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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论战后琉球独立运动及琉球归属问题
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石源华
一 琉球群岛位于太平洋上、东海之中,面积约有1291平方公里,包括470多个岛屿,散布在北纬24度至31度、东经124度至131度之间,自东北向西南蜿蜒横列在日本九州鹿儿岛与台湾之间。按其位置的不同,琉球可分为北部群岛、中部群岛、南部群岛。其最南端为与那国岛,与中国台湾省仅一水之隔,与中国福建省也是遥相呼应。远在冰河时代,琉球和台湾与中国大陆接壤,是亚洲大陆的边沿,后因地壳变迁,陆地沉降,形成今日之东海,琉球遂成为孤悬太平洋的群岛。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琉球群岛虽然只有70万人口,弹丸岛屿,星罗棋布,但战略地位却十分重要。对于中国而言,它是一道保卫中国大陆的天然堤防。对于日本而言,它是保障日本安全的屏障,更是近代日本对外扩张的重要通道。如果说朝鲜是日本北进亚洲大陆的跳板,那么,琉球和台湾就是日本南侵东南亚的桥梁。琉球战略位置的重要,可从战争后期美日争夺琉球之激战中得到验证。日美琉球之战,双方出动兵力20万,激战83天,日军以仅存的大和主力舰领导,编成特种混和舰队,配以“神风特攻队”,以自杀战术对付占绝对优势的美国舰队,战斗异常激烈,日军损失11万5千人,美军亦阵亡3万5千多人。 当时,美国《纽约时报》指出:“琉球被美军占领之后,即可以获得下述战略价值:
1、成为空袭日本之一艘不动航空母舰,盖大琉球岛可以容纳数以百计之轰炸机,且距离九州极近,又可运用中级轰炸机及战斗机袭击日本工业区及军事要地;
2、作为美国海军基地,舰队可以直达日本、中国黄海及朝鲜;3、成为两栖部队进抵日本作战之补给站,不论这些部队是来自西太平洋或假道中国海岸。” 日本《读卖新闻》也论称:“大琉球岛一失守,则日本将无扭转战局之希望。” 事实上,琉球被美军攻占后,就成为一支直指日本心脏的匕首。琉球之战结束后,日本未及进行所谓的“本土决战”,就被迫投降了。琉球重要的战略地位使其成为近代中日交涉的重要地区之一。
二 自古以来,琉球与中国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不但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宗教、风俗习惯等均源于中国,而且在血统上也与中国血肉相连。琉球人的祖先大部分来自中国福建,只有一部分来自朝鲜或南洋。琉球有中国血统36姓,绵延千年,实占其人口之大半。 自琉球与明朝结成朝贡关系至1580年(明朝万历三十七年)日本进攻琉球期间,琉球与中国关系最为密切。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对琉球产生了全面的影响。琉球察度王以来,政治上一切制度都仿照中国,包括阶级官制、刑法、葬制、祭祀制度等;中国的孔孟之道深入琉球人心;中国佛教传入琉球,与当地宗教交相融合;琉球的音乐、文艺、舞踊、拳术等也深受中国影响。琉球的对外联系与贸易在此时也盛极一时。
自1432年(明宣德七年)至1570年(明隆庆四年)的138年间,琉球先后派遣使者至安南、暹罗、太泥、苏门答腊、巡达、爪哇等地达60次以上。德人李斯博士指出:“葡萄牙人未达马六甲海峡以前,琉球人独占中国、日本、南洋间之贸易,那霸即为东亚贸易之一大市场。” 1580年,日本丰臣秀吉为了准备侵略中国,遣使前往琉球,向琉球国强逼借兵7千及10个月的军粮,并强逼琉球迅速朝拜日本。琉球王以琉球地小人稀,民生弊疲,难以供给兵粮为由,拒绝借日兵粮,也不愿朝拜日本德川将军。日本德川幕府遂命令日酋岛津率兵3千,战船百艘,直攻琉球诸岛。琉球并无守备,日军轻易登陆,直逼王城首里,琉球人奋起抵抗。日军围城1月有余,终于破城而入,掳琉球王而去,幽禁在日本江户3年,逼迫立誓臣服,并岁输8千石粮食以当纳款。 在琉球人抗击日本侵略的过程中,华裔琉球人起了重要的作用。最为著名的是闽人36姓子孙郑氏,率先举旗进行反抗,终因力不敌众而被捕。日军对他施以残酷的油釜极刑。英勇不屈的郑氏奋力将两个日本监刑吏一并拖入油釜,同归于尽。
此事在琉球广为流传,琉球的国微是一个红圆圈,内有3个黑色的C,表示3人煎死后的情形,记录的就是这极其凄惨的故事和可歌可泣的史实。 自此日本政治势力侵入琉球,但中国与琉球的朝贡关系依然存在。同年,琉球尚宁王向明朝皇帝送呈“为急报倭乱敌缓贡情事”,说明琉球遭遇日本侵略及与日本交涉经过,请求“缓贡”。其后,琉球与中国仍然保持传统朝贡关系,并称“即以所逼誓文法章而言,亦无不准立国阻贡天朝之事。”1644年,北京为农民起义军李自成攻破,明清改朝换代。琉球王一度视南明政权为明朝正统使臣。1653年(顺治十年),琉球正式朝贡清朝,“顺治十一年,册封尚质为中山王。康熙二十一年,世子尚贞,请袭,遣官册封,并御书中山世土四字赐之。雍正二年,赐以辑珊球阳额,屡遣陪臣子弟官生入监读书,今贡道田福建”,直至清中期,琉球虽然处在日本的压迫之下,但始终承认中国为其宗主国。
进入近代,琉球又面临欧美列强入侵的危机。据日本学者西里喜行统计,自1843年至1859年,共有英、美、法、俄等国的舰船73艘驶入琉球港口,不断要求琉球无偿提供粮食等必需品补给,并提出“和好、贸易、布教”等要求,显现欧美列强欲将琉球作为其殖民地或“保护国”的野心。琉球当局开始曾将列强船只航海而来看作一次性的寄港靠岸而加以接待,后发现他们“无故入境,初欲结好、贸易,次求格外保护,后要传天主教。所称言词,反复无常,不可测度。不知至日后,若大总兵到国,将如何骚搅?”琉球国王反复密奏清朝,提出求援要求。然而,清政府在琉球问题上对列强交涉软弱无力,欧美列强转而直接与琉球交涉。
1854年7月11日,美国与琉球签署《修好条约》。1855年10月15日,法国以武力强迫琉球签署《法琉修好条约》。琉球的归属问题除中日之争外,又增添了新的因素。 1868年日本明治维新以后,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并向周边拓展领土,琉球成为其实行扩张政策的首选之地。日本对于琉球的吞并,采取了蚕食的政策。1872年,日本改琉球国为“琉球藩”,其统辖权由萨摩藩转归日本政府,为了稳定琉球人心,曾允诺“国体政体永不改变”。
1874年,日本借口琉球漂流民事件侵犯台湾,逼迫清政府签订《北京专条》,由于该条约载有将日军侵台称为“保民义举”的字样,日本据此认为清政府已承认琉球是日本的属国。1875年7月,日本颁布“达书令”,禁止琉球向清朝朝贡和在皇帝即位时派遣庆贺使,禁止琉球接受中国的册封,废除作为朝贡贸易据点的福州琉球馆,对琉球的统辖权也进而由外务省交给内务省。日本之举使琉球君臣大为震惊。
1876年,琉球国王秘密派遣幸地亲方(尚德宏)、蔡大鼎、林世功等渡海至中国,到福州后会同琉球进贡使节毛精长,向清朝总理衙门提出请愿书,抗议日本对琉球的吞并,要求清朝采取有效措施,保存琉球国体,恢复旧制。1877年冬,清政府驻日公使何如璋抵达日本神户,琉球国大臣马兼半夜来到使臣船上,伏地痛哭,拿出琉球国王密函,内称: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国朝贡,且要废藩,终必亡国,向中国使臣求救。琉球问题遂成为中日两国的重大交涉事件。面对危局,清政府驻日公使署力主对日采取强硬政策。
公使署黄遵宪撰写《论琉事书》指出: 今日本国势未定,兵力未强,与日争衡,犹太人可克也,隐忍容之,养虎坐大,势将不可复制。况琉球迫近台湾,若专为日本属,改郡县,练民兵,资以船炮,扰我边陲,台澎之间,将求一夕之安而不可得。即为台湾计,今日争之,其患犹纡;今日弃之,其患更亟也。驻日公使署提出处理琉球问题的上中下三策:上策,一面与日本交涉,一面派兵船到琉球压其朝贡,向日本暗示中国不会退让;中策,如果对日交涉无效,即与琉球约定,以琉球向中国求援之势相抗,日本如果进攻琉球,中国即出偏师与琉球内外夹攻,逼日议和;下策,邀请各国使臣进行批评和斡旋,使日理屈后退,琉球幸存。并建议政府采用上、中策。然而,当时清政府正陷于中俄伊犁交涉,并企图实施“联日制俄”的外交策略,没有采纳驻日公使署的主张,决定“不宜遽思动武”,“以据理诘问为正办”,坐失遏制日本扩展势力的有利时机。
1879年3月,日本出动军队强制推行“藩王上京”。4月,更是断然实施“废藩置县”,废除琉球藩,设置冲绳县,将其纳入日本政府中央集权体制之中。中日间为此展开一系列交涉。5月10日,清政府总理事务衙门向日本驻华公使递交抗议书,内称: 琉球一国,世受中国册封,奉中国正朔,朝贡中国于今已数百年,天下之国所共知也。中国除受其职贡外,其国之政教禁令,悉听自为,中国盖认其自为一国也。即与中国并贵国换约之各国,亦有与琉球换约者,各国亦认其自为一国也。琉球既服中国,而又服于贵国,中国知之而未尝罪之,此其中国认其自为一国之明证也。琉球既为中国并各国认其自为一国,其入贡中国一层,于中国无足轻重也。今琉球有何得罪于贵国,而一旦废为郡县,固与修好条规第一款所云:两国所属邦土,以礼相待语不符,且琉球既为中国并各国认其自为一国,乃贵国无端灭人之国,绝人之祀,是贵国蔑视中国并各国也。
日本政府的答复是:琉球废潘置县,是日本国内政问题,与中国无关。 对于日本的“内政说”,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提出强烈批评并驳斥说:“贵国之列在版图者,自称内政可也。琉球孤悬海中,从古至今自为一国,即封贡于我,为我藩属,其国中之政教禁令,亦听其自治。论其名义,则于我为服属之国,论其政事,则琉球实自为一国。” 中日双方各执其辞,争执不已。 其时,恰逢美国前总统格兰特访问中国、日本。主持清政府外交的李鸿章邀请格兰特出面调解琉球问题。他对格兰特说:“琉球向来受封中国,今日本无故废灭,违背公法,实为各国所无之事。” 格兰特表示愿意在中日间“秉公持议”。 格兰特提出了“琉球三分说”,即琉球本分三部,“将中部归琉球,立君复国,中日两国各设领事保护之;其南部近台湾,为中国要地,割隶中国;北部近萨摩,为日本要地,割隶日本。” 日本政府并不赞成格兰特的“琉球三分说”,复利用这一对其有利的方案,将其改编为“二分论”,即日本愿意把琉球群岛最南端的宫古列岛及八重山划归中国,中国应承认琉球其余领土归属日本;清政府应同意修改1871年《中日条约和通商章程》,取消禁止日商深入中国内地的限制,给予日本“利益均沾”特权等。日本利用中国深陷中俄新疆伊犁争执、无暇东顾的有利时机和在事实上占领琉球群岛的有利态势,实行强硬外交,逼迫中国让步。
1880年8月和10月,清政府总理衙门与日本驻华公使进行了8次谈判,历时3个月,基本采用日本的“琉球二分论”,草签了《琉球专条》,约定条约签订3个月内由双方政府批准生效。 清政府总理衙门的妥协外交,引起朝廷内部的反对声浪。对清政府外交决策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南、北洋大臣对此结果均持反对态度。此时,中俄伊犁交涉初步达成协议,日俄联合对华局面一时难以形成。北洋大臣李鸿章突然提出“联俄制日”的外交主张,改而反对在琉球问题上妥协。李鸿章奏称:“与其多让与日,而日不能助我以拒俄,则我既失之于日,又将失之于俄,何如稍让于俄,而我因得以慑日。” 李鸿章认为:“中国以存琉球宗社为重,本非利其土地,今得南岛以封琉,而琉人不愿,势在必行不能不派员管理”,如此中国必须派兵守宫古、八重山两南岛,将加重中国兵饷负担,而且难以应付太平洋国际形势,如果日本“倘能竟释琉球国王,畀以中南两岛,复为一国,其利害尚足相抵,或可勉强允许。不然,彼享其利,我受其害,且并失我内地之利,窃所不取也。”主张“日本议结琉球之案,暂宜缓允。” 此议使清政府对琉球案的决定发生动摇,最后决定拒绝批准总理衙门与日本方面议定的《琉球专条》。
1881年1月20日,日本公使愤然归国,并威胁说:“中国自弃前议,今后琉球一案,理当永远无复异议。”中日交涉破裂。 1881年12月和1883年1月,日本外务省又两次命令日本驻天津领事与李鸿章进行非正式会谈,探听中方虚实。1882年3月,继任中国驻日公使黎庶昌继续就琉球问题与日本进行外交周旋。
他设计的解决方案有二:其一,以中、南两岛归琉球王所有,中日两国立约保护其国,这实际上与“琉球三分论”相似;其二,如此案不可行,以中岛归琉,南岛归日本。黎氏的意图在于尽量保护琉球王国的续存,维护清政府与琉球之间的册封与朝贡关系。1883年2月,他向李鸿章报告了他与日本大藏相松方正义议定的方案:“日允中仍认琉球为国,听凭尚氏朝贡、中国册封”;“日将琉球设县,理其内治,但释回尚氏,任为县令,子孙世袭”。黎氏认为:只要琉球仍对清朝继续朝贡,接受册封即可,至于归属问题则无关紧要。李鸿章接电后,向总理衙门报告,并评论此方案说:“琉球能复,尚氏照常封贡于中国,面似过得去。惟向称球王,今改县令,名实稍有不符,此尚无关紧要。彼意声明专属,似系专属日本,目前封贡虽复,异日或藉端要挟,停止封贡,又将若何?兹案日久未结,而日经营球土为已有数年为兹,一旦令其全行退出,事势亦做不到。”态度模糊,既似赞成黎氏意见,又不满琉球专属日本,但又拿不出更好的办法,遂报请总理衙门定夺。结果,总理衙门没有批准此案,李鸿章立即指示对琉球案的交涉暂行“缓议”。中日琉球交涉再次搁置,琉球归属成为中日间悬而未决的问题。 三 日本吞并琉球的举措遭到了琉球朝野的强烈抗议。琉球国王派遣的秘密使臣加紧了在中国的请愿活动。
据日本学者赤岭守教授统计,自1879年至1885年,琉球使臣分别向清朝总理衙门、礼部以及李鸿章、左宗棠、许景澄、锡珍等清朝高官递呈请愿书28份, 这些请愿书均以琉球国王名义,阐述“复国”、“复君”之大义,强调除宗主国直接介入外,别无救国良策。1880年11月20日,琉球使臣林世功决意以死请求清朝挽救琉球,其请愿文如下:禀为以一死,泣请天恩,迅赐救主存国,以全臣节事。窃功因主辱国亡,已于客九月,随同前进贡正使耳目官毛精长等,改装入都,迭次葡叩宪辕,号乞赐救,各在案。惟是作何办法,尚未蒙谕示。昕夕焦灼,寝馈俱废,泣念功奉主命,抵闽告急(已历)三年,不图敝国惨遭难,日人益鸱张。一则宗社成墟;二则国主世子见执东行;继则百姓受其毒虐,皆由功不能痛哭救所,已属死有余罪,顾国主未返,世子拘留,犹期雪耻以图存,未敢捐躯以塞责。今晋京守候,又逾一载,仍复未克济事,何以为臣计?惟有以死泣请王爷暨大人俯准,据情具题,传召驻京倭使,论之以大义,威之以声灵,妥为筹办,还我君主,复我国都,人全臣节,则功虽死无憾矣。但因清政府在琉球问题上举棋不定,这些请愿活动均无效果。日本为稳固对琉球的控制,残酷镇压反日斗争,禁止琉球人集会结社,迫使琉球的民族独立运动渐次转为地下。琉球民族志士毛允良等组织“结盟党”,以非常手段袭击杀伤侵占琉球的日本人。
八百多不甘屈服的琉球志士复秘密渡海至中国,从事琉球独立复国运动。中国福州琉球馆的崇报祠内设立有不少此等志士的牌位。日本并占琉球之后,琉球人民争取独立复国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止。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随着战争局势的推进,琉球独立运动有所发展。1941年5月,琉球青年同志会先后在琉球和台湾两地成立,初有成员30人,其宗旨是:“鼓吹革命,解放琉球,归属中国,并启发琉球之民族思想,击破日本之侵略政策”。后该会成员刺探日本军情,事机不密,其领导人赤岭亲助等2人被捕,日寇以“外患预备罪”判徒刑5年,并以武力解散该会。 战争结束前后,美、日军队在琉球进行激战之时,数十年来被日本政府歧视和施以差别待遇的琉球人的愤怒象火山一样爆发出来。三千琉球学生奋起协助美军攻击日本军队。日本投降后,在琉球迅速出现驱逐日寇出境运动。琉球青年同志会领导人赤岭亲助被释放出狱后,与喜友名嗣正等共同领导琉球独立复国运动。琉球青年同志会迅速恢复活动,很快发展壮大为600余人。同时,在琉球还出现了琉球人柴田米三等领导的“琉球民主党”、牧志崇得等组织的“共和会”、大城安养等组织的“成人会”等,其宗旨均在启蒙琉球人的民主自立精神。在这些党派中,最为活跃的是琉球青年同志会。
1947年初,该会更名为“琉球革命同志会”,成员发展至6800余人,在琉球和台湾两地积极开展琉球独立运动。1947年5月,该会呈文国民政府,吁请中央政府在讨论对日和约时将琉球问题列入议题。8月,又吁请美国总统特使魏德迈将军合理解决琉球问题,并由中国外交部转交建议书1份。同月,琉球兴那国岛石原等13人到台湾报告,表示琉球同胞一致要求归属中国,要求迅速将此强烈愿望转报中央政府。在此期间,该会为了帮助国民政府全面了解琉球情况,推动政府迅速制定琉球政策,还拟具了《琉球与中国之关系》的长篇文件。内容分列前言、琉球之历史、琉球之文化、琉球之地志、琉球群岛之战备价值、琉球之产业经济、琉球之民族运动、琉球之现状、结言等部分,内又分列小目,详尽介绍了琉球的概况,并附相关文献。该文在结言中,沉痛指出:“看琉球历史,可知他与中国一千年来息息相关,琉球之地理形势,于中国国防上是一道太平洋上不可或缺的堤防,琉球民族运动之目标,在争取琉球归还祖国。今天琉球虽已挣脱日本之统治,但投入祖国怀抱,建立中琉一体之最终目的尚未达到,诚不吾辈同志最引为憾者。” “际兹国际形势荡动不停,对日和约也未签订,琉球归属问题尚未解决,琉球人民无不坐卧不安,转代表70万同胞谨呈如上,伏望祖国政府怀缅往昔,检讨现在,尽量采摘,从速收复琉球,则祖国幸甚!琉球幸甚!”
1948年7月25日,琉球同胞喜友名嗣正、庆田嵩熏、久贝清德、我那霸生康、岛袋松助等17人以“琉球人民代表”身份联名向新当选的中国“行宪”政府总统蒋介石送交请愿书,呼吁政府收回琉球,全文如下: 窃考琉球原属中国藩篱,从北纬30度以南至兴那国岛,乃琉球之领域,自联合国胜利以后,在美军单独托管之下,虽已逐步走上复兴之道,但并非琉胞永久之愿望。查中国与琉球往来,远在千百年前,不论政治、经济、文化、思想、风俗,无一不来自中国,即以血统而论,大部分系由福建迁入,仅有一部分由朝鲜及南洋迁来者,所谓三十六姓子孙延至今实占人口大半,且琉球曾受中国册封,其关系之密切,犹如父子。明万历三十七年,日寇首图侵略琉球,及至申戊之役,遂被日寇全部侵占,从此父子关系始告断绝,琉球虽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然革命精神,民族正气,无时或忘,无数次之反抗斗争,无数次之志士丧身,于敌寇魔掌之下,杀身成仁,可歌可泣,史迹不胜枚举。鉴于上述,琉球将来应该重入中国怀抱,绝无疑义,况自万历之役以来,琉胞含垢受辱已四百余载,琉胞数度呈奉血书要求收还琉球,迄未能如愿以偿,此实为历史上未决悬案,现在亟宜解决之时。即以中琉地理关系言之,若祖国一旦丢失琉球,沿海省势遭威胁,于东亚和平万难确保。琉胞有鉴于斯,故数度呼请政府坚持正义,收复琉球。我七十万琉胞为发扬民族正气,回归祖国,愿作政府后盾。至于日本妄想再度奴役琉球,则誓死反对。
若于友邦美国利害关系,祈请钧座贤明措置,以外交折冲作合理之解决,则琉球幸甚!祖国幸甚! 该请愿书情真意切,表达了琉球民众回归中国的紧迫心情。当时,由于琉球归属问题未定,中国国民党当局对在台湾的琉球同胞的请愿并无明确政策。1945年11月,台湾省政府一度决定将在台琉球同胞遣送回琉球,使琉球侨民遭受了重大打击。后又对留用琉球同胞的行动、居住及工作机会等施以严格的管理,“因之彼等生活上及精神上均感到无限痛苦,而致常发生被留用琉籍技术人员逃亡及一般琉人走私等弊端。” 1948年7月27日,琉球革命同志会会长喜友名嗣正等拜会中国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就在台湾的琉球同胞待遇问题口头提出5点要求。
8月9日,喜友名嗣正上书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总统府、内政部、外交部,呈请早日收回琉球,使琉人得与内地人民立于同等地位,并正式提出6项要求: 1、请修正台湾省雇用琉籍技术人员规定规则,船只雇用琉籍技术人员最多不超过三分之二,并准雇用人员在被雇用市、镇内居住; 2、请准许被留用之琉籍技术人员携眷在各雇用辖区内居住(但可规定来台后不得任意返琉); 3、请台湾省政府与琉球民政府交涉,准许中国政府留用之琉籍技术人员送回用品交其留居琉球之家中应用; 4、请准许琉人自愿加入中国国籍; 5、请指定机关与琉球回归祖国运动之团体联络,并指导其组训工作; 6、请政府设法便利前项回归祖国运动团体之同志来往于琉球台湾间,以利工作。并指出“倘蒙赐准办理,即足以普遍争取琉人内向情绪,使回归祖国统一国运动顺利扩展,故不仅解除琉人痛苦与消弭弊端而已。” 中国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会同有关机关商议后,对此案拟定办法如下:关于如何运用琉侨革命团体,规定先由台湾省党部拟具草案,然后召集各有关机关商讨决定之;关于琉籍技术留用人员的作用及居住问题,规定琉籍船员不予比例限制,但在20吨以上之船只,华籍船员不得少过5名,20吨以下之船只华籍船员不得少过3名,由各地渔会及雇主商讨指定其居住地区,并应在各当地最高行政机关登记;关于接济在琉眷属日用品问题,规定每月由雇用人员自行设法安排船只,运送接济品一次,但事先应报经本部核准,然后会同海关及宪警查验放行;同时还对选派小学教师赴琉施教、处理不法琉人、优待无职业琉人等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对于稳定在台琉球同胞人心起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中国官方对于如何运用琉球独立运动,收回琉球问题却反应迟缓。
直至1948年6月17日,中国国民党最高领导人蒋介石始致电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吴铁城,内称:“据密报称,琉球原属我国领土,现虽美军管治,人民均甚内向,拟请秘密运用琉球革命同志会人员秘密掌握琉球政权,冀于将来和会时,琉民能以投票方式归我统治,或由琉球地方政府自动内向,以保持我在太平洋之锁钥等语,应如何秘密运用,希即核议为盼。” 蒋介石并没有表示明确的导向性意见。8月5日,吴铁城将此电秘密转送行政院长翁文灏、外交部长王世杰,“希惠示值卓见,以便会商研究为幸” ,也没有提出具体的主导性意见。在相关档案中未能找到此后处理此案的下文,或许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挖掘相关的档案,也或许是由于当时国共内战已入生死决战阶段,国民政府已经无力兼顾琉球问题。以后的历史事实证明,琉球独立运动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中国国民党最高层关于运用琉球革命同志会人员秘密掌握琉球政权的构想没有成为现实。四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美外交,几乎倾以全力,外交部长宋子文常驻美国,集中处理对美事务,这应该有其合理性。但显然,在这重要的历史阶段,国民政府对于中国周边外交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总体的战略考虑、设计和运筹,尤其是对琉球问题缺乏明确而坚定的政策。
1942年1月29日,中国国民政府在《外交部修正拟定解决中日问题之基本原则》的文件中明确表示:琉球划归日本,但须受两项限制:1、不得设防,并由军缩委员会议设置分会加以监督;2、对于琉球人民不得有差别待遇,一切应遵照少数民族问题原则处理。反映了当时政府层面还没有将收复琉球列为中国抗战的战略目标之一。同年6月,美国驻华使馆三等秘书谢伟思在给大使馆所写的备忘录中也提到,中国外交部亚东司司长杨云竹曾在会谈中表示:“琉球居民不是中国人”,琉球“已经同中国完全分开有80多年了,事实上已经是日本的一部分,并在地理上与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这显然也绝非他个人的意见。 但同时中国国内出现了要求收复琉球的强烈呼声。美国驻华大使高斯向国务卿报告,中国《大公报》刊载文章,要求中国在战后和约中将琉球从日本脱离出来,并向外交部亚东司呼吁要求收回琉球群岛。这对政府的外交决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942年11月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从美国回国,在新闻发布会上对中外记者表示:在战争结束后,中国将收回东北和台湾及琉球群岛,朝鲜也将获得独立。 1943年,蒋介石发表《中国之命运》一书,提及琉球问题,称:“以国际之需要而论上述完整山河系统,如有一个区域受异族之占据,则全民族、全国家即失去天然之屏障,河、淮、江、汉之间,无一处可以作巩固之边防,所以琉球、台湾澎湖、东北、内外蒙古、新疆、西藏,无一处不是保卫民族生存之要塞,这些地方之割裂,即为中国国防之撤除。”这是中国国民党最高领导人在战时的公开文件中首次比较明确地提出琉球事关中国国防,表达了中国要求收复琉球的意向。这些动态显然对美国政府和罗斯福总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然而,就现有史料观察,中国官方本身却尚未形成收复琉球的明确的外交对策。
1943年11月23日,蒋介石与罗斯福在开罗会议期间举行秘密会谈,在讨论中国收复失地问题时曾涉及琉球归属问题。关于琉球群岛,罗斯福反复询问:中国是否想得到琉球群岛?蒋介石显然准备不足,没有明确表示主张由中国收回琉球,而是含糊答称:中国愿将琉球先由中美占领,再按国际托管办法,交由中美共同管理。中美双方没有达成具有国际法意义的法律文件,《开罗宣言》没有涉及琉球归属问题。随后的《波茨坦宣言》和《雅尔塔协定》也都没有涉及琉球问题。这意味着中国失去了在战时有利条件下争取收回琉球的最好时机。战后,由于美苏冷战逐步升级,对日和约问题迟迟不能提出讨论,琉球问题也就迟迟不能提上议事日程。
1947年7月16日,美国政府突然致函远东委员会各国:建议8月19日在美国举行对日和会,由远东委员会11国参加。由于美、苏围绕着和约起草程序的争执以及表决制的分歧,该会议未能如期举行。但此事还是推动了中国国民政府关于对日和约的准备工作。其时,面对美国独占琉球和对日和约即将开议的局面,中国国内再次出现要求收回琉球的运动。国民政府监察委员于树德、王宣等提出《对日和约意见》,强调中国政府应该主张“琉球与我国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关系,仍应归属中国。” 9月23日,中国国民参政会通过《对日和约建议案》,也明确建议“开罗会议规定日本领土以外之各岛应适用托管制,琉球应托中国管理。” 在这样的背景下,9月14日、19日、30日,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主持举行了3次对日和约审议委员会谈话会,邀集军政要员、社会名流、学界重镇磋商政府的对日方针,在谈到日本领土问题时,着重讨论了琉球问题。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东北、台湾及澎湖归还中国,朝鲜独立,千岛群岛划归苏联已成定论,有争议者主要是琉球、小笠原群岛、伊豆七岛、济州岛、对马岛以及千岛群岛南部诸小岛的归属问题。关于琉球,外交部提出3个方案以供讨论:1、是否一部或全部要求收回?2、是否共管?3、是否托管?会上出现意见分歧。
一种意见强烈主张收回,认为琉球与中国关系密切,归还中国是上策,由中国托管是中策,由中国托管、以冲绳作美国基地是下策。“中国若不收回琉球,就不能成为太平洋国家。琉球若给日本拿去,台湾就危险了。”主张中国可支持美国对于小笠原群岛、伊豆七岛的要求和苏联对于千岛群岛南部诸小岛的要求,换取他们对于中国收回琉球的要求。另一种意见主张对琉球实行托管,具体办法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应该由中国托管,将来再使她如巴基斯坦一样获得独立,若成为自治领更好”;一种意见则主张“琉球可交联合国托管,但中国要保有一份权利,力争收归我有,则可不必,因为就实力言,我们没有海军,把它拿过来也无大用”。 10月18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张群在国民参政会上报告:“琉球群岛与我国关系最切”,“琉球群岛的前途的解决,不外乎中国收回,或中美共管,或联合国托管三种方式,政府对这个问题政权密切注意,无论如何必反对该群岛归给日本。” 然而,国民政府最终是否形成结论性意见以及是怎样的结论,就目前我们所见的史料看,还不得而知。
1949年底,国民政府退守台湾,更加无力和无意去考虑琉球问题了。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并未参加1951年9月52国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对日和会,而是由当时台湾当局与日本政府单独谈判缔结“和平条约”,由于在对日谈判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台湾当局实际上并没有提出琉球归属问题,同时也没有与美国交涉琉球的归属问题。《旧金山对日和约》的有关规定没有公开提出琉球等托管地的主权问题,只是确保美国在琉球的各项具体权利,达到了美国在琉球行使主权性质管理的战略目标,同时也为日后日本重占琉球奠定了基础。战后,琉球长期在美国占领之下。70年代初,琉球由美国交给日本政府接收,现为日本冲绳县。
综观中国国民政府在战时及战后处理琉球问题的历史过程,可以断论政府高层缺乏海洋意识和海权思想,对于收复琉球的战略意义没有充分认识,在重视对美外交的同时,没有对周边外交给予足够的重视,缺乏周全的战略设计和坚定的外交政策,在外交决策上存在重大失误,失去了中国收回琉球群岛的大好时机。战后,由中国收回琉球群岛,合法、合理、合情,如果当时能够解决该问题,那么,钓鱼岛就成为中国内海之中一小岛,也就没有今天的中日争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