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www.sinovision.net/?10699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必谋之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境外猎虎”追到天涯海角都要将谁绳之以法?

热度 1已有 1182 次阅读2014-10-10 18:26 |系统分类:杂谈| 王岐山, 黄树贤, 宋丞策, 猎狐2014 分享到微信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10日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这是继“猎狐2014”境外追逃专项行动后,有关部门出台的又一重要追逃举措。

 

根据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据了解,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目前已取得阶段性重大战果,先后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28名。(来源:新华网)

 

毋庸置疑,中央四部门发布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特别是一些外逃犯罪嫌疑人还牵涉腐败犯罪,侵吞国家和人民血汗钱的外逃犯罪嫌疑人危害极大,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曾几何,有的贪官一路敛财、一路外逃、一路潜伏,时隐时现。逃往国外一度被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视为逃避法律制裁、享用不义之财的“天堂”乐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国缉捕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正在提速,特别是对中国外逃贪官们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安全的避风港。首先是因为世界各国执法部门的高层来往不断。其次是工作上的合作在加强。第三是合作更加机制化。这些都对打击在海外亡命贪官形成了有利的大环境,让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正如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说:“腐败分子携款外逃,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引发群众强烈不满。能否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关乎反腐败成效,关乎国家形象。…… 我要强调,我们维护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尊严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我们都要一追到底,将其绳之以法。”

 

记得《水浒传》里描写了三个“斗虎”的故事耐人寻味:景阳冈武松打虎,黑旋风李逵杀四虎,解珍解宝兄弟俩猎虎。然而,时下中央反贪力度之大是建国以来前所未闻、前所未有,境内打虎,境外猎虎,已让贪官污吏无处藏身。中国正在国内加速反腐败的同时,也正在建立防范、监督、打击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的预警机制、防控机制和追逃机制,特别是“亡羊补牢”穷追外逃贪官。人们相信: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的日子不会太久了。

 

    以史为鉴,清朝雍正反腐治贪比历史上任何王朝更严厉、更穷追、更猛打、更彻底,即采取罢官、索赔、抄家的惩处方式。当“亡命天涯”境外犯罪嫌疑人的双脚踏上异国他乡的时候,最终注定的是梦幻泡影,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既要“劳师穷追”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又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分子外逃,即使追到天涯海角都要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事实证明:即使犯罪嫌疑人侥幸逃出了国线却也难逃法网。(文/宋丞策)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