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胀时代到来!2017年怎样保卫我们的财富?
陈品中
对中国经济来说,2016年是违背经济规律,疯狂蛮干的一年。政府想救经济,但用的全是饮鸩止渴的方法:
1、上半年,在房价出现颓势的时候,政府围绕“去库存”的主旋律,降首付、降契税、公积金新政……各种大招齐出,助推已经危险的房地产泡沫继续恶性膨胀。眼看泡沫要破了,又于国庆期间全面调控,紧急刹车。
2、实体经济在房地产的抽血效应下持续萎缩,大量工厂倒闭,工人失业。上市公司传出卖房扭亏的喜剧故事。
3、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涉及总投资约4.7万亿元。此文印发后,发改委对各项基建的审批力度明显加大。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银行贷款”,其中银行贷款可占到80%,低效低产出的投资必然增加财政赤字,产生天量债务,养肥更多的腐败分子。
4、10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在国家打压粮价的背景下,此举可以迫使农民放弃土地经营权,领取少量补偿,成为城市贫民,成为城市房地产泡沫的勇敢接盘侠。
5、2016中央财政预算公布地方债限额超17万亿,加上国债,政府债务规模将达到30万亿!
6、11月11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六年来首次跌破6.8关口,在12月美元加息落地后还将继续下跌。
大通胀时代的到来已经无可避免!原因如下:
1、输入性通胀:人民币贬值,导致进口商品,尤其是进口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上涨。
2、内生性通胀:根本原因是没有法理依据的疯狂印钞。保GDP刺激经济,印钞解决;政府债务危机,印钞解决;银行金融危机,印钞解决;加工资平息民怨,印钞解决……
3、炒作性通胀:房地产调控,让热钱无处可去。实体经济不赚钱,股市因为2015年的股灾让投资者丧失信心,所以只有进入消费领域进行炒作。于是我们看到铁焦煤、葱姜蒜等狂涨,涨价潮此起彼伏,国家越调控越涨。
4、掠夺性通胀:当农村圈地运动完成后,土地经营权集中到权贵手中,新兴地主和农村干部们暴富。国家已经明确农业补贴不发给承包者,只发给经营者。而且有经营权的地主们不需要考虑利用技术进步增加粮食质量、产量,只需要联合起来“涨价”。从此中国首富将不再是地产商,不再是互联网精英,而是地主!
通货膨胀表现为物价持续上涨,意味着以纸币计价的财富持续缩水。权贵们不怕通货膨胀,因为城市大基建加农村圈地运动能够获得的暴利远远超过损失。但通货膨胀和我们每个平民息息相关!想要避免委内瑞拉的厄运,想要保卫我们的财富该怎么做?
苦苦哀求没有用。权贵们只在作秀时才关注民生,根本不会为“民富”做长远考虑。
大声疾呼没有用。近20年来多少民间有识之士贡献自己的智慧为国家出谋划策,然而当权者听进去了吗?他们只是一笑置之。
参与通货膨胀炒作也没有用。那是在帮助权贵们洗劫财富。激起民愤的后果可以想象。这样的财富也保不住。
工人失业、农民失地、居民失财,难道又要来一次无产阶级革命?
不!那样做代价惨重,要流血,要经济衰退,非到万不得已不要选择这条道路。
所以,现阶段,我们要尝试议会斗争的道路!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代表401名,而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42名。党的十八大代表中一线党员代表692名,而领导干部代表1578名。所以那些对权贵不利,对百姓有益的议案根本通不过审议!这就是百姓利益得不到保障的重要原因!
在民主制度中,既当官员又当议员是不可思议的。因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必然产生腐败!
《宪法》和《党章》规定:工农是国家领导阶级,人民当家作主。
作为国家的主人,我们要依法行使我们的权力,我们要自己决定国家政策和党的政策,我们要用行动遏制通货膨胀,拯救中国经济!
2017年是人大换届之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将召开;2017年下半年,党的十九大也将召开。请不要再对民主淡漠,请积极进行选民登记,把能够代表百姓利益的人选入人大,选入党代会。坚决曝光那些贿选、内定候选人、栽赃陷害、威逼利诱等违反选举法的黑幕。
我们只需要在人大提三个提案,并进入表决程序,就能确定有多少人大代表是反人民的:
1、公开官员财产。
理由:在资本主义国家早就实行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却在有制度优越性的社会主义国家寸步难行,从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
2、取消领导干部车补。
理由:人民(主人)上班都没有车补,凭什么公仆(佣人)上班有车补?公务用车自然有报销制度配套,所谓公车改革难道是领导干部加工资改革?
3、对富人征税。
理由:中国贫富悬殊越来越大的原因是只对穷人征税,不对富人征税。开征西方国家早就开征的遗产税、赠与税、资本利得税、房产空置税、移民税等,可以缓解财政压力,缓和社会矛盾。不要让人民怀疑西方国家才是社会主义。
我们只需要在党代会上提三个提案,并进入表决程序,就能确定有多少党代表是反党的:
1、党纪不能高于国法。不允许以保护干部的名义对违法党员先进行党纪处分而免于刑事审判。应先进行刑事审判,根据审判结果进行党纪处分。
2、根据《党章》第三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审查在任干部,不合格者立即免职。
3、规范党费审查和公示制度。党费应大部分用于基层党员,而不是用于干部开会。
2017年即将到来,如果你想保卫你的财富,如果你想在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获得保障,如果你对社会公平正义还有希望,请将本文转发朋友圈,让更多的人积极参与选举,监督选举。为防止本文被恶意删除,请复制后转发,不要转发链接。
人心齐,泰山移!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201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