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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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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美国投资移民介绍,移民专家表示,美国投资移民的项目设计中,项目所能产生的就业机会是极为重要的一环。按照EB-5相关法案规定,符合条件的投资移民申请人投资50万美元于区域中心的指定项目,并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的就业机会,既可取得二年期的条件式绿卡。在二年期满的前90天,如该项投资行为及其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仍然存在,申请人即可申请条件解除,条件式绿卡转为永久绿卡。
区域中心的移民计划中需要计算直接、间接和衍生的就业机会,而所有就业机会的具体算法是直接就业数量乘以行业相关系数。所以在一些行业里,如劳动密集型行业,3或4个直接就业机会就可以转换成为10个工作岗位。这使得投资移民项目更容易达到10个就业职位的标准,从而满足了投资者获得永久绿卡的条件。
项目解决就业的能力和状况决定了最终移民的成功与否,与申请人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因此,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须做到专款专用,才能处处着眼于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为申请人利益服务。宁立认为,若要做到这一点,来自第三方的对项目的监管也极为必要。
还款计划,重中之重
据专家介绍,对于大多数中国申请人而言,最为关注的两大问题中,第一是最终移民的成功,第二,即为本金的安全。因此,对于为客户负责的中介公司而言,在进行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选择时,须重点考察项目是否有清晰可执行的还款计划。
在大多数EB-5类项目中,投资人以“股东”身份出现,在很多大体量项目中,投资人占股比例不足10%,对项目缺失话语权的同时,如果项目经营不善发生破产,投资人在赔偿顺序中也处于最后序列。因此,参股不如控股,控股则不如全资。目前市场中有一些EB-5项目会通过一定的方式来担保还款,如第三方保险公司担保、等额或超值的抵押物等,作为如果项目运作不成功情况下的还款保障。在这个环节中,抵押物的变现能力,也是申请人要重点考虑的。如抵押物的变现能力较弱或担保公司的资金实力小于EB-5投资人的总体投资额,那么在最终执行时也将对申请人非常不利。
专家认为,相对于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而言,美国投资移民一旦选择好项目,不失为一条移民的捷径。在项目的选择中,申请人往往于依赖中介公司的判断。因此,进入到投资移民的“美国时代”,中介公司的职业操守、专业素养、商业眼光,都显得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