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两位同行的评审意见收到后,往下editor要干的活,有时候很容易,比如两位审稿人都建议接受(accept),并且都有很强的理由,论文只需小修甚至无需修改,这种情况下,editor要做的决定是显而易见的。但现实往往并非如此简单,不然是个人都可以干这活了,很多情况下,两个审稿的意见是不一致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或者其对稿件的推荐意见并没有很强的证据说明,这种情况下,editor有两种选择:或做最后决定,或再找一个或更多地审稿人继续审,看是否能有一致的评审意见。如果editor对文章的内容可以说是大同行(reasonably expert in the subject area of the manuscript),此时他/她就可以作为第三个审稿人做出自己的判断,editor很可能会如此做,尤其是当其中一个审稿人的意见比另外一个明显更有说服力的时候。当然,第二个选择,即再外审显然需要花更长的时间,比较弱的编辑往往会如此选择。但是这第二个选择,任何editor都一定要如此行的,尤其是对论文的内容自己不熟悉的时候。有些期刊,比如像CNS(Cell、Nature、Science)等牛刊,所收到的稿件要远远大于其所能发表的能力,这些牛刊,一篇文章即使是收到两个”accepts”,文章照样可能被据。当然这种杯具还是相当让人痛苦的,这就像申请基金的标书之结局:“approved but not funded”(批准啦,但是没钱给你)。
5. 外审结束,editor也做出决定后,此时作者就会收到editor的通知(现在几乎都用email了),注意:这是editor的最后决定,审稿人或者editorial Board members只对文章是否录用做出推荐意见,最后的决定是而且一定是由editor(当然这活有时是由associate editor, editor in chief来干的) 做出的,尤其是对于采取匿名审稿方式的期刊,更是如此。
6.一般而言,editor的决定由三中类型:”accept’, “reject”, “modify”。上述决定一般在文章投稿后4-6周内都能搞定。如果您在投稿8周后,还没有收到editor的最后决定(或者解释稿件耽搁的理由),此时,就不要再犹豫,赶快和editor联系。作为作者,我们有权利在合理的时间内(4-6周)知道稿件的命运,或者至少知道论文的进展情况。上述时间问题尤其重要,因为论文版上,几乎是至少每周都有站友问,文章已经投了X(X=个位数)天,还没有消息,是否该问问了。8个周或者说两个月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时间。事实上,editor这活,估计永远也满足不了他们的客户(作者)的需要或者说期望值,因为作者对editor的态度往往如一位牛人说的: “I expect the editor to accept all my papers, accept them as they are submitted, and publish them promptly. I also expect him to scrutinize all other papers with the utmost care, especially those of my competitors." 大意是说,editor对我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我的竞争对手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冷酷无情。这当然是”mission imposs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