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21日宣布,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起实施。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不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不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还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官方公告显示,清单中包括核磁共振成像装置、基因测序仪,无创呼吸机等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