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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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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是清代诗人郑板桥的诗句,当时任知县的郑板桥除管理民政外,还兼“法院院长”,要亲自审理各种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郑板桥在审理案件时,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为民伸张正义,深得百姓拥戴,潍县百姓称他为“郑青天”。当今,人民警察作为人民群众利益最忠诚的保卫者,肩负着党和人民的殷殷重托,使命神圣而伟大,任务沉重而艰巨。然而,据中国新闻报道:引人注目的二则即时新闻震惊整个司法系统……
一则新闻,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案,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10月,被告人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郑少东的刑事责任。
二则新闻,昨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昨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据文强二审辩护律师宣东介绍,临刑前文强见到了其子和大姐文万琴,十分钟的会见时间里,除了抱头痛哭,文强还叮嘱其子“好好做人、不要埋怨社会”等。闻讯文强被执行死刑,重庆市群众自发来到重庆市委门前,打出条幅:“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文强被执行死刑后,市民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拉出“处决文强是重庆市打击黑恶势力的重大胜利”;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门口,还能看见人们放鞭炮庆祝的痕迹。
“头上三尺有神灵”,每个人无论是什么的地位,都要时刻反省深思。做官不是作威而是造福,社会造就了你,也会惩治你。枪毙的不是文强,而是一个污浊,误入歧途的灵魂。希望这一枪警醒那些还在走文强老路的贪官污吏引以为鉴,不要作威作福,终有“福兮祸兮”的那一天。民心终要顺,民意终会应,正义终会来。当老百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的时候,无不闪烁着依法安邦理念的光芒。
“多行不义必自毙”,有文强这样的司法败类在不断地知法犯法,百姓能不越级上访吗?“文强案中”文强是太嚣张了,想以一己之力对抗国家法律机器(文强曾对媒体记者说:“在重庆,没人能动得了我文强!”),他已经是对国家机器赤裸裸地挑衅,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犯了国法,必该严惩。也警示那些目无法纪的贪官污吏,赶紧认罪伏法、投案自首……若打击不力,姑息养奸,无异于放恶虎归山,国无宁日,民亦不安。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盼星星、盼月亮,重庆人民终于盼到了这一天,重庆的天是明亮的天,重庆的人民好喜欢。听到文强执行死刑的消息,又回想起当年“翻身农奴把歌唱”,严惩腐败,万民拥护,大快人心,民心所向。文强的下场正告那些贪官污吏应引以为鉴,法律万岁,正气永存!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惩治文强的结果充分反映了重庆打黑反腐的决心,是一场正义之战、一项民心工程、一个和谐之举,是民心所愿、党心所向,顺应民心。但是,还要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如果当地官员的升迁与提拔,由当地的老百姓说了算,老百姓对本地官员有“弹劾”的渠道与罢免权利,对当地官员的“政绩”有话语权,也许文强不会作恶多端那么多年。“人在做,天在看”,以文强这个活生生的案例告诫那些蠢蠢欲动的“潜伏”官员们,切莫抱侥幸心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事实证明,贪官少了保护伞,老百姓欢喜笑颜。司法独立,在重庆得到了庄严体现。为“包拯”化身的薄书记、王立军喝彩!为民扫除了一霸,铲除了一个祸根,拔掉了一株毒草!但愿文强被枪决不是一场“政治秀”,中国必须依法治国才会和谐强盛。否则,如果说文强式的贪官污吏没有被绳之以法,还会我行我素,横行霸道,照例贪污腐败,鱼肉百姓。国无严法何以正纲纪?执法不严何以振国威?有薄书记、王立军这样的父母官,党之幸,国之幸,民之幸,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