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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本文作者 倪方六
12月13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我找出了以前采访“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先生时得到的一本书:《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江东门“万人坑”遗址的发掘与考证》。看到书上那成片白骨,想想他们死时的惨状,心里那种难过真是无以言表的。
白骨中既有年仅是五六岁的,也有该为人祖母的老妇,好多是尸、首分离,肢体不全者,被砍头,被砍腿、没了手的,现场随处可见;有的骨头上还钉着钉子,扎着铁丝,有的弹孔清清楚楚,刀痕累累;有一中年女性的上下颌骨则是张着的,死前嘴里一定是被塞着东西,也许日军在糟蹋她时还不让她喊叫和抗议;有一个19岁年轻女性的颅骨上、骨盆上均有明显的刀刺痕迹,也许她在遭奸淫后,日军又用那罪恶的刺刀,刺向了她的阴部……
这里,摘录这本书上公开的《“万人坑”考古发掘与鉴定报告》中的部分内容,让大家看看日军攻陷当时中华民国首都后的惨无人道的暴兽行,并以此纪念我们那可亲可爱的惨死的同胞们。
“报告”由时南京市博物馆华国荣、顾苏宁、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艾德林执笔整理,报告披露的仅是1998年6-7间的一次考古,前后发掘了三次,发掘面积80平方米。但仅这80平方,便出土了208具骸骨,其中只有极个别的有薄薄的棺材板。
报告中对每一具骸骨都有记录和鉴定,我想没有必要再改写了,就看“报告”原貌吧――
1号:女性。老年,头向朝东,尸骨胫骨近脚趾骨以下缺失,尸骨出土时基本完整,发现有棺具残迹,棺具所用木板较薄,另在尸骨上发现有铜钱一枚,尸骨残长1.36米。
2号:男性,壮年,头向朝东,胫骨下段以下不存,右侧尸骨、桡骨以下部分骨骼被压在3号尸骨之下面,无法清理,其脊椎骨弯曲呈“S形”,下肢侧翻且屈肢,上身右侧卧,尸骨架残长1.40米。该遗骨体位特殊,属非正常埋葬。
3号:女性,成年,头向朝西,该尸骨骨盆以上肢骨全部缺失,左手指压于骨盆之下,双腿骨向内圈屈肢,尸骨残长0.85米。
4号:性别不详,成年,头向朝东,该尸骨股骨以上的所有骨骼均被南北向的沟1破坏掉,仅存右侧下肢及左侧胫骨以下肢骨,右股骨上端部可见右手指骨残余,尸骨残长0.85米。
5号:性别不详,年龄为6岁左右,头向朝东,该尸骨胫骨以下均被沟2所破坏,且从现场清理出的骨骼看,头骨置于胸肋骨之上。下颌骨及部分肋骨散乱于头骨周围,尸骨残长0.84米。
6号:女性,年龄约18-20岁,头向朝北,该尸骨股骨中部以下缺失,右手指压于骨盆之下,头骨左、右发现有铁钉及个别铜钱,特别是右侧骨盆面存有一较明显的刀刺痕迹,尸骨残长1.00米。
7号:男性,中老年,头向朝北,该尸骨肢骨完整,骨骼粗壮,头骨低俯于左肩部,脊椎弯曲,骨盆断裂,左侧骨盆位置上移,头骨左、右侧有铁钉,尸骨残长1.58米。
8号:女性,中老年,头向东偏北,口张,该尸骨左侧尺骨、桡骨及右肱股骨以下全部缺失,脊椎弯曲,尸骨残长0.61米。
9号:性别不详,年龄5~7岁,头向朝东,该尸骨骨盆以下缺失,头骨碎裂,右上肢不见,尸骨残长0.53米。
10号:男性,25岁左右,头向朝东,该尸骨骨盆以下缺失,颈椎骨少缺,头骨位置及方向偏离正常位置,头骨和身躯有明显的分离现象,尸骨残长0.90米。
11号:男性,中年,头向朝东,该尸骨尺骨、桡骨上端以下全部缺失,肋骨多碎裂,脊椎骨弯曲,头骨紧靠左肩部,上颌骨内挤。尸骨残长0.65米。
12号:男性,中老年,头向朝东,该尸骨右侧尺骨、桡骨中段以下缺失,头骨紧靠左侧,尸骨残长1.07米。
13号:倾向于男性,成年,头向朝北,该尸骨仅存股骨以下部分肢骨,右侧股骨、胫骨交接部位被12号头骨叠压,尸骨残长0.72米。
14号:倾向于女性,成年,头向朝东,仅存残头骨。
15号:性别不详,成年,头向东偏北,该尸骨仅存部分胫骨、腓骨及脚趾,骨盆以上部位被12号尸骨叠压而无法清理,中间被沟1打断。
16号:性别不详,6岁左右,头向东偏北,该尸骨股骨以下缺失,头颅骨碎缺,脊椎弯曲,尸骨残长0.73米。
17号:性别不详,11~12岁左右,头向东偏北,该尸骨胫骨以下全部缺失,头骨碎裂,上颌骨置于颅骨之下,下颌骨脱离原位,尸骨残长1.05米。
18号:男性,中年,头向东偏北,该尸骨右侧从头骨至下肢均缺失,左侧尺骨、桡骨以下缺失,胸部压在17号尸骨之下未能清理.尸骨残长0.65米。
19号:男性,壮年,头向东偏北,该尸骨下颌骨严重脱离原位,从右侧肱骨及胸骨开始被17号尸骨叠压,头骨表面粗糙不平,尸骨残长0.3米。
20号:性别不详,成年,头向不明,该尸骨仅存残余胸肋、股骨。
21号:性别不详,5岁左右,头向朝北,该尸骨骨盆以下全部缺失,头颅骨碎缺,下颌脱离原位,脊椎弯曲,尸骨残长0.45米。
22号:男性,35岁左右,头向朝东,该尸骨下肢骨下端以下缺失,头颅骨偏于右侧,右侧肱骨和尺骨、桡骨合置于一起,脊椎弯曲,下肢屈葬,尸骨残长1.30米。
23号:男性,成年,头向朝东,该尸骨股骨上段以上部分均被2号尸骨叠压,仅出土下段一部分,尸骨现长0.65米。
24号:性别不详,成年,头向不详,该尸骨仅存合置于一起的右侧股骨、肱骨及尺骨、桡骨,左侧部分不存。
25号:男性,青年(23-25岁),头向朝东,该尸骨股骨下端以下缺失,头颅骨碎裂,上颌未见,颈椎骨置于下颌骨之上,脊椎弯曲,该尸骨底部及周围铺有约5厘米厚的白石灰,尸
骨残长1.17米。
26号:男性,成年,头向东偏北,该尸骨股骨下端以下缺失,头颅置于肩部之左侧,脊椎断裂错位,左侧肋骨不存,尸骨残长l.03米。
27号:女性,30岁左右,头向东偏北,该尸骨头颅碎缺,尸骨上}身肱骨以下缺失,左侧肱骨不见,椎骨残缺,尸骨架残长0.65米。
28号:男性,老年,头向朝东,头颅侧偏向左侧肩胛骨一侧且碎裂,上颌不见,下颌错位,脊椎弯曲,左肋近乎不存,尺骨、桡骨以下部分被27号尸骨叠压。
图:2号尸骨胫骨下段以下缺失,右侧尺、桡骨以下压在3号尸骨下面,脊椎骨弯曲呈“S”形。下肢侧翻、屈肢.体位特殊,非正常。
图:2号尸骨头颅左顶部见一0.8×O.8厘米大小类圆形凹陷性骨裂伴同心圆状线形骨裂。据其形态特征分析为生前受钝器所伤留下的损作痕迹。
29号:性别不详,年龄不详,头向朝北,该尸骨仅存碎头骨。
30号:性别不详,年龄不详,头向朝北,该尸骨仅见胸肋部分。下部缺失,上部被29号尸骨及23号尸骨叠压。
31号:女性,中年,头向东北,该尸骨头颅骨碎缺,左侧肱骨及以下肋骨、股骨等均不存,脊椎弯曲,尸骨残长0.62米。
32号:性别不详,儿童,头向东北,该尸骨右侧颅骨、肋骨以下均不存,头颅碎缺,尸骨残长0.35米。
33号:性别不详,儿童,头向朝东,该尸骨仅存右侧股骨、胫骨及左侧胫骨,残长0.84米。
34号:女性,成年,头向不详,该尸骨仅见头颅、骨盆、肢骨等散乱的骨骼。
35号:性别不详,成年,头向不详,该尸骨仅见肱骨、股骨部分。
36号:位于48号尸骨西南侧,儿童,可见头颅、部分躯干及部分下肢骨,残长0.84米。
37号:位于208号尸骨北侧,成人,头东脚西,仰卧,残存部分躯干、骨盆和右上肢骨骼,残长0.65米。
38号:位于37号尸骨北侧,男性,3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置于胸骨之上,尺骨以下缺失,残长0.50米。
39号:位于25号尸骨北侧,成人,破碎颅骨。
40号:位于48号尸骨东侧,破碎颅骨。
41号:位于5 1号尸骨北侧,尸骨左侧上、下肢不存,颅骨破碎,残长1.37米。
42号:位于4l号北侧,女性,成人,头东脚西,颅骨不存,残长1.28米。
43号:位于47号北侧,男性,成人,头东脚西,仰卧,颅骨不存。残存躯干和四肢骨,残长1.30米。
44号:位于43号北侧,男性,成人,头东脚西,仰卧,颅骨不存,仅存脊椎、骨盆和下肢骨,粗壮,残长1.10米。
45号:位于46号北侧,成人,破碎颅骨。
46号:位于45号南侧,成人,部分下肢长骨。
47号:位于49号北侧,男性,成人,头东脚西,仰卧,可见部分躯干、双下肢和右上肢骨,骨骼粗壮,残长1.25米。
48号:位于36号东侧,中老年,头北脚南,颅骨破碎,左侧上肢不存,残长1.15米。
49号:位于47号南侧,男性,成人,部分胫腓骨,粗大,肌嵴明显。
50号:位于26号西侧,成人,残存右胫骨和部分骨盆。
51号:位于53号北侧,男性,青年,头东脚西,仰卧,可见左侧上、下肢骨骼,粗大,肌嵴明显,残长1.45米。
52号:位于27号东侧,青少年,残存右胫骨,近端干骺未愈合。
53号:位于51号东侧,为部分胫腓骨,残长0.64米。
54号:位于52号北侧,部分股骨,细小,远端干骺愈合。
55号:42号北侧,男性,成人,头东脚西,仰卧,颅骨及右侧上肢不存,残存部分躯干和四肢骨,骨骼粗大,肌嵴发达,残长O.96米。
56号:位于现场西南侧,头西南脚东北,仰卧,为残缺的胫骨。
57号:压于58号下面,女性,老年,头东脚西,仰卧,可见颅骨、左侧肩胛骨、盆骨等,残长0.96米。
58号:位于57号上方,男性,老年,头东脚西,仰卧,可见颅骨、脊椎、左肋骨等,残长0.74米。
59号:位于58号上方北侧,压于60号尸骨下面,头东北脚西南,仰卧,残存骨盆、上肢骨骼。
60号:位于59号上方,头东北脚西南,仰卧,残存上肢骨骼。骨盆以下缺失,残长0.60米。
61号:位于58号东侧上方,男性,30岁左右,头西脚东,仰卧。颅骨破碎,残存下颌骨、躯干、四肢骨,骶骨前见一铁钉,髌骨以下缺失,残长1.15米。
62号:位于61号两股骨间下方,面朝东南,残存头颅。
63号:位于62号东侧15厘米处,40岁左右,残存破碎下颌骨。
64号:位于60号头部东侧,女性,老年,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玻碎,躯干、四肢骨保存基本完整,残长1.60米。
65号:位于64号北侧上方,头东脚西,仰卧,残存骨盆。
66号:压于65号下方,男性,头东脚西,仰卧,可见躯干、右上技、两下肢等骨骼,左侧上肢压于64号尸骨之下,残长1.60米。
67号:压于71号尸骨下面,男性,40岁左右,头北脚南,仰卧,头颅破碎,躯干及四肢骨骼基本完整,胫、腓骨以下缺失,残长1.45米。
68号:位于105号上方,3岁左右的儿童,头东脚西,仰卧,头颅破碎,躯干及四肢近端骨骼基本完整,残长0.70米。
69号:位于70号股骨上方,儿童,头西脚东,仰卧,仅剩破碎颅骨、肋骨,残长O.50米。
70号:位于68号北侧,压于69号尸骨下面,男性,2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右侧上肢缺失,下肢压于69号尸骨以下,残长1.55米。
7l号:位于76号足部下方,仅见部分下颌骨。
72号:位于66号头骨下方,部分颅骨。
73号:位于84号尸骨北侧,青年,仅剩部分肢骨。
74号:位于89号西侧10厘米处,残存下颌骨、肱骨。
75号:位于85号东侧,头北脚南,仅存部分胫骨、股骨。
76号:紧密交错于67号上方,男性,老年,头东脚西,仰卧,存颅骨及四肢骨,两下肢骨交错,残长1.40米。
77号:位于103号膝上方,男性,30岁左右,头北脚南,仰卧,残存颅骨、胸肋骨、左上肢骨等,右侧上、下肢及骨盆缺失,残长1.55米。
78号:位于79号东侧,残存破碎颅骨。
79号:位于70号头部东侧下方,男性,头东南脚西北,残存股骨、胫骨及盆骨。
80号:位于号东北侧,残存碎颅骨。
图:25号尸骨头颅臂碎裂,颈椎骨置于下颌之上,推测掩埋前已头首分离。脊椎弯曲,股骨下端以下缺失。尸骨底部、周围铺有约5厘米厚之白石灰。
81号:压于83号下面、82号上方,儿童,头东脚西,仰卧,残存细小颅骨、肋骨。
82号:压于81号、83号尸骨下面,女性,面朝南,可见颅骨及下肢骨,残长0.90米。
83号:位于81号尸骨上部,青年,残存碎颅骨。
84号:位于88号东北侧,头东脚西,仰卧,残存躯干、骨盆、股骨上段,残长0.65米。
85号:位于73号北侧,残剩破碎颅骨、椎骨。
86号:位于70号东侧下方,破碎颅骨。
87号:位于105号头颅东侧40厘米处,青壮年,破碎颅骨。
88号:位于1 10号西侧上方,男性,4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脊椎骨向右前侧扭曲,尸骨尚完整,张口状,残长1.50米。
89号:位于75号西侧,残存颅骨。
90号:位于115号北侧上方,头东脚西,仰卧,仅存部分躯干、四肢骨,股骨以下缺失,残长1.00米,胸前一铁钉。
91号:位于92号北侧上方,男性,青壮年,头东脚西,仰卧,尸骨尚完整,长1.60米,周围见铁钉,其颈部见1枚铜扣。
92号:位于90号东侧,男性,3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尸骨尚完整,左侧胫骨以下缺失,残长1.60米,尸骨足部发现1枚铜钱。
93号:位于100号西侧上方,残存破碎颅骨。
94号:位于89号北侧,残存颅骨及椎骨、肋骨。
95号:位于100号东侧,5岁左右的儿童,头东脚西,仰卧,股骨以下缺失,残存颅骨、躯干、四肢骨,残长0.70米,右肘关节和胸前见铜铃共2枚。
96号:位于90号北侧,残存颅骨,其西侧见1枚子弹壳。
97号:位于94号东侧,儿童,头北脚南,仰卧,股骨以下缺失,残存破碎颅骨、躯干及四肢骨,全长63厘米。
98号:位于97号颅骨下方北侧,残存破碎颅骨。
99号:位于92号南侧下方,男性,青壮年,残存颅骨。
图:一具中年女性骸骨,上下颌骨分开。推论为掩埋前口腔内有塞物
100号:位于93号东侧,青年,残存颅骨及部分肢骨。
101号:位于109号下方,男性,头朝北,右上肢呈外展状,可见头颅及右上肢骨,长0.80米。
102号:压于67号头颅东北侧下方,女性,头东北脚西南,仰臣卜,可见破碎颅骨及躯干上半部骨骼,可见尸骨长0.40米。
103号:位于77号头部东侧下方,男性,3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尸骨尚完整,左侧上肢压于44号尸骨之下,残长1.60米。
104号:位于87号南侧,青年,仅存破碎颅骨及上肢碎骨,肱骨以下压于72号尸骨下,可见长0.55米。
105号:位于68、66号之间下方,男性,头东脚西,仰卧,下肢盘曲,可见头颅、躯干、上肢骨,可见尸骨长0.85米。
106号:位于119号北侧,9岁左右儿童,头东脚西,仰卧,下肢外旋。破碎颅骨至胫、腓骨下段尚完整,趾骨缺失;两侧胫腓骨中段胫腓骨间、右肩外侧分别见铁钉钉入;尸骨残长
1.15米。
107号:位于95号北侧上方,男性,3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尸骨尚完整,长1.65米;腰部左侧一铁钉,尸骨上见1枚铜扣。
108号:位于91号东北侧上方,女性,青年,头东脚西,仰卧,尸骨较完整,长1.65米;周围见铁钉,尸骨旁发现3枚铜钱。
109号:位于67号左上肢下方,破碎颅骨。
110号:位于88号头骨下方东侧,男性,青年,头东脚西,仰卧,头颅破碎,右侧上肢缺失,椎骨以下压于88号尸骨下,可见尸骨长0.75米。
111号:位于112号下方西侧,男性,头北脚南,仰卧,残存右侧股骨,长0.45米。
112号:位于77号头部西侧,破碎肢骨。
113号:位于82号东侧下方,男性,3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可见颅骨、躯干及上肢上半部骨骼,以下骨骼压于82号尸骨下,可见尸骨长0.70米;其肋骨左侧见1枚铜钱。
114号:位于115号西侧,女性,青年,残存颅骨,颅顶一铁钉穿通。
115号:位于116号西侧,儿童,残存细小下肢骨。
116号:位于94号北侧下方,儿童,残存细小躯干骨。
117号:位于108号颅骨东南侧,儿童,残存破碎颅骨、躯干骨及上肢骨。
118号:位于108号东侧下方,颅骨破碎,右上肢不存,胫骨以下缺失,残长1.05米。
119号:位于103号北侧下方,男性,40岁左右,头东脚西,面朝南,仰卧,口张,左侧部分骨骼压于103号尸骨下,可见长为1.15米。
图为一具6岁儿童骸骨。其头骨置于胸肋之下、下颌及部分肋骨散布于头骨周围,估计掩埋前已头颈分离。.jpg
120号:位于108号北侧下方,破碎肱骨、颅骨。
121号:位于现场东南侧,青壮年,仰卧,残存颅骨、躯干骨及四肢骨。
122号:位于126号东侧,儿童,残碎细小肋骨及四肢长骨,胸前有2枚铜扣。
123号:位于159号右膝下方,破碎颅骨,尸骨旁发现54枚铜钱。
124号:位于203号足部西北,男性,头东脚西,仰卧,残存碎颅骨、躯干骨及下肢骨骼,可能和191号尸骨为同一个体;在尸骨上发现5枚铜扣。
125号:位于192号南侧,颅骨破碎,置于胸骨之上,肱骨以下缺失,残长0.55米。
126号:位于140号北侧,儿童,头东南脚西北,仰卧,仅剩残碎细小肋骨、椎骨,残长0.48米;尸骨上有7枚铜扣。
127号:位于1 32号北侧偏西,6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残存躯干骨及四肢近端骨骼,股骨以下缺失,残长0.60米;尸骨上共发现3枚铜扣。
128号:位于108号下方20厘米处,男性,青壮年,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残存下肢骨,尸骨上共发现6枚铜扣、1枚铜钱,残长0.66米。
129号:位于136号北侧1米处,男性,27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尸骨较完整,全长150厘米;尸骨上共发现2枚铜扣。
130号:5岁左右,头向东,为部分残碎颅骨。
131号:位于130号东侧,为部分尺骨,骨髓腔内有泥土,残长0.22米。
132号:位于130号西侧,头东脚西,仰卧,残存胫腓骨,全长30厘米。
133号:位于186号北侧,男性,残存下肢骨,残长0.37米。
134号:位于118号北侧,男性,头东脚西,残存下肢骨,胫、腓骨以下缺失,颅骨不存,残长1.00米。
135号:位于134号北侧,为破碎颅骨。
136号:位于139号北侧上方,男性,残存股骨下段、胫腓骨及足部骨骼,残长0.64米。
137号:位于138号北侧,残存局部肋骨,残长0.19米。
138号:压于134号东侧下方,可见股骨,残长0.46米。
139号:位于138号北侧,儿童,头东脚西,右侧骨盆以上压于136号尸骨之下,颅骨不存,胫骨以下缺失,残长0.66米。
140号:位于148号北侧上,儿童,残存颅骨碎片,可见乳牙。
141号:位于144号上方,残存肱骨、尺桡骨。
142号:压于163号下面,可见椎骨及肋骨,以下缺失。
143号:位于157号西侧,残存颅骨碎片。
144号:压于141号下面,头东脚西,仰卧,残存躯干、双上肢骨骼,残长0.70米。
145号:压于197号下面,椎骨中间以上缺失,胫骨以下缺失,残长1.00米。
146号:位于159号躯干西侧40厘米处,头东脚西,仰卧,残存骨盆、双股骨,残长0.40米。
147号:位于l 53号头东侧,女性,老年,头南脚北,仰卧,尸骨较完整,全长1.52米;左胫腓骨间、右股骨内侧各有一铁钉穿过。
148号:压于147号尸骨之下,男性,头东脚西,颅骨破碎,左侧股骨不见,尸骨长1.60米。
149号:位于153号北侧,破碎下颌骨、长骨一堆。
150号:位于142号西侧,为碎颅骨,面向朝南,可能与161号尸骨为同一个体。
151号:位于154号足下方15厘米处,为破碎颅骨。
152号:位于151号北侧10厘米处,5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仅见破碎颅骨及部分肋骨、骨盆,残长0.53米;躯干上部见3枚铜簪。
153号:压于152号下面,男性,青壮年,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右侧上肢上曲,股骨下端以下缺失,残长1.08米;右侧肩胛骨上及椎骨下端钉有一铁钉。
154号:压于108号下肢下面58厘米处,男性,3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尸骨较完整,全长1.60米。
155号:位于159号上面,残存尸桡骨。
156号:位于159号骨盆西侧,残存颅骨碎片。
l57号:压于158、159号下方,男性,3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面朝南,股骨以下缺失,残长1.30米,其西侧见一枚子弹壳。
158号:位于157号头骨之上,破碎颅骨。
159号:压于155号及156号下面,男性,40岁左右,头南脚北,面朝南,仰卧,右侧股骨以下缺失,颅骨破碎,残长1.30米。
160号:压于159号下面,破碎颅骨。
161号:位于150号西侧,少年,除头颅外较完整,现长0.96米(与150号尸骨可能为同一个体)。
162号:压于125号西侧下面,可见下肢骨,可见长为0.75米,尸骨上发现1枚铜钱。
163号:位于125号南侧,儿童,仅剩颅骨碎片及左侧上部胸骨。
164号:位于165号小腿南侧,破碎颅骨片。
165号:位于150号南侧,男性,头东脚西,仰卧,仅见部分股骨残段。
166号:位于164号西南侧,颅骨碎片。
167号:位于154号西南侧,仅见颅骨。
168号:压于147号下面,青壮年,可见破碎颅骨、锁骨。
169号:压于108号北侧下面60厘米处,6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破碎颅骨、躯干上部,骨盆以下基本缺失,残长o.80米;第一磨牙正在萌出,中切牙交替中;尸骨上共发现9枚
铜扣。
170号:压于1 34号西侧下方,6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肱骨以下部分骨骼缺失,残长0.42米;尸骨上共发现2枚铜扣。
171号:位于122号北侧下方,残存颅骨。
172号:位于169号西北侧,30岁左右,残存颅骨及部分椎骨。
173号:位于172号上部,残存下颌骨及破碎长骨。
174号:压于147号下面,男性,头东脚西,仰卧,可见破碎骨盆、右下肢骨。
175号:位于139号西侧下方30厘米处,仅剩破碎颅骨,尸骨上共发现3枚铜扣。
176号:位于202号北侧,残存颅骨。
177号:压于136号下面,男性,残存部分股骨,残长0.23米。178号:位于142号南侧下方,仅剩颅骨碎片、右胸骨上部骨骼,残长0.70米。
179号:位于9 1号东侧下方,头南脚北,仰卧,残存破碎脊柱、骨盆骨骼,残长0.30米。
180号:位于179号北侧,破碎颅骨。
l81号:位于l80号北侧下方,破碎颅骨。
182号:位于181号东侧,头东脚西,仅见部分下肢骨骼。
183号:位于194号西北侧上方,男性,25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尸骨较完整,全长1.62米。
184号:位于108号下方,脚朝西,仰卧,仅见合在一起的双侧胫腓骨,残长0.50米。
185号:位于181号西侧,男性,残存下肢骨骼。
186号:位于131号西北侧60厘米处,残存胫腓骨下段、足部骨骼,残长0.22米;尸骨上共发现4枚铜扣、1枚铜钱。
187号:位于123号北侧,成人,仅见部分右侧胫骨。
188号:位于120号西侧,成人,仅存左侧股骨,最大长46厘米。
189号:位于182号东侧,成人,头东脚西,仰卧,仅见双侧股骨和右胫骨。
190号:位于125号上面,成人,右侧股骨;尸骨上共发现3枚铜扣。
191号:位于190号北侧,成人,部分股骨、胫骨。
192号:位于124号北侧40厘米处,男性,25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上、下颌骨脱离,面朝北,椎骨错位,尸骨较完整,长1.62米。
193号:位于194号南侧,残存头颅及部分上肢骨,0.30米。
194号:位于193号北侧下方,男性,27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尸骨较完整,颅骨破碎,右侧上肢缺失,尸骨长1.60米。
195号:压于192号西北侧下方,男性,头东脚西,仰卧。双下肢弯曲,右胸骨以上缺失,残长1.30米。
196号:位于195号北侧,头东脚西,仰卧,仅见左侧上、下肢骨,残长1.00米;尸骨上发现1枚铜扣。
197号:压于177号下面北侧,儿童,头东脚西,仰卧。残存部分肋骨,残长0.18米。
198号:位于145号北侧下方,残见部分脊椎及骨盆、肋骨。
199号:位于197号北侧下方,头东脚西,只见合在一起的两下肢骨,残长0.34米。
200号:位于198号北侧,残存少量下肢骨。
201号:位于196号北侧,儿童,残存碎颅、长骨。
202号:位于161号尸骨胫骨之上,残存胫腓骨。
203号:位于129号足南侧上方,男性,头东脚西,仰卧,面向朝北,尸骨较完整,长1.52米。
204号:位于61号南侧下部,女性,4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可见躯干和右上肢骨,左侧上肢及骨盆以下缺失,残长0.87米。
以下四个尸骨个体原位于1999年发掘区北侧,因遗骨房施工需要移至1998年发掘区西南侧:
205号:男性,30岁左右,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骨盆以下缺失,残长0.70米,左颌角度大,骨骼肌脊发达。
206号:男性,40岁左右,头南脚北,仰卧,骨骼较为完整,残长1.45米。
207号:儿童,头东脚西,仰卧,颅骨破碎,尾椎骨以下缺失,残长0.50米;尸骨上共发现3枚铜扣、1枚铜钱。
208号:男性,老年,头东脚西,部分颅骨和脊椎乖,残长0.54米。
除了骨骸,还发现了很遗物,主要有:铜钱、铜扣、子弹(壳)、断刀、铁钉等等。其中铁钉较多,从出土现状
分析,都是和尸骨一起入土埋葬的,因此,分析这些铁钉的出土现状,能较好地说明一些问题。铁钉最长者有17~18厘米,很多的一部分铁钉都出自尸骨的胸前、骶骨、髂骨、颅骨及肩胛骨等处,如9l号、109号、114号尸骨的颅骨部都钉有一铁钉;106号尸骨之两下肢的胫、腓骨间各有一枚铁钉,其肩胛骨内亦钉有一铁钉;96号尸骨周围出土了十几枚铁钉。同时,与尸骨一起出土的还有四颗子弹壳,其中一颗为完整的子弹(含子弹头)。
最后,形成了如下考古结论――
1.出土尸骨的这一区域,地势低洼,紧邻河边或者水塘旁,尸骨之间上下叠压,埋葬密集,绝非一般正常的遗骨掩埋地,更有别于古代的墓葬埋藏地。
2.从遗骨出土之现状看,所有尸骨均无葬穴及葬具。而且绝大多数尸骨上都出现了头碎、扭曲、变形、错位等现象,同时。又出土了子弹、铁钉、铜钱等遗物,凡此种种,都说明了该批尸骨均属于非正常的死亡和非正常的埋葬。
3.据大量历史文献记载:掩埋尸骨的所在地――江东门一带曾是抗日战争期间侵华日军占领南京以后进行疯狂大屠杀的主要地点之一,又据大量的幸存者回忆,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后,在现今的江东门桥一带,屠杀了大量的手无寸铁的平民及投降的战俘,后被当时的慈善机构就地进行了掩埋。1984年,在建设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时候,在现发掘区的东侧发现过大量成片成堆的尸骨遗骸。
因此,可以断定:该发掘区域为20世纪30年代末“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一处集中掩埋地;发现的所有尸骨亦为遇难同胞的遗骨。
(资料及图,均源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江东门“万人坑”遗址的发掘与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