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 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 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 “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 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两个账户开立后 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 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 可购买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 并将公布产品名单 个人养老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 是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 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 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 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死亡后 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