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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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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李东生,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山东诸城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大学学历。现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来源:公安部网站)
人民警察,在公众的形象中一直是公平正义维护者、群众权益保障者。然而,如果你在百度搜索一下“公安局长落马”的关健词,映入眼帘的就会有数七十多万条相关帖子出现。说明公安局官员被监管乏力,俨然折射出公安局官员们的一种“权力江湖”。更说明少数人也自作聪明,以为自己是执法人员,懂得反侦查,便能瞒天过海,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昨天晚上19时40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出公安部高官李东生“落马”的新闻更是吸引眼珠,说明中央反腐的坚强决心,将反腐剑指司法领域这是公众的殷切期待。
此前,媒体曾接连暴光一些公安机关官员纷纷“落马”的消息,甚至前赴后继以身试法,这究竟暴露了什么?有的收黑钱,替人洗罪名;有的充当保护伞,与“狼”共舞……一时间,曾引起公众发出为何执法犯法的疑问,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透视近年来这些公安机关官员落马的案件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官员出事,离不开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给犯罪分子“摆平”逃避法律的惩罚,买官卖官、“卡油”等恶劣行为。公安干警,这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队伍,却执法犯法,腐败高发,确实令人深思。
中央党校反腐专家林喆教授认为,管好副职,是“一把手”的责任。 “查实一个贪官,应该刨根问底,好好追究一下他背后的‘责任人’。”林喆说,谁提拔的、谁管理的、谁监督的,“不仅要追究在任者的责任,还应该往前追,即使已经不在岗了,也要理清责任。”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如果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被问责。
公安部党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通知要求,健全经常性走访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各类问题,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坚决惩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时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众所周知,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公安机关既是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的行政机关,又是承担刑事犯罪侦查的刑事执法机关,立法赋予的权力很多、很大。这种权力往往像橡皮筋一样有着伸缩空间,其伸缩尺寸只看公安机关官员的“胆量”,无限度的“自由裁量权”,甚至国法沦为家法,执法不依法。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公安机关官员,权力到底有多大?执法有多大空间?责任如何廓清?这是带给我们首要的反思焦点。为啥一个公安部正部级“老虎”如此滑落深渊,分析源头上一定跟手中掌握权力和资源的“无限弹性”有关,而这种权力如果能够置于阳光透明的机制下运行,严格自律执法,敢于接受公众的监督之下,受到法治化的监督与制约,也不至于成为“虎落平阳”应声被擒的可悲地步。(文/宋丞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