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相关方面获悉,日前美方已决定对拟于10月1日实施的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做出调整,中方支持相关企业从即日起按照市场化原则和WTO规则,自美采购一定数量大豆、猪肉等农产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对上述采购予以加征关税排除。中方有关部门表示,中国市场容量大,进口美国优质农产品前景广阔,希望美方言而有信,落实承诺,为两国农业领域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此前报道 中国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实施。 报道称,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报道称,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下一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