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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日本战后对各国的赔款(唯独没有中国的)
国家 /赔偿金额 /备注
印度尼西亚 /8亿美元 /战争赔款
菲律宾 /8亿美元
缅甸 /2亿美元
越南 /3900万美元
老挝 /278万美元
柬埔寨 /417万美元
韩国 /3亿美元 /在法律上不具备资格国家通过“斗争”获得的赔款
新加坡 2500万新加坡元
马来西亚 /2500万马来西亚元
泰国 /150亿日元
瑞士 /11亿日元 /“中立国”得到的财产损失赔偿
西班牙 /20亿日元
瑞典 /5亿日元
丹麦 /7亿日元
蒙古 /50亿日元 /无偿经济援助
中国 /0. 0日元
历史上中国对日本的战争赔款列表
时间(年) 战争或事件 条约 赔款金额
1874 琉球事件 50万两白银
1895 甲午战争 《马关条约》 军费2亿两、威海卫驻军军费150万两、赎辽费3000万两(这些赔款相当于当时日本年收入的4.5倍)
1901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辛丑条约》 3150万两白银
南京大屠杀详实数据
1. 1937-12-15,日军在司法院难民区搜捕平民1000多人。被解除武装的军警400多人,总计2000余人,全部押至汉中门外,用机枪扫射,复用汽油焚烧。
2. 1937-12-15日下午2时,在姜家园南首,将居民300多人用机枪扫射,复焚烧,无一幸免。
3. 1937-12-15,日军将所俘军民9000余人,押往海军鱼雷营用机枪密集扫射杀死。
4. 1937-12-06,日军将华侨招待所难民5000余人,押至下关中山码头,机枪杀死后,推入江中,毁尸灭迹。
5. 1937-12-16日上午10时,在中山北路杀死平民100余人。
6. 1937-12-16,在鼓楼附近杀死平民数百人。
7. 1937-12-16,在大方巷塘内杀死贫民200余人。
8. 1937-12-17,在三叉河放生寺杀死男女老幼400余名。
9. 1937-12-17,日军将军民及首都电厂工人计3000余人,在煤炭港至上元门枪杀或烧死。
10. 1937-12-18,在大方巷难民区将平民4000余人押至下关后,全部射杀。
11. 1937-12-18日夜,日军将圈禁于幕府山下的军民57400余人,用铅丝两人一扎,驱至下关草鞋峡,先用机枪,后用刺刀,最后用煤油焚烧。残骸投之于江。
12. 1937-12-19,在龙江桥口,枪杀军民500余人。
13. 1937-12,在上新河,枪杀难民2873人。
14. 1937-12,在燕子矶江边,集体屠杀难民及放下武器之军人5万余人。
15. 1937-12,日军在城外宝塔桥及鱼类营一代屠杀军民8万人以上。
16. 1937-12,在中华门外附近风台乡等地,屠杀军民7000余人。
诸位同志们,当时的一美元与现在的一美元绝对不是一个概念,当时一个亿美元可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当然当时的一两白银更不是今天的概念(晚清的一量白银=150-220元人民币),中国赔给日本的钱按平均价200元计为527亿人民币,日本侵略中国约造成中国人死亡4000万,以每人20万元赔偿算,欠中国80000亿人民币,日本侵华约造成中国财产损失6000亿(解放时计算),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60000亿,总共日本欠中国140527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