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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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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们在上网和日常生活中将个人信息,如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在不经意间泄露,当我们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被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当下各种尖端的、难以被人察觉的监控技术和黑客技术使个人身份信息和隐私被窃取之后,各种危险可能是悄无声息的一步步逼近,一些骗子违法犯罪也随之而来,甚至掉进被不法之徒用设下的“三十六”骗局,特别是骗子利用网络从事非法证券活动屡禁不止,非法操作模式也花样百出,投资者幻想一夜暴富,易受到各种非法证券活动迷惑,甚至上当受骗,“投资骗局”防不胜防,笔者善意提醒广大投资者小心上当,睁开“网眼“咋识破“引蛇出洞”骗局?
第一、暗度陈仓:以网络、互联网为信息平台,传播速度快,涉及地域广。不法分子实施非法网络投资咨询的迷惑手段蒙蔽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设立独立的网站或租用网络空间,以主流网站的链接广告方式吸引浏览者点击进入;二是通过网络微博、论坛、博客、股吧发帖;三是通过QQ群或MSN群进行非法咨询。
第二、借刀杀人:网络链接广告具有强烈蛊惑性,不法分子自己不出面,假借别人的手去害人。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平台,进行虚假的宣传造势,以“涨停板”、“龙头黑马”、“暴涨牛股”等字眼,诱骗受害人上当。
第三、无中生有:不法分子凭空捏造公司名称、地址、从业人员、客户档案等信息,伪造公司工商执照、法人代表、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等各种备案认证资格标志,并入动态新闻,给投资者造成有实力机构的虚假现象,用大大小小的假象去掩护真象。
第四、浑水摸鱼:“拉大旗做虎皮”实施诈骗,在混浊的水中,鱼晕头转向,乘机捉鱼,可以得到意外的好处。不法分子多打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股票证券发行管理中心优秀股票信息网站”等旗号,用与证券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相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以推荐股票、保证盈利、掌握内幕信息等噱头,骗取所谓“入会费”、“黑马推荐费”等,金额从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这些不法分子均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从业经历和专业素质,不能提供任何合法、有价值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第五、欲擒故纵:通过收益分成引诱投资者,为了进一步的控制投资者,先故意放松一步。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想先赚钱的心理,要求投资者把赚钱后的盈利作为提成汇至指定银行帐户。不法分子利用这种看似诱人的形式,更加容易欺骗投资者接受非法投资咨询,而投资者购买股票遭受损失后,自身利益难以保障。
第六、李代桃僵:一些假网站一旦被发现后随即关闭,随后又盗用合法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及其他机构的名称,拷贝合法机构简介、人员状况等信息,冒用公司标识,设立虚假网站,蒙骗投资者。改头换面又以别的面目继续从事非法咨询活动。
第七、借尸还魂:与销售软件捆绑在一起,掩盖其非法的身份,假托别的名义或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出现。面对证监会等的高压打击态势,部分不法分子不敢直接提供咨询服务,转而以销售炒股软件的名义,将非法咨询作为软件的功能或后期服务,把高额收费隐藏在软件的销售当中。
第八、瞒天过海:不法分子千方百计规避调查,用谎言和伪装向别人隐瞒自己的真实意图,而在背地里偷偷地行动。不法分子一般利用网络进行宣传,通过“虚拟电话”号码,与受害人联系,利用虚假身份、虚假机构、虚假地址等,开设“影子帐户”,通过ATM机异地取款等方式“隐身操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避监管部门查处,增大受害者维权的难度。
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稍不留神,有可能就会掉进骗子的圈套。对此,笔者再次善意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轻信道听途说,不指望一夜暴富,天上不会掉馅饼,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警惕性及识别能力,切勿购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或服务。否则,所有损失最终将由投资者自食其果。(原创:宋丞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