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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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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要求永久居民如果要申请入籍,从申请那一天倒推4年,其中在加拿大住满3年。这其实也是合理的:要是一个永久居民在加拿大的时间不到7成,显然值得怀疑他是否真的要做加拿大人。如果你正好中间离开加拿大一年半,那就在等两三年申请入籍好了。
从2002年起,加拿大对获准来加的移民发放枫叶卡,取代以前的永久居留证。而且,枫叶卡每5年必须更新一次。加拿大对永久居民有“移民监”的限制,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28条规定:一个永久居民,在任何一个5年时间以内,必须有2年的时间居住在加拿大。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3项途径可以满足这一要求:1。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 2。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注意,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 3。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如果以上这三种办法都无法采用,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请移民官以人道和同情的理由来原谅你。
移民监在加拿大投资移民政策中属于“重头戏”,不少人因为忽视移民监问题而导致自己投资移民的梦破碎。因此,加拿大投资移民必须重视移民监,以便将来成功解除绿卡,成功移民加拿大。
加拿大要求永久居民(枫叶卡持有人,相当于美国的绿卡)必须在获得移民签证后5年中住满2年才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一个人申请永久居民成功,但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加拿大,加政府就会觉得这个人不是真要移民,所以取消其永久居民身份,这是很合理的。是从在中国获得签证的那一刻开始,但不是一般非移民签证,比如学生签证,是移民签证。而且不是在加拿大呆着不能回来,而是不能大部分时间不在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