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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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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和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投资知识、风险意识及实战经验欠佳,特别是利用网络从事非法证券活动屡禁不止,非法操作模式也花样百出,投资者幻想一夜暴富,易受到各种非法证券活动迷惑,甚至上当受骗,“投资骗局”防不胜防,笔者善意提醒广大投资者小心落入“李鬼”三十六计,网络证券活动骗局咋引蛇出洞?
(一)、暗度陈仓:以网络、互联网为信息平台,传播速度快,涉及地域广。不法分子实施非法网络投资咨询的迷惑手段蒙蔽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设立独立的网站或租用网络空间,以主流网站的链接广告方式吸引浏览者点击进入;二是通过网络论坛、博客、股吧发帖;三是通过QQ群或MSN群进行非法咨询。
(二)、借刀杀人:网络链接广告具有强烈蛊惑性,不法分子自己不出面,假借别人的手去害人。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平台,进行虚假的宣传造势,以“涨停板”、“龙头黑马”、“暴涨牛股”等字眼,诱骗受害人上当。
(三)、无中生有:不法分子凭空捏造公司名称、地址、从业人员、客户档案等信息,伪造公司工商执照、法人代表、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等各种备案认证资格标志,并入动态新闻,给投资者造成有实力机构的虚假现象,用大大小小的假象去掩护真象。
(四)、浑水摸鱼:“拉大旗做虎皮”实施诈骗,在混浊的水中,鱼晕头转向,乘机捉鱼,可以得到意外的好处。不法分子多打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股票证券发行管理中心优秀股票信息网站”等旗号,用与证券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相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以推荐股票、保证盈利、掌握内幕信息等噱头,骗取所谓“入会费”、“黑马推荐费”等,金额从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这些不法分子均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从业经历和专业素质,不能提供任何合法、有价值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五)、欲擒故纵:通过收益分成引诱投资者,为了进一步的控制投资者,先故意放松一步。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想先赚钱的心理,要求投资者把赚钱后的盈利作为提成汇至指定银行帐户。不法分子利用这种看似诱人的形式,更加容易欺骗投资者接受非法投资咨询,而投资者购买股票遭受损失后,自身利益难以保障。
(六)、李代桃僵:一些假网站一旦被发现后随即关闭,随后又盗用合法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及其他机构的名称,拷贝合法机构简介、人员状况等信息,冒用公司标识,设立虚假网站,蒙骗投资者。改头换面又以别的面目继续从事非法咨询活动。
(七)、借尸还魂:与销售软件捆绑在一起,掩盖其非法的身份,假托别的名义或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出现。面对证监会等的高压打击态势,部分不法分子不敢直接提供咨询服务,转而以销售炒股软件的名义,将非法咨询作为软件的功能或后期服务,把高额收费隐藏在软件的销售当中。
(八)、瞒天过海:不法分子千方百计规避调查,用谎言和伪装向别人隐瞒自己的真实意图,而在背地里偷偷地行动。不法分子一般利用网络进行宣传,通过“虚拟电话”号码,与受害人联系,利用虚假身份、虚假机构、虚假地址等,开设“影子帐户”,通过ATM机异地取款等方式“隐身操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避监管部门查处,增大受害者维权的难度。
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对此,笔者再次善意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轻信道听途说,不指望一夜暴富,天上不会掉馅饼,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警惕性及识别能力,切勿购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或服务。否则,所有损失最终将由投资者自食其果。(原创:宋丞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