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地方法院承认侵华日军使用生化武器,但拒不赔偿
判决自相矛盾:侵华日军细菌战犯罪事实不可否认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5/9月4日电 (记者 张焕利)当地时间8月27日中午1时30分,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判决已持续了5年之久的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诉讼案。审判长岩田好二在审判中认定日本731部队等在中国发动细菌战并杀害无数中国人民的事实,但驳回了180名中国原告向被告日本政府提出的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这一判决结果使原告方和声援团体及新闻界深感震惊,东京地方法院花费原告5
年的时光编造了一出自相矛盾的滑稽戏。
审判长岩田好二在判决时承认侵华日军发动细菌战是非人道的,中国人民遭受的损害是悲惨而严重的。岩田承认,使用细菌武器是违反国际条约的,而侵华日军“731部队等接受陆军中央的指令,在实战中使用了细菌武器,使许多居民感染鼠疫或霍乱而死亡”。判决认定,从1940年到1942年期间,731部队等侵华日军在中国浙江省和湖南省把感染了鼠疫菌的跳蚤混在粮食中空投到居民中,在食物中混入霍乱菌等,杀害了无数的军民。但是,岩田在判决时驳回了中国原告向被告日本政府提出的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他为此诡辩说,“战争受害者个人不能向加害的国家要求赔偿损失”,“战前国家即使行使了违法的公权,也不负其责任”等等。
对于上述判决,中国原告方通过律师团立刻提出了上诉。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团团长王选和律师团团长土屋公献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东京地方法院认定侵华日军发动细菌战的事实而驳回原告方的要求是自相矛盾的,原告方将继续彻底追究日本政府隐瞒半个多世纪的细菌战犯罪的责任。
正如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律师团团长土屋公献所指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原告方是败诉了,法庭在审判中完全照搬了以往有关战争遗留问题的审判方法和逻辑,非常令人遗憾。但是,法庭对原告提出的细菌战事实全部承认了,判决书中用了十几页的篇幅列举了731部队等侵华日军发动细菌战使中国受害的情况。这说明日军发动细菌战的事实是不可否认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细菌武器已理所当然地为国际法所禁止。可是,日本军部无视国际法,按照日本政府的指令,秘密筹划细菌战,培养鼠疫等病菌,进行人体实验,同时在中国各地的实战中使用细菌武器。战败前不久,日本政府隐蔽了这一战争犯罪。战后,又由于日本政府和美国对这一战争犯罪的隐蔽,在1946年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理应受到审判的细菌战战争犯罪却没有受到审判。由于日本政府至今不承认进行细菌战的历史事实,因而,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原告方一直在进行着艰难的斗争。中国细菌战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的诉讼对于日本反思战争责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细菌战是日本在中国犯下的种种罪行中最为残酷的罪行之一,日本政府应公布细菌战所造成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事实真相,并即刻对受害者予以补偿。
二战已结束57年,然而,日本的一些死抱着“自由主义史观”的人企图继续掩盖日本过去犯下的侵略罪行,这是极其错误的,日本只有承担战争责任,才能恢复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各国的信赖关系,这才是真正有利于日本国家利益的,只有承认历史事实,才能实现真正的日中友好。(完)
本报北京消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为纪念抗战胜利58周年,“侵华日军化学战罪行展”3日起至11月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展出。展览通过150多张图片和十多件实物,让观众了解日本在侵华期间对毫无防护能力和化学武器反击能力的中国军队实施化学战的事实。
展览涉及了日本对化学武器的研制、侵华日军在华实施化学战、战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给中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的巨大危害和威胁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有经过处理的芥子气毒气弹和光子气毒气弹、中国工作人员当年处理化学武器的一套防化服,以及1942年,日军在进攻河北省定县北疃村时,竟然对躲避在地道内的村民施放毒气,造成800余名无辜百姓中毒死亡的惨案等,在展览中都有体现。
据不完全统计,日军对华化学战例达2000多次,造成中国军队伤亡10万多人。新中国成立后,在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的30余处发现了日本遗弃的化学武器。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已发现日本遗弃在华毒气弹约200万枚,遭受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伤害的中国人超过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