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快到了,“雷锋”又热起来了,而且今年比任何年都热,所以也来凑个热闹,也来说一说雷锋及雷锋精神。
1、关于雷锋
他已离我们而去50年。有时我们感觉他没有走,因为每年3月5日都要“纪念”他;有时感觉他已走远,因为在现今这个社会,做好事的人不多,愿做好事的人不多,能做好事的人不多,甚至有时做好事还需勇气和胆量。雷锋确实是那个人人都不自私的年代一种良好社会精神的代表。加上政府、舆论的推动,他曾被神化并活在人们心中。
2、关于雷锋精神
我没有去查政府或民众对雷锋精神的界定或解读,但就个人而言,认为雷锋精神集中体现在:一、坚持做好事。二、做好事不留名、不求回报。三、坚持与人为善。四、对国家、社会充满感情。
3、关于学习雷锋
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曾经掀起无数次学雷锋热潮,推动了社会精神文明不断向前发展,“雷锋”这个名字在很长时间已成了做好事和榜样的代名词。但客观地说,现今社会“雷锋叔叔”并不多,有时还不愿或不敢学雷锋。如有人被车撞了,你去救,你有可能就是肇事者;有地方着火了,你去救,你有可能就是放火者;有人被打被抢,你挺身而出,受伤了医药费可能得自己出等等……。这些事不常发生,但也时有发生,并常常影响人们“学雷锋”的热情和动力。
其实,做好事分几种。一种是需要成本的。如扶贫济困,没有钱好象没法做。一种是需要代价的。如见义勇为,有可能受伤甚至牺牲。第三种是只需要良心的。如给老人让个座、走路时顺便捡起碍脚的垃圾等。
雷锋精神是我们国家、社会、民族的一笔精神财富,只有“雷锋”多起来,我们的社会才更美好、更和谐。真诚呼吁所有的人,就算你还有这样那样的顾虑,但都可以主动、自觉地从最简单的“第三种好事”做起,让雷锋经常活在别人心中、活在自己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