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网站11月14日发布公告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肉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肉进口。 11月7日,新华视点报道称,中国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正在研究解除美国禽肉对华出口限制事宜。 11月9日,中国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表示,2019年11月8日,美国《联邦纪事》公布了中国自产原料禽肉输美的最终规则,确认中国自产原料禽肉监管体系与美国等效。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