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资料图) 美国中文网报道 最高法院周二驳回了公寓楼业主的两项上诉,拒绝质疑纽约州已有数十年历史的稳定租金法规。 周二的裁决结束了围绕这些案件数个月来的审议,该案自去年9月底以来就被提交给法院。最高法院没有对驳回上诉,或是异常长的审议时间作出解释。 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在一份概述其观点的两段声明中表示,法院最终应该考虑该市是否违反宪法,限制一些房东驱逐房客,但公寓业主的诉讼大多涉及“对他们的情况和伤害的笼统性指控”,并且没有足够清晰地说明该市的法规是如何运作的。 在此之前,最高法院曾在去年10月2日驳回了与该问题相关的一项上诉。起诉方称,管理纽约市一百万套公寓的州法律违宪,无偿征用了私人财产。 纽约租金稳定法可追溯至1969年,是全美最有利于租户的法律之一。根据其要求,房东必须续签租,除非在有限的情况下——包括未能支付租金,并且法律允许在该单位居住至少2年的家庭成员接管租约。 该法律还授权该市租金指导委员会(Rent Guidelines Board)设定每年的最高租金涨幅。委员会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住宅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状况、空置率和该地区的生活成本。该法律适用于1974年之前建造的、拥有6户或更多单元的建筑物。 纽约市和州官员敦促最高法院保持该系统完整,不要受理上诉。 (编辑:张启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