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广电总局网络司的指导下,发布了《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当中提出:“节目中不得出现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助力”。 2019年,《创造营》某选手的一位粉丝投入大量生活费给偶像“打投”,平时只吃馒头榨菜,而“饭圈”却一直“逼”她集资,甚至进行了言语攻击。 一些偶像后援会、粉丝组织者会用言语鼓动、诱导,甚至称粉丝不应援就是不爱自家的偶像,直言偶像无法出道都是粉丝的错。而粉丝群体中绝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攀比、好胜心极重,很容易被误导。的确也有许多新闻报道,家长在事后才发现孩子将大量的资金用于明星“打投”出道。 尽管有公开的集资平台,但集资平台有风险提示,这些集资后的钱款又缺乏第三方的监督,资金去向难以控制,“集资跑路事件”不胜枚举。例如,桃叭服务协议第六条“责任免除及不承诺担保”显示,“桃叭仅为第三方平台,既不是项目的发起人、也不是项目资金的使用方。项目支持者应自主、独立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 据了解,比较正规的后援会“集资”,会建立QQ群全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甚至会在应援结束后请专业审计对账目进行核算并公示,但在粉丝看来,“这种事情还是凭良心”。据证券日报,“我也不能确保自己参与‘集资’的每一分钱都用到了偶像身上。”有粉丝向记者坦言,后援会如果想要做假账、借“集资”牟利,方式很简单,但既然选择了参与,就只能信任。 据证券日报,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王莹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集资”活动的发起人需将获得的钱财用于指定的行为,否则可能涉及到诈骗罪,参与“集资”的人可以通过刑事程序追回其捐赠的钱财。“我认为监管的源头应该在活动的发起人,目前很多应援活动的发起人都是个人或后援会,如果能将应援活动的发起人限定在公司企业或者社会团体等范围内,监管或许会更容易一些。” |