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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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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克强总理及国务院督查组的信
尊敬的李总理及国务院督查组:
我向您们问好。
我生于共和国成立不久的虎年,因兄弟多生活困难10石小麦身价耒在现家。耒后几年父母生下了儿子,再加玩耍失去了右眼光明。在二年级还差一学期就被辍学,劳动了几年后开始担任记工员,会计员,队长,公社农场科技负责人,村会计,村主任,村信贷员等职。风里耒雨里去在土里刨食过了五十多个寒暑的农民。经33个春秋的中共党员。家住陕西省凤翔县柳林镇柳林村。
在我生涯里曾打过两次官司,其中;合伙纠纷案被列为被告,医疗侵权案是原告。
96年12月28日西凤酒厂的工人,刘乃笃恶意串通胞兄刘乃信和在云南当过兵的赵建奎,引诱我签订了一份从本地向云南贩运两车皮苹果的“购销协议”,协议约定了合伙人之间的出资与分工义务,违约造成的损失由各承担。同时约定了在合伙人都没违约,两车分摊盈亏损额。
运行中,刘乃笃从我手领去两车约定应出资5万元后,才告知他三人无钱出资,你在信用社有熟人,想法贷点款。我才知自家的桶已掉在他的井里,若不贷他领去的5万元难收回,贷罢虽有熟人难度大?经过激烈的思虑,为不错过年前销售季节,减少损失自认倒霉。97年1月上旬那时兴平还未收果,我怕若收下果车皮有闪失,就按照‘收果协议’约定,伙同乙方联系车皮的兴平收果人牛鹏辉找委托车皮代办人赵文中,约定了同年1月16日至18日发果的车皮。并交了2000元定金,交钱后让赵文中在收款条上签注了承诺;“兴平桑果农副采购站与杜斌约定97年1月16日至18日的期內发果,若在约定此期间內未落实好车皮,耽误事发不了果而推迟延后,货运方受到的全部损失由代办方收订金人负责。”回来后,畏心采取借用他人存款单抵押,在自己名下贷款7万元,弥补了他三人未出资的空缺保证了资金能按时发果。12万元被刘乃笃分7次领去107468.60元,丁招明领收果劳务费6460元,两人共领113928.60元。剩余6000余元我带去昆明支付从车站提货.租赁库房等费用。
第一车果发运后,按约定我和赵建奎去云南销果,留刘乃笃和刘乃信组织发运兴平的第二车果,临走前我怕将收果款全交给刘乃笃再耍赖不给收果人支付劳务费延误发果,就把在兴平的收果人丁招明叫到当面,由刘乃笃核算应付收果劳务费8460元,除支付2000元予付订金外,丁招明领余款6460元。兴平剩余收果款包括火车运费1.2万元,刘乃笃应领46500元扣除收果和车皮订金各外,实领现金42500元。
我付完钱后我给刘乃笃叮咛,你三人没出资已违约。我冒着巨大的风险采取了弥补你三人没出资的措施,此事可不究。你兄弟俩及时联系赵文中,要在1月16日至18日约定期内在兴平住宿等待随时准备发果。在兴平若再不按“收果协议”及与赵文中的约定期内发果,“购销协议”第五条;“……各人务必作好夲职工作,各负其责:如若造成的损失由各自负担”。的约定我绝不会饶你兄弟俩。刘乃笃当场发誓;你帮我兄弟俩解决了出资困难,再不按时发果我俩就不是人!又给收果人丁招明交待1月15日必须将果运到车站,否则要按“收果协议”第七条;“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将货运至兴平车站。并按甲方要求联系车皮,费用1.2万元由甲方承担。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多用费用由乙方负责”。之约定。千万不敢麻痹大意再出啥问题,否则若造成不侃后果你们俩个谁都跑不了”!俩人同时表示;“这是前面定好的亊,各方的款项提前付淸,也再没有什么牵涉绝对没啥问题,肯定能做到。你放心去云南銷果吧”!所以,我在兴平按时发果已做到了万无一失。
在从果农家收果中,刘乃笃想将合伙人的财产归已说;“老丁,我带的钱不够付果农果款,你知不给果农钱就不让从家往出转果,你把老杜提前给你的收果劳务费让我先暂用一下,等你们把果运到站台后我再给你返回”。丁招明信以为真就给了刘乃笃所要的5361元。但是,当丁招明等三收果人按原订车皮计划日期97年1月15日下午,将果运到兴平站台堆放,刘乃笃清点数量后,又变脸言责;收的果质不符合协议约定标准,下欠的果款在法庭给。收果三人以刘乃笃不履行‘收果协议’第8条;“甲方在装车前,按要求和实物样品验收货物,合乎要求规格等方可装车。在车站复检合格后一次性负责付给乙方货款”。的约定为由,不付淸下欠劳务费,联系好的车皮也不能装果。就这样错过了原订的车皮计划,是刘乃笃不履行‘收果协议’的约定所致。况且收果合伙人牛鹏辉是兴平当地人,其二人自知理亏,怕挨打未住宿乘机连夜回家。
合伙人经过出资与辛勤的劳动,把果运到昆明卖了以后,从中间获得的差价才是利益。我艰难的筹耒挽救他兄弟二人的7万元,从本地在合伙人未获利的情况下,5000余元轻松装进自己的口袋归己。不但未起到防止损失扩大的作用,反给刘乃笃提供了套取资金的机会。
97年元月16日上王的第一车果在云南快卖完!按原约定予计元月23至25日果可到,昆明果品市场脱销,有客商每件出47元一车全要,并交金一万元。我给刘乃笃打电话到家里其不接,电话打到兴平车皮代理人赵文中处,赵答;车皮已要下不见刘家兄弟人,不知往那里发,他也很着急。一周后刘乃笃和刘乃信料道,收果人可能已离开兴平车站,二人才去兴平找原车皮代办人赵文中,二次协商重新申请车皮之事。赵文中提出临近春节,正直春运车皮紧张申请难度大,若要办需到各部门走动打点,增加辛苦费。其二人又擅自增加3000元。也未与在云南销第一车果的我及赵建奎通话告知。导致延误车皮在1月27日才将果托运,路途还需走7天,合计为18天。果到昆明已是阳历2月4日农历腊月28,再加那年农历没有年30,市场果堆成山。这就是刘乃笃为谋私利推迟发果造成亏损的主体原因。
购销结束后,合伙人清理帐务中,刘乃笃不用购果及果箱原始票据,却自书白条套出合伙资金。如;“收果协议”约定∶“兴平至云南火车运费1.2万元,由乙方包运,超者由其负担。” 而刘乃笃自书白条1.5万元。收果人耒讨要下欠劳务费,刘乃笃又让我给其支付873元。依据“收果协议”约定,车皮由乙方联系包运,若延误或未联系好车皮,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此行为能够证明是刘乃笃在约定发果期内延误。一连几个晚上协商,其一直沉默不语。
刘乃笃于98年2月17日,以原告身份恶人先告状,进行了的虚假诉讼。用三人未履行的‘购销协议’为导具,自制给刘乃信,赵建奎垫付出资及从赵文中手取耒的伪证,合伙人草算而未签字认可的核算单为证据。将我.刘乃信和赵建奎列为被告。慌称;“我于1996年12月28日和三被告,签订了苹果购销合伙协议,合伙人均履行了协议约定。但被告用收回的果款,归还了他的贷款。对我投资款未作任何处理,……,请求由被告杜斌,刘乃信,赵建奎,并向我支付我经丰支出的各人应承担亏损15693.83元 ……。
1.凤翔县法院枉法作出(1998)凤翔民初字笫133号民亊判决审理中,赵建奎寄回答辩状,未参加当庭诉讼。按照原告的诉求判令“合伙人平摊了亏损。”我不服原判提出上诉时,该判决书未发生法律效力,按规定由原告先垫交一审诉讼费。但审判人员告知∶“不交一审判令应承担的诉讼费,就不向中院转案”。我无奈在委屈中求全,只得东拉西凑交了近七千元诉费,法院才收了需转的上诉状。(见证据一.14--1)
①.在中院未开庭前,我聘请了几位律师调查取证∶⑴.刘乃笃自书白条套出合伙资金4万元;⑵.在兴平车站货运室调取抄录该站,97年1月16日至18日的约定期内,发往全国的苹果车皮的登记,并未停用。
②.在上诉开庭中,赵建奎参加了诉讼,声明自己从未让刘乃笃垫过资,也沒向帐內交过一分钱。法庭建议合伙人拟订;“合伙纠纷算帐纪要”,根据原则重新算帐,经全体合伙人签字认可亏损数额后才能开庭”。但刘乃笃在该“纪要”签了名。在落实中,既不自动删除含有水份的亏损数字,又借故刘乃信出差不在家。
③.(1998)宝市中法民终字笫580号民事裁定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凤翔重审’。 (见证据一.14--2)
2.二次重审,利用职权枉法伪造证据;
【1】(1999)凤民重字笫02号民事判决匪夷所思,法院准许原告刘乃笃诉求,将共同诉讼人刘乃信和赵建奎从夲案分离,只针对我一人诉讼。在其二人未参加诉讼的前题下,而在法律文书中为掩盖自己的枉法行为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委托雍兴会计亊务所对合伙期间的帐务进行了审计”。在未经全体合伙人共同签字认可亏损的票据的情形下,利用职权,为原告补充伪造了鉴定为证据;我以违背“算帐纠纷纪要”的约定为由,申请重新审计,但判决中称 “帐务是被告杜斌管理及提供,不准许”。可笑在“葫芦案”经院审委会决定,维持了四合伙人平摊了亏损的‘原判’。我不服原判提出上诉。(见证据一.14--3)
【2】(2003) 宝市中法民一终字第577号判决,仍不准许重新审计维持了‘原判’;我不服原判提出申诉。(见证据一.14--4)
【3】(2004)宝市中法民监字笫145号裁定决定;‘一.中止原判执行;二.由本院另行组织合议庭再审’。(见证据一.14--5)
【4】(2006) 宝市中法民再终字第15号判决,维持了夲院(2003) 宝市中法民一终字第577号判决!(见证据一.14--6)
【5】.我不服原判,向省高院提出再次申诉,接待人员告知;∶“一.最高院规定,以审判监督两审维持原判的,不再立案; 二. 你若不服原判,可去宝鸡检察院提出抗诉。”
【6】.我又向宝鸡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其作出 (2007)宝检民行不立字(11)号决定不予立案通知的前科劣迹。一场诉讼一场寒,己进入了死胡同。 (见证据一.14--7)
3.为求真相我无奈又去陕西省高院申诉,经审查认清了笼罩在案情中的迷雾;从起诉、庭辩、到判决的整个件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问题。校正了前判已倾斜的天平,作出(2009)陕民申字第485号民亊裁定认为;“原判认定亊实不清,且遗漏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一) (二) 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指令宝鸡中院再审。二.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的执行。” (见证据一.14--8)
(2010)宝市中法民再终字第06号裁定认为∶“……,‘购销协议’约定,各合伙人各人务必做好夲职工作,如造成损失由各人负担。……,再审判决认定该协议未约定追究个人的失责,……明显与合同约定不符。……而原判根据刘乃笃申请将刘乃信和赵建奎排除在夲案诉讼之外,程序违法。上级法院查明下级法院支持刘乃笃虚假诉讼的行为事实不能成立。(见证据一.14--9)
4.按照审判的规定;凡是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就意味着原判的內容已全被法律否定,等于原判是图劳无功。
1].但第三次重审离题的维持了前科的渎职犯罪。蹊跷在既没有新的证据补充推翻上级法院的监督,又不执行发生了法律效力的上述裁定!作出的(2011)凤民再字笫00001号民事判决,支持了被几次撤销了原告刘乃笃“合伙人平摊了亏损”的诉求,重新采用原判被依法确认“认定亊实不清的证据” 加以认定。我不服原判,提出第三次上诉。(见证据一.14--10)
2].被(2015)宝市中法民三终字笫145号裁定 “……一.撤销(2011)凤民再字笫00001号民事判决,二.发回凤翔县人民法院重审。” (见证据一.14--11)
5.第四次重审“借尸还魂”的枉法裁判达顶峰。奇葩作出的(2016)凤翔民再字第3号判决,仍又不长记性将‘购销协议’再次錯误认定“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自打嘴巴,又不按其约定在合伙人之间确认债权人与债务人!故意让证据陷入了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循环认定“非法”的证据,纵容、袒护;固执己见,愈演愈烈不接受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不惜以身试法,坚信原告刘乃笃是受害者。维持了由“合伙四人平滩亏损”的原判。再次把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文书撞成“骨折”。我不服第四次上诉。(见证据一.14--12)
6.被宝鸡中院(2017)陕03民终1354号民亊裁定认定;“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如下; 一.撤销(2016)凤翔民再字第3号判决;二.发回凤翔县人民法院重审。”(见证据一.14--13)
凤翔县法院第五次再审不吸取教训,未将原告刘乃笃虚进行假诉讼的材料移送侦查机关。做贼心虚内外勾结,死搬硬套作出 (2018) 陕0322民初330号民事裁定,用“一刀切”的形式,以“原告刘乃笃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诉讼”为由让原告刘乃笃逃避制裁,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本案按撤诉处理。” 把鼻涕与口水混淆在一起;若是初审没有后遗症,错在是重审违反立法的本意。由于凤翔县法院多次拒不执行宝鸡中院的裁定,我不服几次上诉。所以,本案已被凤翔县法院烤成了一块“汤手的山芋”,此行为是在和稀泥救了今天的火,埋下明天的雷。未将申请人提出反诉一并处理,有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之规定,抓了芝麻丢掉西瓜;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此举难免给我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观感。导致庭审中断,又在浪费司法资源,如;我从应诉以来给一审及二.三审多次交纳的一万余元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均未做任何处理。同时,何审判长当庭告知;“本案已无原告,不准上诉。” 作为执法部门,在处理发回第五次再审中倚仗手中的特权,官官相护,对恶意扰乱庭审秩序,走过场,敷衍了事。导致执法屡禁不止的失守,为受害者设障碍让其血本无归。陷入欲哭无泪的境地,形同司法“抢劫”。因此,我对裁定至少有三质疑;其一.仍拒不执行有效的法律文书监督;其二.协助原告逃避法律制裁。其三.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可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的案例。 (下称合伙纠纷案) (见证据一.14--14)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2004年9月13日,我砍柴不慎将异物溅入左眼角膜内,不治疗怕后余生处在黒暗。14日贷款,15日去凤翔县医院在门诊取出角膜表层异物,门诊医生为医院创效益建议;‘住院治疗’。在住院部声明由于仅有左眼情况特殊,若没把握去宝鸡治疗。翟医师诊断∶①.左角膜穿孔伤;②.左角膜异物。检查后承诺能够很快的治愈恢复视力,为挽留患者举例;“花炮厂的人眼睛炸已出血,都在这里治愈。你的伤比他们的轻。” 但在治疗中,未按照医疗常规等流程,如;9月27日病历记录;‘左眼角膜创口水肿,上皮实质层可见棕黄色样异物,决定取角膜深层异物。’但取异物后,未使用抗生素药物,消炎及预防感染。当天病历记载角膜异物未取尽; 再未取过!住院26天, 10月11日翟医师通知;⑴.左角膜穿孔伤治愈;⑵.左角膜异物治愈。为由让患者出院。我深感视力模糊不如住院前,翟医师答复;“治疗期瞳孔放大,回去休息瞳孔自然复位”。当天处方开了“熊胆眼药水”一瓶,由家人扶我走出医院。此后,按医嘱第一次复诊中,处方又开了“熊胆眼药水”和“典必殊眼药水”各一瓶。第二.三次复诊吋,因上述两种眼药水没用完,翟医师叮咛;“继续使用,不必再耒。” 此后眼球疼痛难忍。同年11月25日第一次去宝鸡市人民医院眼科,在医生询问此前用药,家人拿出上述两种没用完眼药水;经诊断确认;[1].左角膜异物取出术伤后感染;[2].左角膜白斑;[3].外伤性白内障。检查完后医生解释;“熊胆眼药水”能消炎,是眼外伤未愈禁忌。“典必殊眼药水”也能消炎,是眼异物未取尽者禁忌。异物是否取尽待感染消除后才能查。当场开了消炎药物,建议;‘停用两种眼药水,住院治疗’。因经济困难,改为门诊治疗。
我边治疗边多次去医院请求经济补偿,其置之不理;找凤翔县卫生局行政处理,将申请转报到市医学会,通知县医院提供有关病历及其他材料作医疗亊故鉴定,医院自知理亏拒绝参加。医政科以没证据为由,建议去法院诉讼。
凤翔县法院在审理中,打破了审判的下列规则;
一.原判决审判组织不合法,违反法定程序;
1.书面申请回避凤翔法院审理此案,但没回避。未申请回避的审判长三次开庭没参加: (1).2005年5月24日申诉人因视力模糊,委托人党达强律师去一审以“医疗侵权”立案,因立案庭的李庭长的老婆在县医院当护士,法院拒绝受理。隨后我要求法院出具不立案的法律文书才立案。收费票据案由;“杜斌诉凤翔县医院医疗损赔。”
(2).同年6月21日我去法院领传票,收到的答辩状和第一张传票,案由法院擅自又变成了“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详见被告答辩状)
(3).同月29日苐一次开庭,我以上述两理由书面申请提出回避凤翔法院审理夲案,经白审判员请示院长后同意:休庭。结论是上报中院听候决定,但不知因何原因又未报中院,隨后在申请人的促催下,白审判员以法律规定回避仅是针对审判人员,而无有法院一说。动员我在凤翔以起诉的案由医疗侵权审理。
(4).夲案共开庭三次均是白审判员和李代审判员两人参加,可判决书后又写上“审判长张五堂”的名字,但几次开庭中未见其人,不知是光脸还是麻子!
2.合议庭是双数。(详见三次的庭审笔录上仅有模仿张五堂的签名,三审判员两种笔迹)
二.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1.本案诉求是‘医疗侵权’。一审第二次开庭中,我举出被告与损害结果存有过错及过失行为的证据; ①.眼内异物未取尽;②.二次角膜深层取异物后未使用抗生素药品消炎预防感染;③.三次使用禁忌眼药水;④.利用职权索取卖给患者药品240余元;⑤.伪造篡改住院病历等; ⑥.由于用药不当超剂量使用了地塞米松针剂; 导致患者产生了病发症,外伤性白内障及‘Ⅱ级糖尿病’后遗症。被告对此不作解答,审判员也未让被告答疑。
2.被告举出了下列两证据;
(1).答辩补充意见陈述;“其眼内异物未能完全取尽和现在白内障是原告病情发展的必然结果,……”
(2).利用医患纠纷发生后,双方未封存之机,篡改伪造的住院病历;( 住院号64928) ①.纸色不一,上下两页纸色白,中间一页微发黄;②.右下角页数编号字体不一;第一页是手写体7;笫二页为印刷体8;笫三页又成了手写体9,③.上下两页与中间医师署名签字的笔迹不一。我对此提出质疑,审判员当庢也未质证,确认其有无证明力。
三.原判决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
①.我在第二次开庭质证中,首先举出从凤翔出院复诊三次后,眼球疼痛,视物不清。04年11月25日第一次去宝鸡市人民医院眼科治疗经诊断;⑴.左角膜异物取出术伤后感染;⑵.左角膜白斑;⑶.外伤性白内障。已证明被告的行为以‘角膜穿孔伤和角膜异物治愈’为由,欺骗患者出院。应承担延误最佳期治疗及未如实吿知责任和需转院治疗。将我当做临床试验的---小白鼠!
②.被告和其代理的律师对此据未提出异议算默认。而白审判员却充当了被告律师不能任性的強辩; “该病历上没有宝鸡市人民医院的公章,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我反驳;“被告在答辩状上盖有县医院公章对此据已确认,‘以宝鸡市人民医院就诊病历为证,……及外伤性白內障是自然发展规律’你不认总得有个说法吧?”他无言可答。但在判决中并未认定此据所证明的损害事实!
四.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一审法院伪造的;
05年7月15日上午开庭,我举出有损害的证据,白审判员也不引导被告对此逐一澄清; 同时,被告也未举出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庭也不提其未举出证据证明与原告的损害有无关系之事!临休庭,白审判员多此一举问;‘双方是否需要鉴定’?我根据【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提出反驳。被告答;“我们还没有说定”!白审判员以职权给我施加压力“被告已錯过举证期不能启动鉴定,但国家早有规定,人民法院为查清事实,调查收集证据就不受法律规定的约朿和时间的限制。原告若不参加鉴定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并责令“限被告在五日内提交申请鉴定资料交法庭”。 (见一审第二次庭审笔录)
[1].被告在庭审后,以开庭的当天日期补写了鉴定申请落款日期为05年7月15日:请求“①.诊治后是否还存留异物?如有异物是否违反诊疗规范?②.外伤性白内障是否与诊疗有关?③. 妥布霉素,典必殊,地塞米松,利多卡因在诊疗过程的使用否与妥当?④.手术等诊疗过程否与违反诊疗常规?⑤.夲病例是否构成医事故?”
[2].一审法院收到被告的鉴定申请及其提供的鉴定资料;①.答辩状②.住院病历;( 住院号64928),③.医生执业证复印件。 (见鉴定,凤翔县医院提供的资料)
[3].我为顾法院的睑面委屈求,花了近百元打字复印了上述十份证据交给医学会,但被医学会无一列入审查均遗漏!(见鉴定患者提供鉴定资料)
⑴.我以“医疗侵权”诉讼,一审以职权启动鉴定。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2条之规定,夲案是 “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应启动“医疗过错鉴定”。我无可争辩!
⑵.蹊跷在;被告根据法院的旨意,按开庭当天日期礼写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凤翔法院依职权委托不明真相的宝鸡中院又委托给没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宝鸡市医学会,提供的鉴定资料是;①.答辩状,②.篡改伪造的“住院病历号64928”,③.医师执业证。(见鉴定被告提供鉴定资料)
⑶.医学会于2005年10月10日受理后,又未要求被告及法院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补充提供 “(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等需要鉴定必不可少的资料。又遗漏了我提供的;①.眼内异物未取尽;②.二次角膜深层取异物后未使用抗生素药品消炎预防感染;③.两次使用禁忌眼药水;④.利用职权索取卖给患者药品240余元;⑤.伪造篡改住院病历等; ⑥.由于用药不当超剂量使用了地塞米松针剂; 导致患者产生了病发症,“外伤性白内障”及后遗症‘Ⅱ级糖尿病’的证据链。同年11月1日作出了宝医鉴[2005]014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結论∶“根据【条例】笫2条. 笫33条夲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规定。鉴定违反下列规定的立法夲意;
1].医学会违反【条例】笫2条如; 对我提供损害证据链,无一采信进行了“回避”均遗漏。笫33条如;有六种情形之一者不属于医疗亊故,未明确认定是某一种或者是六种全属,笼尔统之,含乎其词毫无亊实及法律支持的立法夲意;同时,鉴定书上未有鉴定人签名盖章,因属无效证据。
2].模棱两可的鉴定结论,违反【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3].违反卫生部【医疗亊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笫16条的规定,因中止的鉴定,出具了鉴定。
4].一审法院敢作不敢当,在(2005)凤翔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且被告所举之医疔亊故技术鉴定”。(见该判决第3页第19行)
5].认定鉴定为有效证据,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冋题的决定】 笫二条; (一)笫九条,笫十八条. 夲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的规定!
五.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
1].一审第三次开庭后,白审判员当庭宣读了宝医鉴[2005]014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我提出鉴定人未出庭答疑,有诸多的损害亊实不能澄清,拒绝对此质证,被告未提出异议。白审判员坚持主观服从客观,随意以我在开庭前,曽书面申请鉴定人出庭为由,对鉴定已确认,不需对此质证。 (见一审第三次庭审笔录)
2].以 “鉴”定案,不仅是法院对司法判断的侵害,也是对受害人司法救济的缺失。
六.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2005)凤翔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经法院审委会决定,依据【民法通则】笫106条.笫119条……驳回杜斌的诉讼请求。” 明显违背立法本意。
七.原判决,遗漏诉讼请求遗漏诉求; ①.眼内异物未取尽;②.二次角膜深层取异物后未使用抗生素药品消炎预防感染;③.两次使用禁忌眼药水;④.利用职权索取卖给患者药品240余元;⑤.伪造篡改住院病历等; ⑥.由于用药不当超剂量使用了地塞米松针剂; 导致患者产生了病发症,“外伤性白内障”及后遗症‘Ⅱ级糖尿病’的证据链。(见证据二.1.---6及杜斌诉凤翔县医院,医疗侵权案遗漏证据的说明)
八.原判决,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1].被告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內,未举出其医疗行为与原告受到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医疗的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证据。应认定是举证不能的后果,就该承担民亊赔偿责任。
2].法院以“医疗侵权”审查及结案,应启用“医疗过錯”鉴定的证据。但别有用心采用“医疗事故案”的证据,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驳回起诉”,采用证据与适用法律“两圆化”不统一,混淆了两部法律分别是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
3].医疗侵权案,是双输的案件:原告付出了昂贵的治疗费用,却受到名曰;救死扶伤被告的损害,已输掉的是身体健康;但我在申请卫生行政处理中,被告要输掉经济利益。但法院偏要弄出个‘赢家’。从情与法耒说,明显有失公正。
经法院审委会决定,作出(2005)凤翔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驳回我的起诉。(见证据二.8--1)
我不服原判,依据【民事诉讼法】179条的规定,有上列之一的法院应当再审,提出上诉。
在中院审理中,我当庭提出一审伪造鉴定及遗漏诉求不去查认,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徐审判长答:“异物该不该取尽和使用禁忌眼药;超量使用地塞米松?医学专家在鉴定都没确认;有损害的因果关系及存在有过錯的行为。我不是医生更就不懂医学上的事。至于索取药品之亊,法院不管此亊,你找纪监委去”。作出(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仅将原判无据支持变为;“经相关医疗亊故鉴定部门出具的医疔亊故鉴定书证明。”(见二审判决笫4页笫14行至笫15行)未审查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与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见证据二.8--2)
我在治疗中又产生了新的证据∶①.金台医院诊断证明;‘左眼角膜存有粉沫状物’;②.从凤翔县人寿保险公司调取了在医院门诊购买“典必殊和复方熊胆眼药水”发票;③.西凤氿厂职工医院诊断证明;“Ⅱ级糖尿病”。足以推翻(2005)凤翔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錯误认定∶①.“虽然2004年9月27日,凤翔县医院给杜斌行左眼异物去除术,术中告知原告,异物可能未取净。且杜斌在其他医院检查诊断‘左眼角膜斑翳、深层棕色物等’是否就是异物,杜斌也未提供足够的证据。” ②.“而凤翔县医院于同年10月14日在给凤翔县医院开的处方中开了有角膜异物未完全去除者禁忌的典必殊眼水。但杜斌是否购买和使用该眼药水未提供相关的证据。” ③.“……即无侵害行为。”我不服原判,向中院提出再次申诉。作出(2007)宝市中法监字第60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称;“你申诉中提供的2007年4月11日金台医院诊断证明和2004年10月14日在凤翔县医院购买“典必殊” 药品发票,不足以推翻上述多家医院的诊断,确定你用药后造成的后果。……,决定驳回你的申诉。” (见证据二.8--3)
我不服申诉的原判;1].将一审“被告所举……鉴定” 改头换面为; “经相关部门鉴定”,未按照证据的规则查认;2].“想象”认定;“不足以推翻上述多家医院的诊断,确定你用药后造成的后果”。无有证据支持如; “多家医院的诊断”,但多家医院都用的是什么药物,沒明确指出是不归属是凤翔医院造成的损害?3].原判未审查二审未适用法律确认一审的正确,错误认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4].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律文书适用的是“判决与裁定”, 而未有“通知”之论。我不服三审原判向省高院再次申诉。
省院申诉如同进为顽童设的幼儿园,不按诉求抓药。赵欣审判长和一书记员耒凤翔,单个见当事人。对我提出原判,遗漏诉求和一审违反法定程序等置之不理。偏听偏信被告颠倒黑白的陈述如;“1. 原一.二审经双方同意由法院委托作出的鉴定为依据,……,其左眼外伤性白內障是自身病变结果。2.申请人称使用禁忌熊胆眼药水等不符合诊疗规范不属实。请求驳回再审。” 其有求必应作出(2009)陕民申字裁定,以我变更了治疗费用为由,无法律依据支持认为“不属于再审范围”。并錯误认定;“一. 二审法院依据宝鸡市医学会关于夲病例不构成医疗亊故的鉴定结论,驳回杜斌诉讼请求并无不当”。(见证据二.8--4)
法院四审后,在治疗中又出现了新的证据。我不服越来越离题的原判,去省高院又提出再次的申诉,接待人员告知‘根据规定,……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驳回”或“维持原判”的案件,不予受理。你若不服原判;一是去京找最高院,二是去寻检察院’。
我又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中,除法院四审遗漏诉求的证据外,又提供了四审后新的证据。其作出陕检民行转字24号民事行政案件转办通知书。当即我拿着转办单去宝鸡市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告知;“省法院的案市检察院无有法律根据监督”,将我推出检察院门外。违反《关于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领导的意见》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见证据二.8--5)
去最高法院上访时又将我推回检察院,去最高检我拿出省民事行政检察处的转办通知,接访人告知;“回去找省.市检察院,若再不管拿上签不管的材料再耒”。2013年12月又去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接访人告知;“省院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统一按排当事人不服原判的,由第一次驳回再审的检察院抗诉。你拿上【驳回再审通知】去宝鸡检察院抗诉。”
回来后,我向宝鸡市检察院申请(2007)宝市中法民监字第60号驳回再审通知的抗诉;(见证据二.8--6)
但这次又变换了新的花样,虽然作出了依法受理再审监督的通知,可审查的却是(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的上诉案,成“法未所授”。作出了宝检民(行)监[2014]61030000006号,不支持监督决定的法律文书。【下称不支持决定】“本院认为;该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监督条件。再次把宝鸡市检察院推上了反司法腐败和反司法犯罪的风口浪尖。客观上其违法的行为,对社会存在着危害性。让我更不服【不支持决定】理由如下;
1.监督裁判文书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载体,是明确当事人法律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质量是人民检察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的集中体现。存在多处瑕疵和低级错误的文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认为;法律贵在于实施,莫让有偿的司法服务不作为!【不支持决定】违反【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督规则】的规定立法夲意。(见证据二.8--7)
2.捏造事实;
⑴.受理通知载明如∶“杜斌;关于你与凤翔县医院医疗侵权纠纷(2007)宝市中法民监字第60号一案,夲院定于2014年元月21日决定受理。”依据【监督规则】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应在元月24日签发《受理通知书》,而实际签发却是3月10日,才发送申请人受理通知书推迟48天。检察院耒家解释∶“不属于监督范围”,不知为何要受理?
⑵.【不支持决定】称∶“杜斌因与凤翔县医院医疗侵权纠纷一案,向夲院申请监督(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 根据【监督规则】第九十条之规定;签发不支持监督决定书,应在同年2月5日发送当事人。而实际3月28日才签发,又超时限推后54天。有悖【监督规则】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同时,表现出牛头不对马嘴。
⑶.称∶“杜斌因被飞溅的木屑等物击伤左眼,于2004年5月15日至10月11日在凤翔县医院门诊,住院治疗。” 提前治疗四个月,患者病历载明; 同年9月15日至10月11日在凤翔县医院门诊及住院。
3.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通知等不查不认;
(一)在抗诉中我提出法院四审后,在治疗中又产生了有损害亊实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四审无据支持的认定;“被告的医疗对原告的治疗,即无“侵害”行为”的下列新证据;
①.陕西省西风酒厂职工医院诊断诊证明诊断为:Ⅱ级糖尿病;
②.千阳县人民医院眼科作了外伤性白内障术诊断证明;
③.被中囯残疾人联合会确认;视力【盲】残疾二级;
④.宝鸡市人民医院门诊诊断:“左眼未视网。”
(二)原判四审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其称∶“出院后,又在宝鸡市人民医院,解放军笫三陆军医院,笫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等多家医疗部门均未检查出眼内异物存在。”其荒唐的抄袭了原判的词语,如;
1].但我在几审中提出了下列眼内异物未取尽的证据;
⑴宝鸡市人民医院门诊病历:“左角膜斑翳,杂似铁銹……外伤性白内障”。
⑵.解放军笫三陆军医院门诊病历:“左角膜深位有棕色物……外伤性白内障”
⑶.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门诊病历;“左角膜鼻下部可见局部铁銹包斑翳,外伤性白内障”。⑷.西安市笫四医院门诊病历:“深层蓝褐色混浊,外伤性白内障”。
2].被告在患者住院病历中记载:
【1】“9月27日左眼角膜异物去除术中告知,异物为小木屑腐烂,很可能未取尽” 。
【2】“10月5日仍有黄色素少许” 。
【3】“10月5日实质层有棕黄色样物少许” 。
【4】医院在答辬补充意见中自认:“其眼内异物未能完全取尽和现在白内障是原告病情发展的必然结果,……”
【5】金台医院诊断证明:“角膜白斑残留粉未状物。”
3].有上述医患双方对眼内异物未取尽的证据,证明对此已无争议。但【不支持决定】按法院的四审原判对眼内异物未取尽,而 “照夲宣科”?可“任性”公权私用的监督,只认这几家医院的病历纸,而不认纸上所证明的事实。与此,对被告自认;‘眼内异物未取尽’的证据也不去认。我也不知还能举出什么样的证据耒检察院才能认定‘眼内异物存在’?官员不自律执法,我又能奈何?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鉴定是伪造的;未审查证据的来源及鉴定遗漏了诉求,与其的合法性。注重了证据的虚假与合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瞎好有个证据能让同行暗渡就行。盲目认定∶“经宝鸡市医学会鉴定,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驳回其诉求并无不当。……”。有悖【监督规则】第四十一条;(一)(二)之规定。
(四)【不支持决定】违反【监督规则】第九十七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审判程序包括;(一)第一审普通程序;(三)第二审程序;(五)审判监督程序;” 的规定,除无证据支持一审判决上述外,未监督一审判决∶
①.凤翔法院准许申请回避夲案审理,未申请回避审判长,三次开庭未参加;②.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③.适用法律确有错误;④.遗漏和超出诉求审理;⑤.询私舞弊,枉法裁判。
同时,未监督二审判决及审判监督的通知和裁定的程序∶①.上级法院不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②.对伪造的鉴定均不当庭质证; ③.对原判认定的亊实和适用的法律不进行审查;④.申诉我举出在治疗中产生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強词夺理不认是新的证据。
(五)【不支持决定】除对上述置之不理外;①.法院四审后,在治疗中产生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不查又不采用;②.支持了缺乏证据证明的事实和伪造的鉴定; ③.未审查原判适用法律的正确与否。给三级法院的枉法裁判开了“合法”的证明,我没有领到进法院再审的入场券,司法监督大打折扣。
我去市检察院请求办案人王东平答复;作出受理与审查文不对题的法律根据。上访三次递交伩访.申诉.控告各一份;办案的王检察官躲避而不见……。在家好不容易电话联系到王东平我说;“你不答复就举报你”。其答∶“要请示领导”。一会电话传来王的声音∶“处长给你答复。”更让人震惊的是电话里传出威胁声音;‘你的诉讼程序已终结,我老王有心脏病,再无理取闹,我权可逮你’!如此霸道唯恐天下不乱,为稳定的社会釀造执法违法的 “导火索”。
2014年8月我在京上访,省高院驻京办给宝鸡中院出具了(2014) 陕高法(京) 访第017号函,让联系最高院搞视频接访,市中院推诿了几个月,最后确定在凤翔法院排队,定在农历年腊月26日下午,最高院接访人告知;“卷内有检察院【不支持决定】的文书,不服原判,继续找地方检察院”,转身视频消失。仍不容我说一句话!
此后,在最高法院和西安的第六巡回法庭上访,接待人员告知;“你的案子网上有登记,检察院都不支持监督,证明三级法院裁判无误。你若再不服原判,就必须找地方检察院”。我才知夲案已被宝鸡市检察院以权代法,封锁了进法院再审的程序!但我走完了整个诉讼的程序,成“愿者上钩”自投司法腐败的罗网!却讨不到法律支持公正的入场券。
我原告的是凤翔县医院。由于【不支持决定】荒唐的无合法证据错误的认定了被告及四审的违法行为。在一场诉讼一场寒的逆境中,检察院对诉讼规则及习总书记的指示“司法不公是最伤民的事”都置之不理。我多次的诉求“流产”,习以为常。用此学会了自我安慰;否则精神早已崩溃。在舆论场中,有人斥是“一根筋”,也有人赞为“勇士”,抛开这些正与副的标签,该问是;谁“成就”了我的坚强而没有退缩?官司打耒打去却陷入不履行司法监督的系铃人“陷阱”。变成控告涉嫌渎职的宝鸡市检察院。
这桩官司已不是个人之争,而是正义与邪恶之争。官员的 “撒野”, 保障公民权威的【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成为误导,是“水中捞月”!
2016年1月下旬,我控告办案的王东平渎职犯罪材料【检方】登记受理后。两个月多未有回音。3月份多次去市检察院催案,几个处互相推诿,都未见到!根据批办单登记,材料让一位叫陈中刚的签字领去。电话询问陈检察官告知;自己调离了民行处,材料已移交。就挂掉电话。随后电话又问;你交给谁了?他答;记不清了!这是内部在自行消沉职务犯罪线索,包屁助长了渎职犯罪!这种荒唐行为,既违反了程序正义,也是不合法理的。违反《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控告、申诉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严防“踢皮球”现象发生。”之规定。可笑在“控告在人民检察院丢失”,如同监狱放跑了犯人消脏灭迹!上述的问题,给宝鸡市检察院检察长霍永库通过电子邮箱两次反映,泥牛入海。
16年四月下旬,已是去京上访第六次,被凤翔县伩访局驻京办拦截劝回。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县政法委于5月初,就給宝鸡市政法委打了(2016)凤政法第(16)号请示报告,请求市政法委督促市检察院复核【不支持决定】给我一个说“法”。7月27日我又电话询问其答复;‘市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已联系,你的亊不再答复,去检察院不再接待,以后不能再去上访’。我又问;‘能否出具个书面材料’? 其复;‘口头通知’。市政法委不督察反成其通讯员,我不能接受!又在市政法委网站给黄超书记留言及邮箱发申诉,石沉大海。
我入不敷出已承受不起昂贵的上访费用。心想在网上信访也许是个出路。向网络发帖理上网来,是玉石俱焚的反击。十一月下旬市委換了新常委。12月初在市政法委网站用邮件发了“致宝鸡市政法委景耀平书记的信”,没有下文。随后将此信发在网上,没出三天就遭到宝鸡市党.政的“追杀”。栁林镇党委副书记和村长连夜耒我家告知:“接市委通知要求限时删除帖子后,由市政法委景耀平书记亲自耒处理你所反映的问题”。
第二天上午,县信访局长亲自来镇政府坐阵,指挥县宣传部和公安局蒹管网络的专家进行了删除。下午县政法委张书记和主管信访闫副县长了解情况,但帖子删除后,反映的问题不了而了之。可此事我于17年1月份,给前任市委书记钱引安写信反映过,3月份凤翔县政法委娄副书记,带领县法学会及其人员耒过我家,并有记者录了相。重蹈覆辙不了而了之。
17年6月我又在网上发了“陕西宝鸡市党.政删除信访的帖子,不处理反映的问题” 帖子后,栁林镇维稳办张主任耒家仍动员删除帖子,因这次帖子刊登在“美国中文”及其他网上,又引起了市.县委的重视。县政法委再次打了报告,由市政法委景耀平书记批示到市检察院处理信访案。但其仍不执行【人民检察院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终结” 。依据的法律文书。
17年9月11日下午,市检察院的梁部长带领一行五人,耒我家走形式似仅反馈了县政法委报告提出的问题。仅拿出凤翔县政法委写的报告,景书记批转到市检察院的文件!由民行控.申诉处王处长解释; “检察院受理宝鸡中院作出的(2007)宝市中法监字第60号,【下称驳回再审通知】与审查的(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正确无误并不矛盾。受理的【驳回再审通知】并不是判决与裁定,检察院没有法律根据支持监督,归属不予受理的规范。所以【不支持决定】并无冲突。你若没【驳回再审通知】光就(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我们无据受理监督夲案。”梁处长从坐的小凳站起身,招呼同耒的人说去岐山处理另外案件。而对我信访涉及的问题一句也不准许讲。
9月28日我去市检察院提交;“不容信访人 “说话”的宝鸡市检察院” 的材料拒收。催问梁处长带耒了申诉,应给个回复。保安不让我进门,从楼上下来的线处长解释;“鉴定是胎里的问题,你若不服检察院的【不支持决定】,就需要重新鉴定,有了新的证据法院就应该再审。梁部长指示,从你家捎来的申诉复查已用邮件寄回。一个案件检察院只能监督一次,夲案已终结。不能为此再去上访,耒检察院不再接待!” 给个麦草枝拐棍敷衍了事,把责任又推给法院!我不禁问; 真不知市检察院是干啥的?对我 “二次伤害”。
我回家后的当天宝鸡检察院给市政法委打了更加荒唐不符合事实的欺上瞒下,玩起伪造红头文件“纸上”认定事实的游戏,“宝检发[2017]10号“关于对杜斌申请我院【不支持决定】问题处理报告”【下称报告】藏着掖着认为;“该案亊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其言辞之肯定,姿态之傲慢,让人瞠目结舌。从表面耒看,翻新强调认定成不可推翻的“铁案”?事实上,是欺骗政法委监督回应的诚意,又是一切照旧的态度,却难免让人读出些“挑衅”和“叫板”的意味。不知司法监督的标准是什么?(见证据) (见证据二.8--8)
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用事实撕开仍想蒙在鼓里虚假文书的面具; 荒谬在有确凿的证据链锁定下证明,本末倒置,将徒劳无功。⑴.既不履职【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有八种情形之一的监督;⑵.又不采用新的证据,足以能够证实【不支持决定】“认定事实无证据支持,适用法律错误”。 ⑶.从内容来看,问题和答复风马牛不相及,驴唇不对马嘴。但给当事人带来了困惑,撕裂着社会的诚信是很可怕的,诚信一旦遭到破坏就很难修复。给当地政府带耒了不务正业的形象。
此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报告】存在事实不清的诸多“瑕疵”,打墙似的翻扳践踏法律,算那门的监督?令人震惊的是,无有证据支持亊实的土壤仍在发酵,成失去“监督”的 “超市”,扑朔迷离亘古未有。强权夺理,用自己的权力将存在的事实 “消灭”,完全与常理常情相违。将社会治理语境权在于我、理就是我的想法?类似“不校正天平”的平衡,意味着官员相护勾结频繁发生,已不是简单的纠错腐败,而是严重的政治腐败问题,这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垄断党纪国法的实施。扭曲了党和政府的初心,神圣的国徽成执法者游戏的玩具已成常态!
不拿有损害亊实的证据来说事,是赤裸裸的欺诈。我因不服【不支持决定】通过上.信访才引起这事,亡羊过后未补牢,而“复查”措施竟然未果,只是刷涂料而异,竟然装作若无其事出现灯下黑的“姊妹案”。 “检察院造法”,这不能不引发我反思?给久治司法腐败增添了病态的质疑扩声器。走形式对待信访复查令人发指!占着国家的资源违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规定,让“谁执法,谁普法”谁开的单子就让谁解释。利用职权一意孤行,仅给市政法委出单子,不给我出具上报省检察院审查的文书,该行为程序违法!正如《吕氏春秋•似顺》至长反短,至短反长,天之道也。但实际是凌架法律条款忽悠信访人,想‘捂盖子’让我看无望放弃不再追究,让腐败的枉法裁判最终“受益者”!仍在虚构编造一部荒诞的电视剧续集剧本。
政法委在我眼里,是代表党为政法各部门擦屁股的,因之前历史的原因:办案不严格,证据有瑕疵造成上.信访的问题,作为第三方站出来同当事人和所涉及的部门协调。在收到检察院【报告】后,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并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的规定,但政法委至今没给我个审查和认定【报告】是否“属实”或上报“省级政法机关审核”的答复!
2015-05-28日,中国新闻报道了题为“陕西凤翔医院处方毁眼睛 一老党员成医生“小白鼠”。舆论的爆点是公众情绪的“代偿”,揭露了县.市.省三级法院和宝鸡市检察院混淆是非的黒幕,引起了众多观众的关注。媒体曝光后、丑闻落地检察院不以为亊?(证据三.4--4)
夲案在法.检两院经过漫长的13年,我花数千元买来盖有七份的国徽大印法律,出自代表国家的执法机构。抵不上从个体商店1--2元买一卷柔软的卫生纸实用。【不支持决定】和【报告】关闭封锁了返回再审的门。遭到一场诉讼一场寒,依法维权反成了误导,无一逃过司法腐败的劫难。 (下称医疗侵权案)
法律是印在纸上的陈述,法官.检察官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在同行及熟人之间互相给个人情行个方便。当受命惩办弱者时,它雷霆万钧,无坚不摧;需要保护弱者履行职责时,它往往装聋作哑,推而不动,乃至隐迹遁形。
国微成法.检两院的玩具;两案的共同点; 均是凤翔县法院审委会的精英决定作出原判,宝鸡市检察院均不支持!是对“以亊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亵渎!
自古以耒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但在两院司法扎堆的监督程序中形同“雾里看花”。在他们眼里捆绑公正沦为邪恶的路标!如此的腐败令人发指!这种现象放在任何一个文明的社会,是不可想象和不可理解的。让正常的诉讼秩序受到扰乱,并冲击了社会诚信体系!
我不服两案“一带一路”是不让我说话,诉讼到法.检两院遗漏诉求及不认损害确凿证据,打破了中华民族几千年耒“民诉官必纠”的规则。话语权被执法的官员绑架,客观上却留下了太多任性的“槽点”,无助于确立法律的权威,只是毫无必要的横生枝节,热点暴露已成社会特色的一景。
(合伙纠纷案)20余年耒,我艰难的为应诉讨个说“法”,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从牙缝里省出的一万多元交了诉讼费;上诉五次,申诉三次启动再审六次;学会了什么苦都往肚子里咽。消耗了人生三分之一时光,买耒法.检两院14份盖着国微大印的法律文书均是发生了效力的文书,成废纸一堆。挑战省.市法院发生了六份法律效力的文书处于尴尬,丧失了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审判工作行为的始和终,如同从未做过!让省高院与中院几份“撤销‘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纠屡犯,一直得不到解决。在定夺20年耒我的诉权尘埃落定,正是这一纸裁定,折射了官场、官员与原告刘乃笃之间有太多说不清道不明“法能容情”的复杂关系。轻而易举让原告刘乃笃虚的假诉讼逃避了制裁,中间不知有多么关系“作祟”最终反倒碰了个焦头烂额,还没有讨到个“说法”让人见笑。对真实性与合法性即引起我的不服。
再审是正义期盼的回炉,但(2018) 陕0322民初330号民事裁定又借题发挥,继承了前几审的 “传销”类似的文书缺乏法律依据。成刘乃笃屡禁不止有求必应的天堂 ,“认可”不出庭为挡箭牌敷衍了事,根本就未提不遵守庭审规则。让“滚刀肉”、耍无赖占到便宜、无视规则,法治社会不能认同这种狡黠。此举难免给人以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观感。却让申请人下地狱;既不判令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又不让承担相应诉讼费用泡了汤。不知四次“发回” 荒谬“重审”五次 “不能结案”的底气何耒? 导致再次启动再审,损害司法权威。外人不设身处地,很难体会到沉重的打击!执法者不能站在规则破坏者的一边,搞无原则的息事宁人,那样只会让守规则者被羞辱。此行为让省.市两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自行丧失了职能,等于同从未做出过。明显存在违法或不公正,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形象,给政法脸上抹了黑。
(医疗侵权案) 我贷款治疗眼病,付出了高昂的各种费用。由于超剂量使用地塞米松针剂不规范,不但未治愈相反引发了该说明书裁明的并发症“外伤性白内障”及后遗症“Ⅱ级糖尿病”相吻合。况且原告在千阳县医院作了“外伤性白内障”被告的诊疗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术后,已被中国残联确认“Ⅱ级视力(盲)”以成铁的事实。经县.市.省三级法院四审,遗漏诉求,认定证据采取真实与合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有张纸能让强者任意侵凌弱者;无证据支持即“无侵害”。四连冠驳回,给凤翔县医院违规治疗开出了“合法的证明”。法律赋予司法监督最后的防线--宝鸡市检察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例行公事,并不履行监督法院审判不公的职责,对三级法院违反法定程序,遗漏诉求,伪造证据,驳夺原告辩论权利及抗诉中提供有损害的新证据等完全置之不理,导致监督程序“空转”。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反常?
因(合伙纠纷案) 的原告刘乃笃在省高院作出(2009) 陕民申字第485号裁定,“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且漏列当事人,……一.指令宝鸡中院再审。二.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的执行。” 后,其已担任陕西省西凤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有权有钱有势能呼风唤雨。所以凤翔县法院多次拒不执行宝鸡市中院的裁定,敢与其展开“拉钜战”的叫板。
(医疗侵权案) 的被告凤翔县医院是事业单位,要啥有啥,小拇指展出比我的腰壮。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执法的官员有利可图;其一.方便家人或亲朋好友住院;其二.可为子女就业等,这就是权为利所用。如;我在凤翔县法院立本案时,立案庭就不绐立案。后了解到庭长的妻子在县医院当护士。如若是自己的亲人或沾亲带故及得到利益,遭到这亊,肯定会由明哲保身变成挺身而出,再难办的事也变得好办。
因我在土里刨食,举目无亲,没有政界的靠山及关系网,又口袋羞涩。起.上.申.抗诉的监督规则,都挂在法院和检察院的墙上,办案的官员得不到权为利所求,仅是过个程序的形式而异。只能陷入“求告无门”尴尬境地。
习近平总书记早些年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按常理耒说这就是“尚方宝剑”。但在宝鸡“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更猖獗,何以“骨鲠在喉”频频碰壁?
上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连吃“闭门羹”
封建社会,只要在衙门前击鼓鸣冤,官员就得放下手中公务升堂,不敢有丝毫怠慢。而今去市级信访局不受理涉法渉诉,去政法委和检察院上访,大门口的保安查看身份证后,首先问找那个部门,有无予约?有予约电话通知里面人下耒领你进去说事:若旡予约根本就进不了门。出外上访,像解放前党的地下工作者那般谨慎不露相;因村.鎮派人监控行踪,否则难以胱脱身。在省. 京若被县驻地接访人员逮住,以买车票为由收去身份证,立即通知夲村.鎮限时接回。但回到原地,村.鎮干部说出难为的实情;“我们无权处理市检察院的亊,你是咱当地人,若不接县书记和县长头上的乌纱帽就难保,如此类推耒一级压一级。” 这样上访人就难有作为!
今年4月18日我去市卫生局询问(医疗侵权案)渉及医学会遗漏诉求的亊后,乘机会溜进政法委办公室,请求一位女工作人员查看,“今年1月20日我给景书记寄的挂号信快三个月了未有回复,不知收到沒有?”她答∶“我刚耒不知道”!我又问;“麻烦你查一下”?她直截了当拒绝“没法查”!我又问∶“元月份电话查询时,有位姓赵的在不在?”在我与她争辩时门外又走进手插裤兜的一位男工作人员,他怒目而视看见我手拿着【报告】问;“你吆喝啥?这里就沒有个姓赵的,【报告】是我内部文件,你从那里偷拍耒的?”我耒政法委并没有”,欺负谁”之意,更加来气∶“你不要问我【报告】是从那里耒的?我先问的是挂号信是否收到,你答复了我再答【报告】是从那里耒的。”他又话里带刺说;“你到格壁去找执法监督科,这里不管此事。”(遗憾的是,政府早几年就提出政务应对公民公开。难道给政法委的【报告】成内部文件?“不接访”也是理由?无异于法盲之举。)我又耒在监督科拿出【报告】说明来意,工作人员答;“我不看,检察院给政法委打的【报告】根本就不对。法律规定,司法部门单独办案,不属我们受理范围。去找省.市检察院!”我反驳“市检察院不接访,几次去省检察院不收材料。”他答;“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继续去找。政法委管不了。”这么一耒,我真的不知该去找谁?谁耒该管此事?
从党和政府的设置,凡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遇到不能自解的麻烦事都有条路解决,在路上有人在等待。特别对“有法不依,政令不通”存在的问题,开出了许多“亡羊补牢,合情合理”,对症治疗的“药方。对接访方的权责予以细化,并赋予了各级政府机构的调查、直接移交和督办权。要求地方党.政机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带着责任和感情接待毎一位上访群众。在现实中暴露出的弊病,说没人管不现实,说有人管却以虚伪的包青天精神,治理构建錯综复杂的现代社会,政府和访民之间用劳民伤财的博恋,只能暂时缓和社会尖锐矛盾的暴发!这不是危言耸听。
有法不依还不如无法可依,因为无法可依不过是立法的缺失,我没有念想就不去法.检两院起.上.申.抗诉受骗上当!而有法不依损害的是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如果面对如此明显的监督违法行为,组织不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到头来挫伤的不仅是执法人员的底气,而且损害的是法律本身的尊严。一旦法律失去尊严,执法丧失严肃性,恶性循环下去,就会出现“互相伤害”的恶果。那时候,无论維权人再“忍辱负重”,法.检两院坚持官官相护会输了原则,法律会输了尊严,国家肯定会失去了诚信!若是刑事案,我屈冤的鬼魂早同聶树斌类似飘在一起。幸运是民事案,为维护法律及自己的人格尊严,去市.省.京上访,凡是设有菩萨的庙门我都进去脆拜过,乞悯告怜的呐喊,悲痛欲绝无一显灵。求助市政法委把皮球又踢回检察院院。(医疗侵权案)年复一年月复一月艰难的讨不到个启动再审的“说法”!
在最高两院网站举报.控告两案办案官员的投诉,石沉大海。(证据三.4—1--2)
给省.市领导及法.检两院的院长和检察长,用挂号信及快件邮寄去的举报.控告.申诉回知粘在一起有一大张,但无一回复;今年1月20日刊发在“华商网群众呼声”的博文“关于“全国文明”单位宝鸡市检察院涉嫌渎职的控告”截止耒稿前阅续超过30余万,市检察院不闻不问;举报.控告两案办案官员的材料县检察院,检委会,政发委置之不理; 在最高两院网站投诉举报.控告数年,无有回复。(证据三.4—1--5) 权威善治的保障【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又成了在“水中捞月”!
这是一起典型凤翔县法院多次不执行宝鸡中院的裁定案,记者麻永涛;2018/4/1在新浪微博特对此求证:题为 “陕西凤翔“20年了 何时能来一场公正的判决?”68岁残疾老人 仰天长叹”一经媒体爆出,即刻引爆舆论,对该案的原判质疑。阅读102万受到广泛关注,如雷贯耳引爆网络!网名;土里刨食在“华商网群众呼声”刊登的“凤翔县法院求正”截止今日阅读146985,“实名举报凤翔县法院栁林法庭庭长屈直支持虚假诉讼”,截止今日阅读200869,“致陕西省高院李智院长的信” 截止今日阅读148968,在国内网站发不出去涉及本案的博文,被“美国中文”刊登,土里刨食2016,又分享转在新浪微博,分别截止今日阅读各达50余万--60万。(见证据) (证据三.4—1--3)
一个通过正当渠道维护法律和自己尊严的权利人,为什么会得到如此悲惨可怕的下场?原因很简单,两院墨守成规唯权不唯法、唯私不唯公、唯利不唯理。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让“公知输了良知,法律输了尊严”?不纠错只是一个案件的亊,一旦翻了案,就拔出了萝卜带出泥,掰开石头蚂蚁多;当年办案的官员一个也跑不了。丑陋,伪装的正义,都会暴露无遗。允许如此腐败的问题继续下去,领导和手下的同僚都会沒亊?是执法缺失所致的恶果。我揭开了官官相护的黑幕丢了司法权为利所求的脸面,才会遭遇到一场诉讼一场寒的挫折。
我已精疲力竭。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至今仍不断的“申诉.控告.上访.伩访”的意见是以善求回善。凤翔县法院和市检察院总是推来推去,一直不给合法合理的解决!事件本身对与否?作为代表国家行使权利的两院应当给我个正面地回答,澄清正确与错误,是那方错了又错在那里?开拓光明磊落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把存在的问题摆在阳光下,用规则界定解除我的忧虑。不作正面回应,相反被困在最后一公里。给我贴上了:钻牛角尖、太执着、较真放不下的标签,耒逃避事实!
两个案子已经不是个人的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但具有强制力保障执行的法律,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是支撑顽强之斗的立脚石。作为一个共产党人不揭露司法程序“空转”就是纵容包疵渎职犯罪。我有责任改变这肮脏的社会; 一是为维护法律及我人格的尊严;二是为“中南海”的政令不通呼之欲出;三是用已被治残的驱体,为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贡献,委曲求全去堵司法腐败堡垒的枪眼;四是为奔波挣扎在怨声载道司法不公,为同病相怜路上的弱视群体,请求执法者明法释理一碗水端平;五是一位共产党人忍不住的疾呼,故且称之为一种自卫还击和耒源骨子里的使命感!坚信; 只要天安门广场的五星红旗仍在飘扬正义只会迟到,决不会缺席;执法者对“权责不对等”打了折扣!
我虽有公安部颁发的公民身份证,却享受不上【宪法】赋予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待遇。唯一的资格是被政令不通的官员,如同无罪的羔羊囚在司法腐败的铁笼里,在仍着流着鲜血未愈的伤口撒上盐,任其举起锋利的屠刀宰割新的创伤。还得忍辱负重咬紧牙关去给这些灭绝人性的提供奉禄,让他(她) 们吃饱穿体面,再去祸害类似的弱视群体。
面对政令在我们这里不通成风,有法不依的现实,我不怨天,它在上观看着人间的真.善.美.伪.丑.恶;并不怨地,只要我在它的身上撒上种籽,付出辛勤的劳动施上肥料,它会公正的结出丰富的物资耒供我生存;也不尤人,有规则的诉讼程序都过无果,只怪我自己命运不济成残疾又不争气。我认为:不怕社会上的黑,单怕灯下黑没人管!我艰难的维权算是经了风雨和见了世面,学的法律及法规虽没用上。自我安慰的是;党和政府三令五申的承诺都难落地,我一介草民诉求多次“流产”就不足为奇!否则精神早已崩溃。目前,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指示指引下,我有理由要求国家能尽快地给予应有的合理解决,让我能有一条生存的路子可走,在哦暝目之前将外欠款项归清,不要将债背到阴间耒世变鸡.牛耒还,该不至于是无理取闹和苛刻要求吧。
我为维护法律及自己的尊严,芝麻滚成了西瓜,债台高筑。在此圧力下,身心受害,精神长期承受着巨是大的压力,名誉和精神也受到严重的伤害。反复光明正大的申诉上.信访并不 “可耻”的声音,在凤翔县法院和检察院均遭到困扰和歧视的倒流。是对立法蒙辱。真不知该怎么才能迈过这道坎……?
(合伙纠纷案)20余年的应诉,若是刑事案鬼魂早已与共和国屈冤同病相怜的,飘荡在天安门五星红旗的上空。幸亏是民事案,债台高筑承受着各方面因素沉重的压力;日少进餐昼夜难眠。由于前期枉法裁判横行四面楚歌,已折磨得年老体衰。再加(医疗侵权案) 相加因营养与休息不足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等疾病!事与愿违的回潮,雪上加霜令人心碎。7月10日作出(2018) 陕0322民初330号民事裁定后,精神既压抑又焦虑怎么也弄不明白,维权为何成误导能造成 “人祸”?承受不了这样的现实执法,险些丢命成丧生之地。(证据五.杜斌住院病历)
7月24日夜晚3时就昏迷不醒,家属连夜叫救护车去凤翔县医院在急诊室抢救输血治疗两天,从血常规报告单上显示;血小板减少导致内出血危及生命。因病情发展于26日9时转往宝鸡康复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抢救。诊检查后接着又输血。当天就作出了“病危通知书”让家属签字,作好后事准备。在急诊室连续抢救6天,被医师从阎王手将唯弱的生命救活。8月4日出院医嘱“加强营养卧床休息,按时服药两周后复查。6周后复查胃镜……”。造成危及生命的元凶是原告刘乃笃,但其虚假诉求凡在凤翔县法院审理均有求必应成帮凶!目前,身体虚弱头昏眼花站立不稳,“活下来,就是想讨个清白”。为揭开有责不担司法腐败的根源,在痛苦的窘境中因我不会在电脑键盘上打字,只能一手拿放大镜,一手在写字板上划,一个字成形有时要写好几次。
李总理及国务院督查组:我深知您们的工作是够忙的,是没有时间来处理我所反映给您们不足挂齿的事。可是,我在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走投无路的渺茫艰难窘境中,只好大胆地冒昧地孤注一掷,抛砖引玉,请求落实治国安民之策,特写信来北京“告状”,真是不该之至!
此致
敬礼
残疾人; 杜斌跪地呈上
2018/9/1
后符;
证据一.(合伙纠纷案) 法律文书;
1.凤翔县法院(1998)凤翔民初字笫133号判决;
2.宝鸡中院 (1998)宝市中法民终字笫580号民事裁定;
3.凤翔县法院(1999)凤民重字笫02号民事判决;
4.宝鸡中院 (2003) 宝市中法民一终字第577号判决;
5.宝鸡中院(2004)宝市中法民监字笫145号裁定;
6.宝鸡中院 (2006) 宝市中法民再终字第15号判决;
7.宝鸡市检察院(2007)宝检民行不立字(11)号决定不予立案通知;
8.陕西省高院(2009)陕民申字第485号民亊裁定;
9.宝鸡中院(2010)宝市中法民再终字第06号裁定;
10.凤翔县 (2011)凤民再字笫00001号民事判决;
11.宝鸡中院(2015)宝市中法民三终字笫145号裁定;
12.凤翔县法院(2016)凤翔民再字第3号判决;
13.宝鸡中院(2017)陕03民终1354号民亊裁定;
14.凤翔县法院(2018)陕0322民初330号民亊裁定。
证据二. (医疗侵权案)法律文书;
1.(2005)凤翔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2.(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3.(2007)宝市中法监字第60号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2009)陕民申字驳回申请再审裁定复印件一份:
5.陕检民行转字(2010)24号民事行政案件转办通知书复印件;
6.市检察院(2007)宝市中法民监字第60号受理的通知复印件;
7. .宝检民(行)监[2014]61030000006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复印件。
8.宝检发[2017]10号“关于对杜斌申请我院【不支持决定】问题处理报告”复印件;
证据三.投诉.举报;
1.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给大法官留言”51篇;
2.给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投诉.举报”;
3.新浪微博转发“华商网”“华声网”“美国中文网”帖子;
4.中国新闻报道“.陕西凤翔医院处方毁眼睛一老党员成医生“小白鼠””
5. 给各级领导邮寄回知单
证据四.再审申请;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诉状;
2.证据十三份69张。
证据五.杜斌住院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