脏病,你的监督程序已过,再破坏社会稳定我有权逮捕你”!

4].我多次去市检察院申诉上访,请求依据【人民检察院信访案件终结办法】【下称终结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作出上报省检察院审查终结文书不但不出具文书相反告知;“以后耒不接待,也不能再去上访!”给检察长霍永库寄快件,发邮件反映均没下文!

16年3月上旬,去京两院上访刚从西站下车,就被凤翔县伩访局驻京办拦截劝回。才和党组织接上头,请求县政法委联系政法委督促市检察院复核【不支持决定给我一个说“法”。县政法委主管领导查看了我的申诉材料后,5月初就給宝鸡市政法委打了(2016)凤政法第(16)号请示报告,我电话询问答复;‘市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已联系,你的亊不再答复,去检察院不接待,以后不能再去上访’政法委书记黄超在网站留言及邮箱发申诉,石沉大海。

17年6月我又在网上发了“陕西宝鸡市党.政删除信访的帖子,不处理反映的问题” 帖子仍引起了县委的重视。县政法委再次给市政法委打了报告,景耀平书记批示市检察院处理这件信访案!

宝鸡市检察院作出宝检发[2017]10号关于对杜斌申请我院【不支持决定】问题办理情况报告,【下称报告; “......案件承办人多次接待并对其释法说理但成效甚徽,杜斌仍继续上访。......,该案亊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以此瞒天过海,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述的事实恰恰相反,通篇绝对是无人能比欺上压下,造假挑战法律寒心市政法委书记亲自批示全国文明单位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事与愿违,如此草率如飞蛾扑在火上自取消失或灭亡。在检察院要落实中央涉法涉诉,转入正常程序比登天难!更令人震惊。

总之检察院对上级转办通知拒绝受理造假,抗诉受理造假,【不支持决定】仍然造假报告】重蹈覆辙造假给人的感觉哪里都可以造假。如果一个案件全造假,成“习惯性”?是非常可怕的!里面是否有什么猫腻?是水平不行,还是道德底线有问题?疑惑是:这些人的胆量是哪里来的?最终为何敢这么弄?这里面有哪些寻租和违法违纪的空间?又有多少对弱视群体利益的侵害?杜绝执法的造假行为,并没有像谈论玄学那样高深莫测,无非是看是否舍得“动刀子”、切断利益输送的“管道”一句话:是否能够做到秉公执法?本案我坚持了15年,找过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几乎穷尽了一切救济手段。

两案诉讼前我不是可怜人,恒心的维权在绝境中挣扎成为祸患的根由,入不敷支,倾家荡产。在此圧力下,身心受害,债台高筑,食寝难安,营养不足患恶心、呕吐、头痛、乏力等落下一身病,头晕眼花浑身虚汗淋漓,每年几次住院治疗缓解病情

去年7月24日晚3时吐血休克,家人连夜叫救护车送县医院急诊室输血抢救,治疗一天吐血不止条件有限,26日紧急转诊宝鸡康复医院重症监护室因吐血过多当天下了“病危通知”丧生之源,让家属准备后事。在急诊室晕迷不醒抢救6天,也许是阎王知道我是诚信之人,不让把外债带到阴间去,耒世变只鸡还,放过了这一劫。经医师精心治疗才把奄奄一息的生命挽救过来。后期头晕无钱作磁滚振检查,只能忍耐。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中华民族走向复兴不可或缺的精神。我虽陷入诉讼黑洞却有顽强不息拼搏的品格相信只要组织伸出正义只手,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平!会迟到,决不会缺席

171月初我写信给前任市委书记钱引安,3月份委派凤翔县政法委娄副书记,带领县法学会.记者耒我家录了相,未解决任何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讲;对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只要符合法律和程序的,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给予支持和保护,不要认为执法机关给自己找了麻烦,也不要担心会给自己的形象和政绩带来什么不利影响。在此感召下,2017-2刊发在“华商网群众呼声” ‘致陕西省宝鸡市常委政法委书记景耀平的第份求助信三月时间阅读人数1102898。再次引起了县委书记的重视。责令县政法委联系市政法委,景耀平书记答复; “把帖子从网上删除后,我处理这起信访案 当年7月底由我写出删帖申请,县政法委副书记亲自到华商网站删除后,景书记在县政法委报告上签名批示转市检察院

宝鸡市检察院于2017年9月28日作出宝检发[2017]10号关于对杜斌申请我院【不支持决定】问题办理情况报告【下称报告避重就轻法执政。如同把秦香莲的案交给陈世美去办,效果会怎么样呢?这不是让人见笑了吗?违反【终结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未作上报省检察院审查终结文书,无果而终

市政法委作为代表党和政府监管执法的国家机关,接到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的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后,也不督促检察院根据有关信访规定给我出具书面答复,采取了放任态度让作案者钻漏洞的空子?纵容野蛮执法,选择了依附作恶, “过失故意者打开了广阔的阵地。成培养冤假错案的温床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有案不查。让检察院蒙混过关。同时,市政法委报告】是否审查及评查?但没有依法作出上报省级政法机关审核必要的回应违反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凡是有错误的案件必须得到依法纠正,凡是有瑕疵的案件都要给当事人一个说法,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依法按程序就能公正解决问题。”之规定。有责不担将社会制造司法不公的矛盾丢给我,放弃了司法公正!

2018-1月检察院寄回‘关于对“文明单位”宝鸡市检察院的渎职控告刊发在“华商网群众呼声”阅读人数达378895。

去年1月20日,我给市政法委景耀平书记用挂号信,反映不容我说话的“全国文明”单位宝鸡市检察院涉嫌渎职的控告,石沉大海。此帖在国内网站发不出,我将此帖刊发在“美国中文网”,透过社交新浪微博舆论爆点,迅速传播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媒体揭露丑闻后,市.县党.政机关采取压制镇.村两级,上门动员许愿删帖,但删帖后需兑现承诺时,都选择沉默。

 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名句来剖析这个道理:“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两案无独有偶的丑闻,作俑者均是经凤翔县法院审委会决定,宝鸡市检察院不履行监督职责所致,仅显出“冰山一角”。打着“以事实为根据,从法律为准绳”的旗号仅是“潜规则”,执法违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聋作哑背离公平正义,亵渎审判原则。违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无一逃过司法腐蚀劫难抱团作恶用典故“苛政猛于虎”可以解释这个问题;完善的制度,被个别人颠覆强行封锁不同话语权涉嫌包庇、纵容故意伤害、遗漏诉求.超诉求审查.伪造证据等枉法裁判罪.给社会造成司法无底线的局面!在全国依法治国的今天,当玩具是党中央和政府绝不允许的倘若法不能维护正常的秩序、匡服正义,那将是民之悲哀、国之悲哀!

两院之间互相行个方便熟人之间互相给个人情,今天对你依法查处谁敢保证将来自己不被他人监督。因此相互勾结,包庇,袒护,订立攻受同盟,形成利益体结成铁板一块。纠错只是个案,一旦纠错翻了案,就拔出了萝卜带出泥,掰开石头蚂蚁多;涉事办案的官员一个也跑不了。丑陋,伪装的正义,都会暴露无遗!一推就了事允许如此腐败的问题继续下去,领导和手下的同僚都会沒亊这么一来,官场无道,制裁受害者,包庇作恶者。民怨上莫能顾,公理,正义永无站立之地。

习近平总书记;“是否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答’就行了呢?我看,还不行。”很感人但在这里却行不通!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之规定,2019/2/26/我在宝鸡市政法委官网,留言拦;请求代表党组织的包青天---宝鸡市政法委牵头,组织市纪委监委、市中院及检察院、公安局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展开对我反映两案涉嫌的凤翔县人民法院,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审判程序“空转”及“监”而不“督”等问题调查。但至今未有答复。

人常说“好经被念歪了”,既是好经,为何会念歪?好经都是被谁念歪的?念歪了好经是否需要追责?“依法治国”忍不住的呐喊,也是弱视群体的乞求,清除政法队伍中害群之马,重塑清明的法治环境迫在眉睫!因此,加大力度惩处害群之马”是当务之急

基层沉疴积弊;既不亡羊补牢,又不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往往是得过且过能推就推!背着牛头在原裁判瑕疵上刷涂料不认脏,打墙似的翻扳出现灯下黑的姊妹案 形成不主动“纠错”。因此,当事人多年上.信访敲开正义之门甚少。如;我两案历经艰难数十年上.信访,像进玻璃门只能陷入“求告无门”图劳无功。不过,上京六次仅有的收获;从同病相怜的上访人中得知,均常年撕心裂肺悲痛欲绝的呐喊,均处在有法沒处以,有冤沒处申的窘境。我反映的两案已不是个案而是普遍现象!类似因果抱屈冤者走上极端犯罪的人已不少,给上访.申诉人家庭造成了不可弥补悲剧,还有已咽了气仍直瞪着眼不瞑目。我原想太冤枉才去上访,经过交流了解比我冤的人还有众多。算是个安慰,否则精神早已崩溃!这种局面已把社会置于矛盾的火山口,并不是危言耸听!

现在,上述诸多实际问题,有关单位都不去过问,完全置之不理,反倒是我自投司法腐败罗网。这么下去,我为无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不易的五星红旗耽心!

目前,我为讨个说法,仍在上访.信访。凤翔县法院也许感到两案的确取不离手,动员我息诉罢访,明确表示与县政法委联系给点补偿费了事。我没答应!

我虽有公安部颁发的公民身份证,但享受不到【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赋予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待遇。唯一的资格;浑身疼痛难忍,还要忍辱负重给这些混吃混喝,砸共产党的官员充当衣食父母,让他(她)们吃饱穿好再去继续祸害无辜的弱势的群体而已 

万物都有灵性,比如杀一只鸡,其它的鸡看到了会叫个不停,仅是呼唤同胞警惕,也许是在抗议人类的杀戮。

35年共产党人,是不让司法失信而改变自己。不揭露司法腐败是不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也是纵容包疵官员渎职犯罪;.为维护法律及自己人格的尊严;二.“中南海”的政令架空呼之欲出;三.委曲求全中领受过死置之度外,用治重残驱体堵枉法裁判枪眼;四.为怨声载道的上访人,请求执法者一碗水端平;五.对无权无钱的弱者报复从这里结束;.高举手中的火把照亮黑暗,让恶魔在光明之下无处遁形;七.是忍不住涉及到有关部门渎职懒政,常期解决不了问题故称之为讨正义的还击呐喊。是耒源于骨子里的使命感!虽火药味很浓,是现实的镜框;让法治社会实现!

王组长;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意见 (十八)严肃查究责任。之规定,乘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陕督导组东风,恳请督导组着对党中央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立案或督促宝鸡市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委、市中院及检察院、公安局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展开对凤翔县法院,宝鸡市中院,市检察院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让依法治国和扫黑除恶不再成为空谈,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我想;该不会是无理取闹和苛刻的缠访.访吧?此致

申诉人;杜斌

                                        2019/6/10

 

后符;

证据一. 合伙纠纷案)法律文书;;
          1. 凤翔县法院(1998)凤翔民初字笫133号判决;
          2.宝鸡中院 (1998)宝市中法民终字笫580号民事裁定;
         3.凤翔县法院(1999)凤民重字笫02号民事判决;
         4.宝鸡中院 (2003) 宝市中法民一终字第577号判决;
        5.宝鸡中院(2004)宝市中法民监字笫145号裁定;
        6. 凤翔县法院(2004)凤翔民初字笫454号判决;
        7.宝鸡中院 (2006) 宝市中法民再终字第15号判决;
        8.宝鸡市检察院(2007)宝检民行不立字(11)号决定不予立案通知;
        9.陕西省高院(2009)陕民申字第485号民亊裁定;
       10.宝鸡中院(2010)宝市中法民再终字第06号裁定;
       11.凤翔县 (2011)凤民再字笫00001号民事判决;
        12.宝鸡中院(2015)宝市中法民三终字笫145号裁定;
        13.凤翔县法院(2016)凤翔民再字第3号判决;
        14.宝鸡中院(2017)陕03民终1354号民亊裁定;
        15.凤翔县法院(2018)陕0322民初330号民亊裁定;
       16. 凤翔县法院(2019)陕0322民申1号“驳回再审民亊裁定;
       17.凤翔县法院(2019)陕0322刑初40号“起诉不受理刑亊裁定。

证据二(医疗侵权案) 法律文书;

1. 凤翔县法院(2005)凤翔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

2. 宝鸡中院(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

3. 宝鸡中院(2007)宝市中法监字第60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

4. 陕西省高院(2009)陕民申字第521号民亊驳回申诉裁定;

5. 陕西省检察院转办通知书, 陕检民() 转字(2010)第24;

6. 宝鸡市检察院受理通知;

         7.宝鸡市检察院宝检民()[2014]61030000006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8. 宝鸡市检察院上报市政法委,宝检发民字[20017]10号报告。

证据三.杜斌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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