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法官同时找了五位妓女一对一发泄兽性,这是典型的聚众淫乱,五位妓女都有了满意的收入,没有起诉他们,只是党内罚了他们拉倒。
北京五恶少找了一位女孩发泄兽性,女孩被轮奸后,痛不欲生,以头撞柜寻死。案发,五恶少被捕,四人承认轮奸,一人坚称嫖娼,其母也坚称嫖娼,以为轮嫖比轮奸罪轻,轮嫖只是错,不是罪。
在洒家看来,轮嫖比轮奸罪更重。轮嫖除了已经包含轮奸罪行,还包含了不按轮嫖规矩付款,欺诈、掠夺妓女。如果此案按轮奸罪应判20年,按轮嫖罪则应判无期徒刑。
有人认为女孩向五恶少索赔50万人民币是敲诈勒索,由此推断她就是妓女,谬也。她如果真是妓女,索赔额就不是五十万,而是五千万。在道上,轮嫖价格不是以妓女服务次数定价的,而是以嫖客可能遭受的损失定价的。因为轮嫖已经包含了轮奸罪,与一对一嫖娼性质完全不同,所以不能以妓女的服务次数定价,只能以嫖客可能遭受的损失定价。嫖客想保住阴茎,那就付阴茎价;想保住命,那就付命价;想不坐牢,那就付不坐牢的价;决定权不在嫖客手里,在妓女手里。
明白了这个道理,恶少们就没必要再争当嫖客了,认了轮奸罪,反而受罚轻些。那四个认了轮奸罪的恶少,算是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