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能让人毛骨悚然、浑身哆嗦的除了冬日的寒潮,还有一样隐秘的东西——人性!
华盛顿、林肯、罗斯福,他们都是英雄,但“英雄”除了头顶的光芒,还有不为人知的阴冷、孤傲、嗜血成性。他们奉行白人至上主义,在希特勒之前便在北美大陆推行种族灭绝。他们甚至比希特勒做得更彻底、更残暴、更泯灭人性,也更隐蔽。
今天,就让我们去开启一段奇幻又充满血腥的北美历史之旅。
从地球蒸发的数千万人类之谜
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时,印第安人土著占据着这片土地,所有部落人口大概5千万。然而,到1970年,美国全境的印第安人数已不足80万,且全部被赶到穷乡僻壤的保留地。
那么问题来了:4920万人去哪儿了?难道全拍拍屁股像鸟一样展开翅膀飞走了?
可悲的是,他们其实是全部都被杀死了!
OK,先把你合不拢的嘴巴闭上,再把摔落地板的眼球重拾回来,让我们进入那一段暗无天日的美洲历史。
首先,知道什么样的黑暗才是真的黑暗?不是没有星光、没有烛光、没有灯光的黑暗,也不是子夜12点的黑暗,而是——黎明前的黑暗。
是的,现在的美国政府讲人权,讲团结友爱,讲小伙伴们我们一起愉快地玩耍吧。好像在那片土地上,每天都是阳光普照的。但往前再推几百年,你会发现,它们的历史不但黑暗,而且血腥。
让我们来做个类比,朝鲜总人口2400万,先前说被美国屠杀的印第安人总数4920万,是朝鲜国总人口两倍。
假设杀戮发生在朝鲜,这就意味着,一夜之间,朝鲜将从地图抹去。若朝鲜人民有七龙珠召唤神龙又活了过来,抱歉,还会再被干死一次!
若此事成真思密达,那还真是很可怕滴思密达!
中国有句俏皮话“我是流氓我怕谁”,将祈使句改成问句:怕谁?OK,现在有了答案:流氓怕比它更流氓的,即流氓2.0版本——“流氓头子”。
这段历史无疑是美国历史上最可耻的污点。当时,美国许多杰出的民主领袖也积极参加这种行动,而领导这帮2.0版流氓群体的流氓头子,正是美国总统。再具体说,其实就是这四位:华盛顿、林肯、杰弗逊、麦迪逊。
这可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啊!喊一喊地球都抖三抖的人物啊!那接下来,让我们共同欣赏一下他们超凡脱俗的“风采”:
乔治?华盛顿:用印第安人的人皮可以制作出优质的长筒靴
华盛顿是一个光环如影随形的伟人。作为美国首任总统,他被历史学家赞誉有加——是全人类的精神领袖,开创诸多伟大先例和精神路标的人,他的光芒照耀世界每一处,如群星璀璨闪耀银河…….他开创了政教分离,引领军政独立、联邦共和、普选代议和三权制衡的宪政,他思想开明,开创现代大学教育之先河,其才智、胆魄、美德,远远超过历史所赋予那个时代的平均值!
然而,往往鲜花围绕下的东西最容易腐朽,例如花圈……
除却光环,华盛顿还是一个伪善的杀手。他把印第安人同狼进行比较,说两者都是掠食的野兽,仅仅形状不同而已。他实施种族灭绝政策,教导军士们从印第安人死尸上剥皮。他甚至放话,“先从臀部往下剥皮,这样可以制作出高的或可以并腿长的长筒靴来。”
在印第安土著眼里,这简直就是一个 “小城摧毁者”。而华盛顿也用行动印证了印第安土著送他的称谓——只用5年时间,他便将总共30个印第安城镇中的28个摧毁。这种摧毁,更确切的说,是“屠城”。
因为在华盛顿眼里,所有印第安人都是““垃圾”。他认为,如果将“垃圾”放到所有定居点附近,整个国家将不仅仅是泛滥成灾,而是被摧毁了。
所以,他选择先摧毁对方,用一种“永绝后患”的方式。
亚伯拉罕?林肯:每十分钟杀掉一个土著
林肯是个名副其实的高人。他不但理论水平高,身材也高,1米93,他是自学成才的律师和演说家。
但即使这样的青年才俊,在成为高人之前,却也是个挫人,用当下的流行语来说就是屌丝。
早年,林肯曾11次被雇主炒鱿鱼,还经历过两次生意上的一败涂地,最后患上抑郁症。也就是说,林肯先生当过盲流,做过摊贩,跟美国城管打过仗,干过投机倒把的生意,还曾寄人篱下,经常被老板骂是蠢货…..
但人生的转折却是出人意料的。林肯之后的人生很精彩,被赞叹为废除奴隶制度的先驱,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美国总统之一。哪怕最后遇袭身亡,也如同绚烂的烟花般璀璨了夜空。
然而,我们要说的却正好相反!烟花的瞬间精彩之后,也可能是被彻底融化的黑暗。
翻开历史课本,对林肯赞誉的文字都快从书里直接溢到教室的地板上了。他的爱好、他的精神、他执著的信仰,每一个都跟铜塑雕像一样永垂不朽,他简直不是人!是神!
但是,今天凯风君要颠覆这个概念,历史书中的记载一定真实客观的吗?当然未必!事实上,林肯是每十分钟屠杀一名印第安人的刽子手。
效率高是一个社会成熟的标志,林肯的工作效率也很高——在杀人灭口上。
他曾经铸造了美国历史上最庞大规模的一次死刑,至今过去200多年了,也没人能超越。只要美国政府敢拉下老脸来公布实情,这数字,恐怕进吉尼斯也不是没可能。
1862年,林肯下令一次性绞死达科塔地区的印第安部落的39个囚犯,这些人大多是印第安部落的首领、祭司。判决时,每十分钟判一个,效率极高,林肯甚至不允许法庭进入辩论程序,这个“壮举”,甚至比希特勒更干净利索。而他们被绞死的罪名,跟当年的岳飞也有的一拼,莫须有。
随后,这个部落的其他人也都被判了死刑。只不过在林肯的怜悯下,他们比第一批赴死者多活了几天。也有了具体罪名:反对政府。
可实际上,当时,全美国代表政府的只有一个人——林肯。反对政府也就是反对林肯,后者说:逆我者亡!顺我着昌不昌,容我考虑。
上帝说有光,于是便有了光,上帝说要黑暗,命令“拉灯”,于是“拉登”便被干掉了。
那个年代,美国国土上,全是拉登,因为整个国家就是一恐怖组织。
托马斯?杰弗逊:在这些部落灭绝前我们将不会安静躺下
1807年执政的托马斯?杰弗逊是美国第三任总统,他倡导所有人都是生而平等的,是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历史学家称他为美国杰出的民主领袖,永远无人替代他的功勋,光芒照耀万代。
但事实胜于雄辩吗?换句话问:脑袋决定屁股吗?答案是不一定,因为屁股决定脑袋的事儿看得多了!
杰弗逊是个雄才,他善辨,口才好。当然,这在现代中国,还有个特别的荣誉——擅长忽悠。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把活的说成死的,不死不活的被他搞得生不如死、死而又死…..
不过,在说杰弗逊之前,我们先介绍另外一个历史人物——拿破仑。这位大神的名字甚至可以被这样解释:拿:“拿”你没商量,破:“破”东西他不要,仑:拿完还“抡”你一巴掌!因为,他可是战无不胜的将军中的将军。
要知道,面对这样一位大帝,他没抢你美国人的土地,杀光你美国人就算不错了。
可大忽悠杰弗逊先生领导美国,硬是从拿破仑手中得到了美洲大片疆土!
敢去虎口里夺食,还只花了象征性的一点钱就占了拿破仑的土地。看来,杰弗逊还真有两把刷子。
当然,光凭忽悠,杰弗逊做不成总统,他还有其他手段。随着疆土大步向西推进,杰弗逊继而策划了大规模屠杀印第安人的一系列事件。他指示士兵:在战争中,他们会杀死我们中的某些人,但我们会杀死他们全部!”
没别的,凯风君只想替冤死的印第安人问候早已躺进坟墓的杰弗逊同志一句,@#¥%&*#¥@,印第安人不是人啊!(咱是文明人,咱不骂脏字)
詹姆斯?麦迪逊:上缴一个印第安人头盖皮,美国政府奖励50-100美元
麦迪逊于1814年执政,是美国第四任总统。他从法律上保障了美国公民的自由权利,使美国进入繁荣的新纪元,是美国宪法的奠基者。
如果说华盛顿领导美国人民赢得了独立,麦迪逊就是为美国这辆小车校准了方向——“美国有此两人,是美国老百姓的幸运。”
然而,事实再一次扇了历史一个响亮的巴掌。臭名昭著的全面狩猎政策就是他制订的,他把死人明码标价,鼓动美国全体白人去猎取印第安人。
麦迪逊是个创意无极限的总统。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参考1703年北美各殖民地议会关于屠杀印第安人的奖励规定,他在全国公布了屠杀的奖励标准: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头盖皮,美国政府奖励50—100美元,杀死12岁以下婴幼儿和女人奖50美元,杀死12岁以上青壮年男子奖100美元。
这让凯风君想到了“灭四害”。
30年前,中国曾兴起灭四害的浪潮,四害是老鼠、麻雀、蟑螂和苍蝇。那时,地方政府还会奖励一块肥皂、一袋洗衣粉啥的,于是,全民运动掀起高潮,差点灭绝了四害的种。
我们可以大胆设想,如果当时这运动再坚持两三年,四害搞不好都会被联合国划定为濒危物种!
但是,当四害换成一颗颗血淋淋的印第安人头领,我们还能那么轻松地笑出来吗?
魔鬼和上帝之间,其实没有天壤之别,上帝蒙上了眼睛,便成为魔鬼。
因为,他眼前只看见黑暗。
西奥多?罗斯福:只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
他被称作是美国最勇敢的战士,是历任美国总统中最会打仗、最有军事才能的(区别于二战时期的罗斯福总统,不是同一个人)。这样的历史评价,凯风君认为是公允的,但也是抱有遗憾的。
为啥遗憾?打个比方,梅西是世界足球先生,不让梅西踢球,让梅西去做阿根廷探戈舞协会会长,你说行吗?再比如,周立波开创海派清口,跟郭德纲一南一北,一个是咖啡,一个是豆汁儿,你让周立波不表演脱口秀,去新东方学校当烹调系主任,或者去山东蓝翔开挖土机,你说成吗?这明显是才能用错了地方!回归主题,请问罗斯福的军事才能用对地方了吗?答案是,没有!
在罗斯福眼里,印第安人成了他练习移动靶和打地鼠游戏的道具。他对印第安人采取种族灭绝政策,而且偷走了大量印第安人的土地。他还说:这是不可避免而且最终有利的,只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
而这个游戏的时间,尽然持续了一整个漫长的世纪。
人说,杀戮的一瞬间,犹如一整个世纪那么漫长。但凯风君要告诉你,美国人对土著的杀戮,真的持续了100年,整整一个世纪…….那噩梦该有多长啊?
事实上,美国政府从开始正式建军那天起,就命令军队立即向西开进。美国陆军第一团从成立之日起,征剿印第安人就成为它的基本任务。暴行从1803年一直持续到1892年,正好差不多整整一个世纪。
1864年后(美国内战结束后),根据林肯颁布的《宅地法》,持续近100年的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活动达到高潮,诸多印第安村镇一夜间成为鬼城。美国正规军联合地方民兵集中发动1000余次大规模军事行动,1890年基本完成作战任务。
完成任务的含义就是,没有任务可做了。为啥?因为印第安人死绝了。
是的,凯风君用的是这个词语:死绝。准确说是几乎死绝。
忽然想起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参观万人坑的感受,那是一场同样血腥的灭绝,南京几乎没有活口。看见万人骷髅坑时,凯风君差点没控制住,一天三顿连前一天的晚餐都吐了出来。
是的,美国人,你让人想吐。
我们认知的真理:保护公民是国家责任
当一个国家宣布成立时,在它领土内的所有居民,特别是原住民,就天然自动地成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政府必须保护他们。
然而,在前面这4位伟人眼里,这句话,都瞎扯的!
大家可能看过电影《辛德勒的名单》,奥斯维辛集中营被希特勒屠杀的犹太人有100万。而被美国干掉的土著是近5000万,这罪行是希特勒的50倍!
换个角度:华盛顿+林肯+罗斯福+杰弗逊的破坏当量,是希特勒的50倍!
如果说希特勒是畜生,是人类公敌,那美国总统是……?
然而画风再一次反转,华盛顿、林肯、罗斯福、杰弗逊,他们都被描述为大名鼎鼎的美国总统,为美利坚合众国创立了不朽功勋,他们被称作英雄。
凯风君想问:英雄和魔鬼?到底谁定的标准?!上帝吗?那他一定老年痴呆了。
好吧,这就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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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最后,再说点……
探究屠杀的根源:为何美国白人要杀掉土著?
首先,地主家也没有存粮!美国独立之初,百废待兴,内忧外患,必须加快经济发展,而白人认为印第安土著是美国发展的包袱和累赘。愚昧、野蛮、无法教化,白人没有耐心也没有必要耗费精力去拯救他们。
也就是说,无法拯救他们,那就毁灭他们。
饭不够,种粮的人都吃不饱,所以就灭掉吃干饭、软饭和闲饭的。
其次,杀鸡儆猴,不但抢光所有鸡蛋,还霸占了鸡窝!美国政府对本国贫困落后的弱势族群进行种族灭绝,使美国不负有责任,又无偿征用了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和数亿吨计的自然矿产,从而让美国毫无负担地发展经济,短短百年,美国成为超级大国,世界老大。
该怎么说呢?凯风君真佩服马克思先生,他的经典名言说:资本的积累是赤裸裸、血淋淋的。
是的,这才是真相!
来源:“凯风清韵”(ID:kaiwind-qing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